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路边杀人案(一)
小县城的平静日子过了两个月,这两个月县里没有大的刑事案件发生,大家都在坚守自己的岗位。何队经过几个月的时间,慢慢地与县城生活相融合。
一个上午的9点,刑警队突然接到指挥中心的案件转接,有人报警称在郊区K902的灯柱以北50米处发现了一具尸体。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小江和小冯马上赶往现场,同时通知何队以及队里其他人,法医、鉴证人员收到指挥中心的调令后也马上出发。
辖区派出所是最先到达现场的,其次就是小江和小冯。小冯给报警人录了一份现场口供,小江则首先勘查现场,看有没有什么线索。根据报案人所说,他是骑自行车去上班经过这里时看见有什么在草堆里面,下来认真看清楚后是具尸体,就马上报警了。正在市局开例会的何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张队和其余队员正在乡里的派出所交流,得知情况后也马上往现场赶。
经过法医的初步检验判定:死者是女性,年龄介于40岁左右,应该是死于今天早上7点至9点之间,颈上有勒痕,估计是窒息死亡,详细的情况要等解剖之后才有结果。并且法医在死者右手无名指上发现有环痕,估计是凶手在死者死后强行脱下戒指之类物品所造成的,没有发现性侵痕迹。
现场勘查人员在死者身上以及现场附近都没有发现死者的钱财和身份证等私人物品,死者身上一无所有,只剩下穿着衣服。在现场初步勘查中发现死者身边有个鞋印,鞋印有些大,像是男人的鞋印,与死者和报案人的都不匹配,鉴证人员将鞋印套下来带回去比对。除此之外没有发现有其他的痕迹。何队听完相关汇报后,初步将此案件认定为抢劫杀人案。何队让小峰、黄建为去附近走访下,看看有没有看见案发经过的人;小冯去查下附近的监控,看有没可疑情况;张队和黄玲去调查死者的身份背景;自己和小江则继续留在现场搜查。
根据警方数据系统对死者照片的比对,查出了死者名叫甄焕玲,今年41岁,家住凤凰小区2栋1室,其住址距离案发现场有4公里左右。查到这些信息后张队和黄玲马上赶到甄焕玲的家里,通知其家属来认尸。
到达甄焕玲家门口,张队敲门,开门的是甄焕玲的老公钟恒平,似乎他还不知道他的妻子已经遇害了,对张队的到来感到很意外。当张队告诉他整件事后,钟恒平很伤心地说:“焕玲她今天出去晨练到现在还没回来,我以为她今天是晚了,哪知道她就出事了,早知道我也跟着去。”看见钟恒平这么伤心,张队安慰了他几句,然后问:“她今天早上是什么时候出去的?平常到10点多都还没回来吗?”钟恒平回答说:“不是,她通常八点前就回到家里,曾经有过碰见她的姐妹然后一起去吃早餐就会晚些,今天正好是周日,我以为她只是去吃早餐晚了,怎么会遇害了呢?她每天都是6点左右下床出门的,今天我感冒,昨晚吃了药睡着了没留意到她什么时候出门,如果不是我感冒,我就陪她去晨练了。”张队问:“你平常都和她去晨练吗?”钟恒平回答说:“不,不是,我通常都是周日陪她去晨练。”张队听完后对钟恒平说:“钟先生,我知道你现在很伤心,请节哀顺变,但是还有很多后续工作要进行,请你跟我们回队里确认下尸体是不是甄焕玲,还有我们需要给你一份更详细的口供,我们也希望早日将凶手抓捕归案。”钟恒平说:“你们一定要找出凶手。”
虽然钟恒平表现得很伤心,但是张队觉得他有些过了,像是在演戏。临走时,他让黄玲留下向邻居们了解下钟恒平与甄焕玲的夫妻关系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