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十三年(1874) 甲戌
白石十二岁。
是年正月二十一日,娶妻陈氏,名春君,是年亦刚满十二岁。(同治元年壬戌十二月二十六日生。)
五月五日,祖父万秉公病殁。《白石自记》云,是时“家财仅六十千文,尽其安葬。于是吾父一人耕,儿女多,无计为活,令吾学于木工。吾妻事祖翁姑之余,执炊爨,和小姑小叔,家虽贫苦,能得重堂生欢”。
适按:《白石自状略》记祖父死在他十二岁时。他晚年《祭陈夫人文》说:“清同治十三年正月廿一日乃吾妻于归期也。是时吾妻年方十二。是年五月五日吾祖父……寿终。”年岁皆合。但祭文又云:“吾与贤妻相处六十八年。”陈夫人死在庚辰二月(民国二十九年,1940),距甲戌为整六十六年,因白石当七十五岁时自己加了两岁,所以多说了两年。
熙按:湘俗童养媳与其夫大都年岁相当,先正式举行婚礼,谓之“拜堂”,便在夫家操作。等到成年,择期“圆房”,然后同居。白石与陈夫人是到光绪七年十九岁时才圆房的。
万秉公很早就能认识白石的天才,他待白石也特别慈爱。《白石自状略》记祖父之死云:
璜感王父以指画膝,以炉钳画灰,教之识姓名字样;皮衣抱孙睡,孙暖自寒。(自注:王父尝以乌羊皮裘抱孙于怀中暖睡为乐。)璜哭泣三日不食。
是年,璜父教之扶犁,后因年小力弱,转学木工。朝为工,暮归,以松油柴火为灯,习画,凡十余年。
白石学木工,初学粗工,后改学小器作,制造精微器物,并雕刻桌椅花纹。因选花样,得见《芥子园画谱》,甚爱之,遂一一摹绘。白石自幼即喜画,这个时期里他学了木匠的技巧,才得见画谱,故他的画不是专从临摹画本得来的。他学木工,雕刻花纹,也和他后来雕刻印章有关系。(参用王森然所记《白石事略》)
白石八十三岁时,有《忆先父》短文云:
予少时随父耕于星塘老屋前之田,向晚濯足星塘,足痛如小钳乱夹。视之,见血。先父曰:“此草虾欺我儿也。”忽忽七十余年矣,碧落黄泉,吾父何在!吾将不能归我星塘老屋也!癸未五月十一日。
《白石自状略》于十二岁以后,二十七岁以前,无记事。他自记《周太君身世》中有云:
太君年三十后,翁弃世。……从此家境奇穷。恨不见纯芝兄弟一日长成,身长七尺,立能反哺。太君生六男三女,提携保抱,就湿移干,补破缝新,寸纱寸线未假人手,劳苦神伤,故中年已成残疾。
从此节可窥见此十余年中的生活情况,先抄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