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他的同桌
钟栩来食堂打饭时,林微漾三人早已经打好了饭菜,坐在靠窗一处的餐桌上边聊着天边吃着饭。
食堂里随处可见打闹成一片的同学们。
热热闹闹,吵吵哄哄。
余温:“君哥果然厉害,早来的鸟儿就是有得挑。”
方乐君拿着筷子敲着餐盘,神情悠哉:“你们打得这些菜我都吃过,味道都不错,幸好赶来还有一半,现在应该是没有喽。”
林微漾拿起筷子道:“我军训期间都没看到过还有这些菜。”
方乐君从零星的几个蘑菇中挑了一块鸡肉,咬了一大口:“你之前到学校食堂吃饭,都跟顾烨走,他那不慌不忙的步调到食堂好吃的菜早就没了。我说,顾烨他对美食没有什么追求吗?”
林微漾想了想,就她目前所知道的,他除了不吃辣,不吃油腻的食物,其他都没问题。
但食堂其他饭菜也不至于难吃到让同学们难以下咽的地步,各个同学的口味不一样,有的爱吃淡的,有的喜欢重口味的。
“个人口味不一样吧。”林微漾想着说。
方乐君继续科普学校食堂的知识:“学校食堂里的主厨的有好几位,有的烧菜好吃,有的就不行了,差别那可是真的大。”
余温:“君哥,你怎么了解这么多?”
“为了我在市高未来的幸福着想,我当然要仔细打听了。刚才我跟你们说得那几个区域,炒菜都好吃。你们现在再回头看看,人是不是多起来了?”
林微漾和余温都纷纷转过头,果然如方乐君所说那样。方才她们到的时候,这些区域还没有几个人。
两人回过头,方乐君继续说:“也省的点外卖。”
林微漾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忍不住吃笑了一声。
方乐君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微漾,你笑什么?”
林微漾回:“听见你刚才说了一句不用点外卖,我想起杨路军训期间吐槽食堂饭菜难吃,嚷着要点外卖。”
方乐君:“他就是一个大傻帽!”
方乐君前嘴刚说,杨路后脚就走进了食堂,连手打了一个喷嚏:“谁在背后说我坏话?”
没道理,他平常里人缘挺好的。
钟栩端着饭盘走过来,看到正背着他低头吃饭的林微漾,忍不住露出了笑容,走过去问:“这里没人坐吧。”
听到声音,三个人都纷纷抬起头,方乐君手拍了拍身旁空下的座位回:“没人,随便坐。”
说完,方乐君又瞟了他一眼,挺帅的,好像叫,她心里想着,嘴上也说出来:“你是坐在前面的钟栩?”
“是啊。”钟栩坐在林微漾的对面,扫视了一圈她们三人盘子里的饭菜,“你们的菜看起来让人挺有食欲的样子。”
方乐君看了他一眼,以一种无比自豪的口吻说:“那当然了。”
菜可是她们三人辛辛苦苦从三楼飞跑下来,一路狂奔到食堂才打到的,多么不容易。
要是抢不到好吃的,才怪。
抢不到的,是腿慢。
钟栩看了一眼林微漾的餐盘,一块块油黄肉白的口水鸡整齐地摆放在餐盘里,坐在对面都能闻到口水鸡的香气,他目光往别处稍微移了移:“咳……我可以夹一块你的口水鸡吗?”
然后,他正视着林微漾,眼眸里闪着流光,眼角弯曲,露出他招牌的迷人笑容。
林微漾低头吃饭,没多在意,回道:“可以啊。”
钟栩伸出筷子,在她的餐盘上夹走一块口水鸡放到白米饭上。
方乐君捂着眼睛说了一句:“艹!犯规啊!”
她对长得帅的男生向来没有免疫力,尤其是钟栩那双笑起来就特别迷人的眼睛,简直就是不要太犯规啊,要命!
“我这里有脆皮鸡,麻辣口味的,要不?”
方乐君说着,豪爽地用筷子夹起一块就要放到钟栩的盘子里。这时,钟栩身前突然多出一只手,直接拿走他饭上还没来得及吃的那块口水鸡。
他抬起头,就看见杨路将鸡肉放在嘴里咬了一口,随机露出一副饱含深情的模样,甚是夸张。杨路的嘴和手上都抹上了油花,边啃边说:“我去!这也太好吃了吧!我之前怎么没看到还有这菜!”
钟栩脸色有些难看:“……”
还带在这样的?
我的……口水鸡。
杨路含笑地拍怕钟栩的肩膀:“不就是吃了你一块口水鸡,至于露出一副怨妇脸嘛。”
他就那一块口水鸡。
而且,还是他好不容易找借口从林微漾那里夹来的。
怎么可以与普通的口水鸡相比?
杨路这人,认识你才一天就像是跟你有一个月的交情似的。
今早两人刚坐在一起,他就不客气地伸手过来勾着他的脖子,整个人明明坐在位置上却更像挂在你的身上似的。
上课下课,凡是让他得了空隙,他那张嘴就没有停下过。说是老师上课无聊,想睡觉,还不如说些话打发时间。
无聊的话,可以找其他的方式发泄啊。
杨路这人,一旦无聊起来,总要找点事干。顾烨和他相隔两个同桌,中间又隔了一个走道,距离挺远。而且他说话,顾烨也懒得搭理他,他会觉得自己找顾烨聊天这个行为简直就是无聊至极。
这不,他终于找到了一个脾气比顾烨好得不知多少倍的哥们了。
他问他喜不喜欢踢足球。
钟栩犹豫了一会儿,看了一眼正在黑板上写公式的数学老师郑中,低声回了句:“还行吧。”说不上喜欢,他喜欢打篮球。
杨路继续追问:“那你喜欢的足球巨星是谁?”
这倒是没有过,钟栩回:“不怎么踢足球。”
杨路后背躺在椅子上说了句:“没趣。”
钟栩:“……”没趣可以直接不问,又没人逼你问。
他们坐在第一排,后面的同学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们在做什么。被几十双眼睛盯着看,这种感觉就像是你想在黑暗中做不光彩的事,最后非要让你站在耀眼的聚光灯下。
“你平常都喜欢什么运动?”杨路消停了一会儿继续问。
钟栩:“……”
“打篮球。”
两人在课上一个人轻声问着,另一个人只好轻声回着,回着回着,就没声了。
讲台上正在黑板写数学公式的郑中转过身来,伸手习惯性地抬了抬眼睛,目光锐利的有意地看向他们两人一眼,顺带着掐了一截粉笔头扔到他们桌面上,然后又做没事状两手扶着讲台,继续讲课。
坐在前排,离老师最近,同学们不论在下面做什么,台上老师都能看得一清二楚。一边说话还要一边防止被老师看见,真得是说不出来的刺激。
粉笔一扔,立即没声音了。
还以为声音已经压得够小了,却不知郑中在讲台上听得一清二楚。
钟栩还是第一次经历,一直以来,他都坐在后面的。
一块粉笔头突然毫无预兆从前面准确无误地飞在他们的桌子上,两人反应迅速,立马老实了。
下课后,杨路继续提起课上没完的话题。好家伙,敢情他是一节数学课都记挂着这件事。
幸好郑中只扔了一个粉笔头。
杨路:“没有喜欢的足球巨星,篮球巨星有吧。”
钟栩没好脸色地看了一眼,但还是回了:“科比。”
杨路缓缓地哦了一声,然后语气随着脸颊一起上扬:“我跟你说我超级喜欢内尔马,内尔马你认识吗?”
钟栩终于被他磨得没什么耐心问:“科比认识吗?”
杨路笑笑,说着话又要拍他的肩膀:“兄弟,不至于吧。”
钟栩躲过他那只比本人还热情的手,很至于。
杨路提起白色条杠搭配着黑色的校服裤,露出他脚上那双超拉风的最新款耐克AJ运动鞋:“你看看,我和我偶像穿得一模一样的运动鞋。”
钟栩:“……”他很理解,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杨路把手收回桌子边,继续道:“你喜欢打篮球,我喜欢踢足球,难得凑成了一桌,这正好应了一句什么话来着,对对对,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钟栩:“……”
语文怎么学的,有缘千里来相会是用在这种语境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