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研究成果、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现状及工程应用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制造、研究、教学、消防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同时研究和消化吸收了国外有关规范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7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径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政编码: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
同泰防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胜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海力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雾特灭火系统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
北京中科三正电气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田 亮 马 恒 倪照鹏 郝爱玲 刘 志
李宝利 李 毅 李庆功 周敏莉 黄振兴
刘 敏 洪声隆 朱 江 陈 池 姚效刚
方桂芳 伍建许 许智远 丛北华 李冰茹
雷军汇 刘庭全 胡 明 李 伟 王喜世
黄 琦 廖光煊 孙青格
主要审查人:沈友弟 张学魁 周 详 宋晓勇 赵克伟
杨 琦 王 峰 刘西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