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金融结构”与有为政府的边界
金融创新需要努力提高资本的耐心、建立适合创新活动的风险管理模式并容忍失败,这才能有效地支持经济创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由此可见,支持“要素投入型”增长和支持“创新驱动型”增长的恰当的金融服务大不一样,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最优金融体系,关键要看它能否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增长,同时管住金融风险。新结构经济学关于“最优金融结构”的概念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路。(2)一方面,一个经济体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其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与技术结构,进而决定其金融需求的特征。另一方面,不同的金融体系在安排资金动员规模、克服或缓解信息不对称、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风险等方面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经济体应当具有与其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最优产业结构相适应的“最优金融结构”,即金融体系中各种金融制度安排的构成需要与该经济体的产业、技术结构和企业的特性相匹配,以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具有自生能力的企业的建立和成长。从横向比较看,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的最优金融结构将会不同。从纵向发展看,一个经济体的最优金融结构是动态的,随着最优产业技术结构的变迁,经济中的企业规模和风险特性会发生变化,其最优金融结构也会相应改变。
从这个思路出发,新结构经济学进一步推论,在发达经济体,居于主导地位的是资金需求量大的资本密集型企业和具有很高风险的创新型企业。在这个经济体中,有效的金融体系应当以能够为大企业提供短期大规模资金服务的大银行和能够有效分散风险的资本市场为主,辅之以为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而在发展中经济体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它们的产品市场和生产技术都相对比较成熟,其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家。区域性的中小银行在为信息相对不透明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人缘、地缘关系获得当地企业及企业家的信息,降低交易成本,提供重要补充。
“最优金融结构”的概念对思考中国需要什么样的金融创新有重要启示,即不同经济体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最优金融结构可能是不一样的。从大的方向上看,在中小企业主导经济的时候,对多数中小金融机构可能是有益的。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本市场可以发挥更大作用。但在把这个思想转化为金融实践的时候,可能更多关注的是机构的功能而不是机构的形态。第一,金融机构的功能并非单一化的。比如大银行,相比较而言,更擅长为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像富国银行、摩根大通等,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也做得有声有色。第二,资本市场在金融中介中占多大比重,并不完全是由政策决定的,而是由政治、文化、法律环境起作用的。比如德国和日本,资本市场的比重就不太可能达到英国和美国的水平。第三,现在数字技术在金融服务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过去很多不同机构之间的劳动分工可能逐步淡化。比如,大银行完全可能利用开放平台为创新型企业、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提供稳健的金融服务。因此,最优金融结构在关注金融机构组成结构的同时,更要关注金融机构的实际功能。
在讨论具体的金融创新之前,还需要回答一个问题:政府在金融创新中发挥什么作用?过去政府对金融体系的干预比较多,虽然这是历史演变的结果,但实际效果很不错。一方面,虽然政府干预扭曲了市场,但政策与市场的大目标是一致的,即支持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在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干预发挥了一定的弥补市场失灵和支持金融稳定的作用。实证分析也发现,20世纪八九十年代,金融抑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正面的。只有进入21世纪之后,这个影响才变为负面。因此,过去相对有效的政府干预,现在变成一种拖累。下一步的金融改革应该继续往市场化的方向走,包括实现市场化的风险定价、市场化的资金配置等。
但市场化改革并不意味着就不要政府了,在可预见的将来,市场化的金融改革仍然可能保持一个渐进的过程。政府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二是克服市场失灵,三是提供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创新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但也不能一味迷信市场。眼下维护公平竞争的主要抓手是真正实现“竞争中性”,这既包括不同产权的金融机构,也包括不同产权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比如,金融机构更乐于给国企提供融资,这主要是基于对风险的考量。民营企业一旦发生问题,信贷资金就很难收回。而国有企业一旦出现问题,政府往往会想办法对其进行重组,最终偿还贷款的可能性很大。这就意味着国企、民企并没有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对民企融资不利,也就是对创新不利。因此,实现竞争中性,实际上是金融支持经济创新的关键一步。从金融的角度出发,竞争中性的核心是硬预算约束,国企、民企接受同样的融资条件、要求同样的投资回报。
克服市场失灵的维度更广一些。中国改革期间的经历表明,在改革初期,政府对经济增长与金融稳定的作用是正面的,这也是一个弥补市场不足的证据。这条原则,未来也还适用。金融改革永远不是对市场“一放了之”。另外还有两个典型的克服市场失灵的案例,一是产业政策,二是金融监管。产业政策是利用一些政策工具克服创新过程中的市场失灵,比如基础投入过大、投资回报不容易内生化等。新结构经济学主张,除了个别战略性行业,产业政策应该尊重市场规律。产业政策的主要功能应该是补充而不是替代市场,更不应该是违背市场规律、“不惜一切代价”。开放市场可以帮助提高效率,但往往也会放大风险,而金融监管的目的就是保证公平竞争、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持金融稳定,这些做法要克服的依然是自由市场机制的一些缺陷。
还有一项应该做的工作是建设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支付体系、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用环境、反洗钱,以及由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投资者保护制度组成的金融安全网等。通常来说,政府提供金融基础设施。对于支持经济创新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建立一个与创新企业相关的信用体系,一些互联网公司利用网络上的“数字足迹”做大数据风控,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政府可以出面将线上、线下,特别是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的数据整合起来,建立新型的信用数据系统,支持金融机构的决策。政府也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为知识产权估值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