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建的文明:中国传统文化与传统建筑(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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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法与建筑学——中国和西方建筑观的差异

“建筑学”一词来自西方,中国古代没有建筑学,只有营造法。这两者的区别绝不只是字面意思上的不同,而是有本质意义上的差异。首先,从概念上来看,建筑学是从工程技术和艺术、文化的角度出发来研究怎样把建筑做好;营造法则是作为一种法规和规范来告诫人们怎样做建筑,怎样使建筑符合统一的规定。其次,从基本性质上来看,建筑学是一种对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研究,本身并不含有政治性,它是科学性的、学术性的;而营造法作为政府的法规,是由朝廷颁布强制推行的,它是政治性的、制度性的。事实上,中国历史上关于建筑的两部最重要的著作——宋朝的《营造法式》和清朝的《工程做法则例》,本质上就不是建筑学的专著,而是朝廷颁布的关于建筑的规范和制度,类似于今天政府颁布的建筑规范和建筑法规。在中国古代的书籍分类中,《营造法式》和《工程做法则例》也不是被归为工程技术或者经济类,而是和礼制、法典、律令等一起被归为“政书”类。这一点也清楚地表明了营造法的政治性因素。

中国古代没有建筑师,只有工匠,这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建筑师属于知识阶层,他们并不亲自动手建造房屋,而是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进行建筑设计,最后由工匠来实现其设计意图。工匠属于劳动阶层,他们并不懂理论,一般也不会做正规的设计,他们不知道什么风格、流派、思潮,也不懂得什么形式美的规律。但他们有实践经验,常在细微之处有巧妙的构思。当然也有少数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工匠,既有长期的实践经验,又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上升到了设计师的水平。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也是常有的,例如清朝皇家匠师“样式雷”家族,就属于这一类。

在中国古代,甚至于到了现在,一般官员和老百姓都没有把建筑当作艺术,而是仅仅把它看作是一种工程技术——“盖房子”。中国人一方面把建筑看作是一种实用技术;另一方面又把建筑当作人身份地位的代表,平民百姓以建筑来体现财富,统治者则以建筑来表达权力和威仪。中国古代建筑中的艺术性主要就体现在这一方面——用宏大的体量和豪华的装饰来彰显社会身份。而西方则不同,人们自古希腊时代起就把建筑当成一种艺术,属于美术的一类。美术包括绘画、雕塑和建筑,这是西方自古以来的观念,直到今天一些西方大学的建筑学科还是设在美术学院里面的。英文中的architecture(建筑、建筑学)与building(建造、建构、楼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architecture是有艺术性、文化性的,而building只是功能性地盖房子。西方人理解的建筑是前者,中国人理解的建筑是后者。所以西方在古代就有了建筑学,有了专门从事建筑设计的知识分子——建筑师。古罗马的维特鲁威就是一位著名的建筑师,他写的《建筑十书》成为世界上第一部建筑学专著。由于观念的不同,中国古代建筑和西方的建筑走着两条不同的道路。

中国古代没有建筑学,没有一个叫作建筑师的知识阶层来专门研究建筑,但是这并不等于不重视建筑,相反,中国人还是非常重视建筑的,甚至比西方人更重视。中国人虽然不注重建筑的艺术性,但是非常注重建筑的政治性。古代各朝代在兴建重要建筑,特别是与政治相关的国家重要建筑的时候,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集中很多懂得礼仪制度的礼官、史官、史学家和经学家来研究和考证过去这类建筑是什么样的形制。一个新的王朝建立,要规划建设都城和皇宫,首先就是考证历代关于都城和皇宫的制度和做法。这说明统治者在建造这种重要建筑的时候很看重它的政治含义,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建造。

中国古代关于建筑设计和施工建造类的书籍、专著基本上是两类:一类属于建筑制度、规范、法规等,是由政府颁布强制执行的,主要就是《考工记》《营造法式》和《工程做法则例》这三部;另一类是民间工匠的技术经验的总结,像《木经》《鲁班经》等。显然,后一类不能算是建筑学的专著,它们只是一种技术书籍。而前者(《考工记》《营造法式》和《工程做法则例》)实际上也不是建筑学的专著,而是一种“官书”或“政书”。所谓“官书”或“政书”,是由朝廷颁布、下面必须遵照执行的规范,即我们今天的建筑法规。例如《考工记》就是一本“官书”,它的全名叫《周礼·冬官·考工记》,是一部关于工程技术方面的规范、制度类的书籍。《考工记》最初只是春秋时期齐国的一部官书,并不是《周礼》中的。《周礼》中有“六官”——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分别掌管国家各个不同的职能部门,例如“天官”负责朝廷内部事务,而“冬官”则主管工程营造方面的事务。经过春秋战国和秦朝的战乱,到汉朝再重新整理《周礼》的时候,“冬官”部分已经散失,《周礼》因而不全了,于是将春秋时期齐国的一部关于工程技术的官书《考工记》补入《周礼》,因此便成了《周礼·冬官·考工记》。

宋朝的《营造法式》不仅是一部官书,而且其产生的过程有一定的政治因素。北宋中期,官场腐败、贪污成风,朝廷大兴土木,宫殿、衙署、园林、庙宇建造精美豪华,铺张浪费,主管工程的官员贪污严重。宋神宗启用王安石变法,节省财用、杜绝贪污。王安石请将作监李诫主持编修一部建筑工程的技术规范,规定了建筑的等级式样、用材规格、施工过程等相关技术规则,其中,尤以“工限”和“料例”部分最有特色。“工限”和“料例”实际上就是建筑用工和用料的计算方式。建筑设计和施工以“材”为模数,建筑上的所有构件尺度都以“材”为模数来进行计算,例如柱子的高度是多少个“材”,柱子的直径是多少个“材”等。“材分八等”,根据建筑的等级来决定“材”的等级,确定了“材”的等级,也就确定了建筑上各种构件的尺度,也就知道了这座建筑需要用多少工、多少料,这样就算是想贪污也不容易了。实际上《营造法式》的政治意义远大于建筑学本身的意义。后来清朝又颁布了一部《工程做法则例》,是仿照宋朝《营造法式》的形式编撰的,其内容、作用、意义都类似于《营造法式》,只是建筑的式样、构件的名称、尺度模数的算法不同而已,又是政治意义大于建筑学本身的意义。

以上这些都说明中国古代对于建筑是非常重视的,但这种重视不是从科学的建筑学或者建筑艺术的角度来重视,而是政治上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