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语》◎公子荆一章,富者可以为法◎;
读《论语》◎齐景公一章,贫者可以自兴。
舍不得钱,不能为义士;
舍不得命,不能为忠臣。
◎ 《论语》公子荆一章:语出《论语·子路》:“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 法:模式,标准。
◎ 《论语》齐景公一章:语出《论语·季氏》:“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