逐鹿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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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开始自谋生路

“别杀我,有事好商量,别……”

高顺从梦中惊醒,刚才的梦,让他心有余悸。

发现外面天已经黑了,在看自己的身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盖上了被子,一定是赵氏,发现他睡着了没打扰他。

走出房间,他看见赵氏的房间里还有烛火,高顺不知道现在的时间,但也感觉很晚了。

“阿母,都什么时辰了,您怎么还没睡。”

赵氏抬头看了高顺一眼,笑道:“已经亥时了,你怎么醒了,是饿了么,桌子上有饭。”

“亥时……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高顺算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再看赵氏手里的针线,不由得有些于心不忍。

“阿母,灯光太暗伤眼睛,还是明天再缝吧。”

赵氏摇了摇头,继续在油灯下缝着:“你还在长身体,衣服没多久就穿不了了,我必须快点赶,否则来不及。

如今咱们母子离开了王府,以后没有布匹可用,明天我去买一台织机,以后咱自己织布,也能省点钱。”

听到这句话,高顺眼泪差点掉下来,他不由得想起孟郊的那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阿母……”

高顺没说什么,默默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没有点灯,站在床边看着外面的星光。

一夜无话,第二天高顺去街上转了转,发现小说里都是骗人的,古代都是小农经济,商业极其不发达,哪怕在这一国都城。

由于五胡乱华的影响,北方的商业更是受到打击,而且土地还都在地主手里,所以高顺能做的事真的有限。

而此时的南方,南朝正属陈国统治,那边的经济倒是发展起来了,可惜高顺过不去。

虽然商业不发达,却也不是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形成了一些聚集地,市肆。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木兰辞中的四市,就是这个时代的市肆,其中东市不但是市场,还是刑场,有点类似后世的菜市口。

所以东市多为牲畜牛马,毕竟肮脏,这里多是穷人,富人一般不会去,大多数聚集在西市。

而西市此时比较纯粹,就是个市场,起源于汉朝,《汉书·惠帝纪》记载:“六年夏六月起长安西市,修敖仓。”

至于南市和北市,此时并不是很发达,但也会卖一些日常用品,金银饰品等。

高顺想要赚钱,自然不能去找穷人,所以他一路来到西市。

市肆存在的意义,是剩余产品的交换,百姓们互通有无,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市。

而肆的含义是商铺,常见的是酒肆,当然还有当铺,打铁铺,杂货铺等。

高顺走在市肆中,发现这里人还挺多,他出门时赵氏给了他十枚铜钱,让他买些吃食。

十枚铜钱,实在不能干什么,而市上卖的东西,主要是粟、米、麦、豆、谷、桑、麻、丝、布、楮、竹、木、蔬菜、果品、禽、畜、柴薪、食盐、农具、耕牛等。

看了一圈,高顺觉得没有什么操作性,最主要的是他不能暴露身份,最后他只能无奈的蹲在一边发呆。

“是谁说古代钱好赚的,你出来我绝不打你!”

高顺郁闷着想着,看着往来的人群,有些庆幸自己没穿越到商周,否则只能以物易物了。

高顺心里有很多想法,但此时都没法操作,他只有一个人,没有启动资金,还不能动用背景,这绝对是地狱难度。

闷声发大财,空手套白狼,都是有前提的,奈何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也就是说经商这条路,暂时行不通。

经商不行,高顺只能剽窃诗文了,除了这两样,其他的他真的不行。

此时的文坛,可以说十分鼎盛,高纬这个皇帝治国不行,在这方面却很重视。

此时的北方,崇尚江南的文风,由于南方国内动乱、南北战争频繁,随之而来的是连续不断的南人北迁浪潮的出现,大量的南方民众北迁。

侯景乱后,东魏、北齐趁机占领萧梁淮南江北大片地区,此地的民众自然被划归北方。

及江陵陷落后,又有大量的南朝士人被迫流亡东魏、北齐,其中较为著名的文士有:徐陵、荀仲举、明少遐、诸葛颍、颜之推、袁爽、睦豫等。

此外,还有许多文学才能较为突出的萧梁皇族宗室成员也流入东魏、北齐,如萧渊明、萧抵、萧放、萧退、萧慨、萧勤、萧广、萧悫、萧世怡(泰)、萧子宝、萧庄等。

在鲜卑化汉人高氏掌权的东魏北齐时期,虽然朝中上下普遍重视武功、不正风教。

但由于其继承了北魏时期的全部文化遗产以及绝大部分的文学才士,在都城邺下呈现出了一派“邺都之下,烟霏雾集”的繁荣景象。

既有在北方文坛享有盛誉的魏收、温子升、邢邵、薛道衡、卢思道等本土文学才士,还有一批由南入北的萧梁皇族宗室成员以及颜之推、袁爽、睦豫等南朝文学士人。

所以,无论从人数还是规模上来说,东魏、北齐文坛的繁荣程度,与同时期的西魏、北周文坛相比都远为繁盛。

北方本土士人与南来士人齐聚邺下,史载“自梁使至邺,邺下为之倾动,贵胜子弟盛饰聚观,礼赠优渥,馆门城市。”

武平三年,公元572年,朝廷设置的文林馆中,有不少文林馆学士是由南入北的文人。

这些待诏文林馆的入北南士与北方本土文士,在文学上有必然会有所交流和切磋。

尽管有些入北南士的诗作表现出明显的南北文风融合的迹象,但亦不脱萧梁后期南朝文风。

北齐诗风也明显受到南方文风的影响,语言辞彩多华艳而少兴寄,文学创作在技巧上也比前期要娴熟。

此时是武平元年,邺城虽然还没有成为文化中心,可已经有了那个趋势,所以高顺觉得他可以凑凑热闹。

高顺穿越时,正是八月,而后过了几日,便进入九月。

此时中秋还没有成为正式节日,但没有中秋不要紧,九月还有一个节日——重阳节!

经过打听,高顺得知了一个消息,重阳节那天还真有一场诗会,而举办的地点,竟然是大名鼎鼎的铜雀台!

听到这个名字,高顺顿时来了兴趣,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这句脍炙人口的诗句,给后人留下太深的印象。

时间还有几天,高顺要抓紧时间准备,主要是练字。

此时的书体以楷书为主,高顺以前的练过几天毛笔字,可惜后来没坚持下来。

王羲之的帖子他临摹过,但仓促之间,他怎么可能记住那么多繁体字,所以他打算找高长恭帮忙。

九月初三,高顺离家的第三天,他又回到了王府,见到了高长恭。

“怎么,觉得外面没有王府好,想回来了?”

“不是,我要参加重阳诗会,你帮我弄个帖子,同时借我一个会写字的侍女,最好写漂亮一点。”

“……”

高长恭震惊过后,有些不悦地说道:“胡闹,你可知去参加诗会的都是什么人,你才读了几本书,就敢去凑热闹!”

“阿父你都说了,我就是去凑热闹,你不让我打王府的名头,我总得考虑我们母子的生计吧?”

“生计?去了诗会就能有钱有粮了?”

“最起码先出个名,阿父放心,我不会用真名的。”

听到这里,高长恭也不好说什么了,自己这个儿子很有主意,貌似不用他管。

“那好,我到要看看,你到底有几分本事,如果你给本王丢了人,我就把你逐出王府!”

高顺闻言撇了撇嘴,丝毫不在意,如果真是那样,反倒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