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杜甫小传——诗国的圣人
杜甫是谈论中国诗学绕不开的人物,却又是多少诗学研究者不敢轻易触碰的话题,很多学者会自觉将杜诗留到自己功力最深厚的时候研究。杜甫赢得的诗家的敬畏,是其他任何诗人都比不上的。
杜甫被称为“诗圣”。一个人被称为“圣”,仅仅在某方面做得好是不够的。所谓“圣”,是指周公、孔子这样的人物。他们不仅一举一动都符合儒家的理想,是百代士族的精神偶像,更是制礼作乐的人;他们不仅总结了前代的所有文明成就,更为后世订立了一切规范。杜甫在诗歌史上,正是周公、孔子一样的人物。一方面,他的诗体现了儒家精神,体现了盛唐士族的风度;另一方面,他的诗集汉魏以来诗歌艺术之大成,更为此后的诗歌艺术开启了几乎一切门径。可以说,杜甫以前的一切诗歌现象,到杜甫这里都有了一个新变;杜甫之后的一切诗歌现象,都需要追溯其与杜诗的关系。
杜甫被称为“圣”,并非因为他总是一脸严肃。和之前所有的圣人一样,他是一个比常人更有人情味的人。杜诗就像诗的海洋,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当然也不乏有趣味、有性情的诗。事实上,杜甫比一般诗人高明之处,恰恰在于他更有性情,更能自由地在诗歌中表达自己的主观意志。
一位优秀的诗人,应当是“哀乐过人”的。他之所以悲哀、之所以快乐的原理,跟一般的人情没有不同,只不过,他悲哀和快乐的程度,要远远超过一般人。杜甫作为诗人的天才,恰恰在于他的“哀乐过人”。
在“哀乐过人”的问题上,杜甫与李白难分伯仲。区别在于,李白更倾向于到古代、到天上去发泄现实容纳不了的激情,而杜甫则以非凡的韧性和好奇心,尝试了各种方法,把自己的激情倾注到现实中去。大到家国变乱,小到一草一木,杜甫都用自己的办法,留下了自己情志的烙印。
家世与童年
像杜甫这样的大名人,难免会有很多地方抢着说自己是他的故里。关于杜甫的籍贯,说法真是太多了,有说他是京兆少陵人的,也有说他是襄阳人、是巩县人的。这并不是因为相关的史料缺失,以上几个说法也都互不矛盾,而是因为,杜甫出身于一个高等士族家庭,像这样的家族,即使是在农耕社会,也是会到处迁移的。
杜甫的家族,被称为京兆杜氏,在汉唐之间一直非常显赫。京兆杜氏属于关中士族,所谓“京兆”,就是首都,也就是长安。早在汉代,就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的谚语,意思是住在长安城南的韦氏和杜氏,是最显赫的门阀世族,他们离天,也就是离皇家,也只有一尺五的差距。京兆韦氏和京兆杜氏,直到唐代还是显赫的世家,特别是文学世家,出了很多重要的诗人。汉代的这句谚语,放在唐代,至少唐代的文学界,仍然适用。
京兆杜氏聚居的地方,就是长安城郊的少陵,杜甫自称“少陵野老”,就是从这儿来的。这只能说明,杜甫挂着“京兆杜氏”的牌子,是名门之后,不说明他真的在少陵出生和生活。
杜甫最耀眼的祖先,是魏晋名臣杜预。杜预是个文武双全的角色。在军事方面,他战功卓著,有“杜武库”之称;在学术方面,他是《春秋左传》的研究专家。作为杜预的第十三世孙,杜甫将这位远祖树立为偶像,时时称颂。杜甫未必指望自己能获得杜预那样的成就,但这位先祖是他的光荣,为幼年的他指示过最远大的目标。
从杜预到杜甫,世系是基本清楚的。杜预的曾孙杜逊在东晋初年迁居襄阳,他这一支又称为“襄阳杜氏”,杜甫是属于这一支的,这就是“祖籍襄阳”的由来。但此后的“襄阳杜氏”并没有待在襄阳,仍然去了北朝,先后在北周和隋朝做官。从西晋到隋朝,杜甫的列祖列宗一直在做官,有出息的做到刺史,差一点的只做到县令,基本维持着一般士族的水准,既没有上升为权臣,也没有跌出官宦世家的范围。
杜甫的曾祖父杜依艺,也是在这个序列里勉强及格的,在初唐时做到巩县县令。据说,杜甫就是在巩县出生的。不过,杜甫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三十多岁了,不仅杜依艺不在了,连祖父杜审言也去世四年了,杜家并非巩县土著,似乎不太有理由还留在这里。
杜甫的祖父杜审言,从县令之子做到武则天身边的“文章四友”,成了朝廷的硬笔杆子,挂职膳部员外郎,是杜甫家族最近的骄傲。杜审言是一位了不起的诗人,排律和七律的体式都在他手中有了重要的推进。杜审言的个性也很强,即使在同僚面前也显示出一种特殊的骄傲。同样是写应制诗,杜审言总是要带出一点自己的个性来。杜甫没有见过杜审言,但想必从小会诵读杜审言的诗。杜甫继承了杜审言的创作技巧,也继承了他的诗人性情。杜审言是一个比杜预更为切近的偶像,杜甫和他的家族难免暗暗地希望,有一天杜甫也可以做杜审言那样的事。从杜甫自幼表现出的天分来看,这个期望也不算过分。
杜甫的父亲最高做到长安郊县的县令,也完成了一个世族子弟的人生使命,但是在文学方面无所表现,属于那种一生被称为“杜审言的儿子,杜甫的父亲”的人。
杜甫还有一位叔父,在杜审言受陷害下狱时,为父申冤,刺杀父亲的仇人,牺牲了年轻的生命。据说,襄阳杜氏的始祖为兄报仇,也有过类似的行为。由此可见,杜氏一直还有“杜武库”尚武的遗风,重情重义,勇于牺牲,并非一般的文弱书生。
杜甫的母族也很强大。他的生母出身于清河崔氏,在唐代被认为是最好的门第。他的继母出身于范阳卢氏,与崔氏同属“山东五姓”之一。这至少说明,杜甫的父亲,也是可以不断被山东高门相中的女婿。
近古有人诋毁杜甫的生母是名为“海棠”的小妾,这未免太不了解唐代的门第观念和杜甫外祖家的世系了。崔氏在唐代出了很多著名人物,杜审言的同事崔融,就出身于清河崔氏,不知与杜甫的外祖有无关系。今天可以知道的是,杜甫的外祖父和曾外祖父,都是李唐宗室的女婿,即使考虑到武则天时代李氏受到打击,也足以说明这个家族的地位了。杜甫在成年后,还与崔氏舅父、表兄弟经常往来。唐代山东士族是古体诗创作的重要力量,杜审言专工近体诗,杜甫在古体诗方面取得这样的成就,恐怕并非得力于杜氏,而是与母系亲友的影响分不开的。
杜甫幼年丧母,从小被送到洛阳城中的姑母家抚养。姑母照顾杜甫十分尽心。有一次,洛阳城中闹瘟疫,杜甫和姑母家的表弟都感染了,杜甫痊愈了,表弟却夭折了。这虽然不能说明姑母在杜甫和亲生儿子之间偏向了杜甫,但至少说明杜甫在姑母家得到了充分的照顾。对于这样的姑母,杜甫必然怀有感激和愧疚。在亲情的温暖和内心的愧疚中长大的孩子,会比同龄人更早熟、更敏感,更关注周围人的想法。杜甫诗中表现出的敏感与仁爱,表现出的对他人乃至对自然物出色的共情能力,或许与这样的童年经历有关。
无论杜甫生在哪里,他都是在洛阳长大的。洛阳是与长安并立的大都市,从文化上讲,长安是关中文化的核心,洛阳则从汉代以来就一直倾向于山东文化。北朝时代,洛阳也一直属于东魏和北齐的版图。杜甫在洛阳长大,也就带上了与关中不同的文化基因。
十四五岁的时候,杜甫就不再跟同龄人玩了,开始出现在洛阳文化名人的社交圈子中,与那些年龄是他几倍的长辈交往。这成为杜甫早年生活中一段得意的经历,也是家世与天赋都好的孩子的典型经历。
杜甫出身高贵门第,在洛阳城里度过了优裕幸福的童年。他生长在唐王朝走向富强的时代,天资聪颖,受到良好的教育,国与家都对他这样的人寄予了无限的期望。他准备迎接的,是一个繁华的大唐盛世,这个盛世需要很多他这样的清流文臣为之效力。谁又能知道,这一代人后来的经历,完全跟预想中的不一样呢?
壮游山东
有些诗人,是以少年人的面目出现在诗坛上的,比如李贺。像杜甫这样的诗人,则是以中老年人的面目示人的。李贺展现的是一个典型的士族诗人在少年时的创作状态,杜甫展现的则是中年以后的创作状态。杜甫三十五岁以前的诗作,保留下来的很少。古代士人到了三十五岁,大多已过完了一生中春风得意的时光。如果李贺活得长一些,未必不会写出杜甫的风格;杜甫早年的诗如果多留下来一些,未必不会显现出李贺的风格。诗人留给我们的印象,有时候也会与非文学的因素有关。
古人的传统是三十岁开始游历,四十岁开始做官,更早的时间要用来学习。但是杜甫二十来岁的时候就到南方去游历了。杜甫家境殷实,旅费并不成为问题。在南方,不仅有唐代诗人向往的南朝遗迹,也有杜家的一些做官的亲戚,杜甫大约也是顺路去拜访他们。二十四岁的时候,杜甫回到洛阳,参加进士考试,但没有考中。这不算什么,他这个年纪做进士还是小了点,看起来,他以后还有大把的机会。所以他很快心无芥蒂地开始了第二次游历,这次的目标是齐国和赵国的故地,也就是今天山东、河北一带,这是唐代山东文化的核心区域。杜甫的父亲此时也在这个地区做官,在兖州做司马,杜甫此行也是去探望父亲。
在兖州,杜甫写下了《登兖州城楼》。这首诗写得中规中矩,表现出良好的诗学素养。杜审言的孙子,小时候在近体诗上是下了功夫的。
三十岁的时候,杜甫回到洛阳,在洛阳东边的首阳山安了家,他的庄园离宋之问的旧庄园不远。杜甫不时前往洛阳城,或探访附近的好友。他自称“野人”,说自己是“客东都”,其实,洛阳就是他长大的地方,也是他安居的地方,他这么说,只是为了表现自己与洛阳权贵的疏离而已。
三十三岁的时候,杜甫在洛阳遇见了李白。此时,李白已经达到了人生巅峰,开始走下坡路了,他留恋的那个时代即将消逝;而杜甫还在上升期,他开创的那个时代即将到来。中国诗史上的太阳和月亮,就在这一时刻相遇了。
李白年长杜甫十一岁,算是杜甫老师辈的人。此时的李白,简直处处都值得杜甫崇拜。从文学上自不必说,真正懂诗的人,可以从李白的诗里读出世人读不出的好处,读出前代没有的好处,杜甫会是李白极少遇到的真知己;在世俗角度,李白娶过宰相的女儿,在皇帝身边做过翰林,在江湖上更是不乏拥趸,是个有富贵气的人;更重要的是,李白经历过种种杜甫没有经历过的生活,带着一身神秘的气质出现在杜甫面前。他的诗,他的见闻,他的思想观念,都令年轻的杜甫感到新鲜。杜甫可能会感到,李白说的、做的、写的,跟他从小在书上读到的、在长辈那里听到的,都有很大的抵牾。但是,如此光鲜炫目的一个李白,一定不会是错的,所以,他就更值得崇拜了。
在与李白交往的日子里,杜甫努力地向李白靠拢。他尽量地写古体诗,尽量地学习六朝,诗艺大有长进。他甚至还努力地学习道教文化,试着在投赠给李白的诗中使用道教语汇,这在他一生中是绝无仅有的。
杜甫一生为李白写了十几首诗,其中不乏情感充沛的名作,而李白给杜甫的诗只有寥寥几首,看上去也很应付。这并不是因为李白看不起杜甫。李白与杜甫在年辈上并不相当,李白是长辈,晚辈给长辈投诗,长辈并不需要回复。何况,此时李白已经是成名诗人,是有偶像包袱的,面对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后辈,难免会感到压力。在艺术上,回诗因为是被动的,往往是吃亏的,杜甫在李白面前拿出了自己的最高水平,如果李白勉强回诗而相形见绌,也是不大好看的。所以,还不如端起长辈的架子,索性不再回诗。
其实,在李白眼中,杜甫一定也是有魅力的。他出身世家,学识渊博,同样知道很多李白不知道的事。他温文有礼的外表下,藏着一颗骄傲狂放的诗人的心,必定是能为李白这样真正的诗人所欣赏的。他那仿佛直接从魏晋传承下来的士族风度,正是出身平凡却迷恋六朝的李白毕生追求的。
在彼此身上,李白和杜甫都看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李白和杜甫相约,连同高适一起,到山东地区游历。在山东,三位诗人度过了一段狂歌痛饮、开怀畅谈的快乐时光。在复古运动的大本营,三位为古体诗做出杰出贡献的诗人,登山临水,切磋诗艺,古体诗创作都有了很大提升。
与李白的交往,对杜甫的影响可能是巨大的。这是他第一次有机会长时间地与顶尖的诗人谈论诗艺、交流思想。李白身上,有他此前三十年缺乏的东西,李白给了他的世界一次剧烈的碰撞。在以后的人生中,他不断地追忆李白、学习李白,也逐渐地反思李白。李白的诗学追求和人生追求其实与杜甫并不完全相同,但杜甫终身都不曾抛弃李白,一直在努力以自己的方式理解着李白、诠释着李白。
在与李白相遇后,杜甫传世的作品才多了起来,成为文学史上的杜甫。结识李白,让杜甫发现了作为诗人的自己。
蹉跎长安
山东之行结束后,三十五岁的杜甫去了长安,寻求功名。
这一去,就是十年蹉跎。
卑微的身份,艰难的干谒,让骄傲的他感到无法承受的屈辱和痛苦。在长安怀念李白,成为他精神的避风港。
三十六岁的杜甫再次参加进士考试,仍然没有及第。事实上,这是一场没有一个人及第的考试。主考官李林甫解释说,这是因为“野无遗贤”,该考上的人之前都考上了。朝廷的风气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士子的进身之路变窄了。
不过,唐代毕竟是唐代,还是有科举以外的路可以走的。杜甫四十岁那年,玄宗举行祭祀天地的盛大仪式,杜甫趁机献上了三篇大赋。玄宗读后,十分赞赏,命宰相亲自考他。杜甫一时名动长安,集贤院的学士们都跑来围观他的考试。这倒很像汉魏六朝的做法:文士作赋,直接得到皇帝的赞赏,不经过科举,就成为著名的文士。这个模式其实颇符合李白的理想,想必李白听说杜甫老弟获得了这种司马相如式的殊荣,也会羡慕和替他高兴吧。
可惜,毕竟已经是唐代了,皇帝欣赏的人也是要去考试的。考试之后,仍然没人同意授予杜甫官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古代诗人到三十五岁以后,往往会进入“中年危机”。他们原本都是最被帝国寄予期望的少年,到了这个年纪,开始受到各种贬谪、打压,蓦然发现自己远远没有获得预想中的地位,要面对从天才到普通人的落差了,他们的文风往往在这个时候要经历一个转折。而杜甫没有这个转折,因为他的文学生命几乎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更惨的是,在这个年纪,杜甫不是被贬谪,而是根本没有做上官。杜审言的孙子,被李邕、王翰看重,以为要成为新一代国朝大手笔的杜甫,年近四旬竟连个工作都没有。他此时也会觉得自己不成器,愧对祖先的吧。
在蹉跎长安的日子里,杜甫与高适、岑参等诗人往来,继续按照他理解的李白的路子写诗,不知不觉却已写出了自己的风格。同时,出入权门、陪奉游宴的生活,日益使他厌烦。
在这段日子里,杜甫娶妻生子。他的妻子出身弘农杨氏,也是高门大族的闺秀,知书达礼,结婚后担负起了照顾家庭和孩子的责任。杜甫经常满怀爱意地在诗中提起她,她也是杜甫一生中的一位良友。
此时,安史之乱已经迫近了,大唐在一片繁华之下呈现出种种衰颓的迹象。杜甫敏感地捕捉到了这些迹象,当别人都在为盛唐唱颂歌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唱反调了。他在规劝大唐:不要这么穷兵黩武了,对面也是人,打仗的时候差不多就行了。他在提醒大唐:连年的辉煌战绩,都是由普通百姓的血泪滋养的;军户一生都在打仗,早就不愿意从军了,出征的时候都会全家痛哭的;基层的经济早就被掏空了,滋养了华夏文明的“山东二百州”,已经是田野荒芜,只能靠女人耕种了。他甚至会在高高兴兴地登临名胜时,突然产生“秦山忽破碎”的不祥预感。这些真实地反映了安史之乱症结的诗作,都作于安史之乱发生之前,足见杜甫的远见卓识。
在安史之乱爆发前夕,四十四岁的杜甫终于排到了一个做官的机会。职位是右卫率府胄曹参军,从八品下,比进士出身的起家官稍微高一点点,工作内容是看管兵甲,是个没什么滋味的“弼马温”。他同时还有另一个选择,就是像大多数刚中进士的人一样去做县尉,也就是见习县令。杜甫权衡了一下,自己一把年纪了,不好像年轻人一样到县里去受气,所以还是接受了这个闲职。看起来,他这辈子做到五品官是不大有希望了,他想,这么混两天,就回家去休息吧。
这时候,唐朝连年遭灾,统治者懒于政事,赈济不力,竟然在一个物力强盛的时代,让百姓陷入生存绝境,出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局面。杜甫安置在奉先的家小,也缺吃少喝,杜甫的小儿子,竟然病饿而死。杜甫家是特权阶层,不纳税不服役,家产颇丰,杜甫也已经吃到了官俸,他家尚且如此,穷人的生活可想而知。为人称道的盛唐,竟然饿死了杜审言的曾孙、八品官的儿子,这令人难以相信,更令人愤怒。杜甫说自己愧为人父,其实也是在控诉这荒谬的世道。
为杜甫所信任的大唐盛世,就这样衰落了。
安史之乱
杜甫四十五岁那年,突如其来的安史之乱击碎了盛唐的富足与优雅。
唐玄宗丢下了长安子民,仓皇出逃;金枝玉叶的王孙,站在街头把自己卖为奴隶;生长于和平年代的好人家的孩子,成批地在战场上送命。过惯了好日子的长安人,也不得不开始学习在战争状态下生存了。
杜甫从未放弃过逃离。长安陷落不久,他就带着家小逃跑,但很快被抓回长安,他的妻儿则滞留鄜州,投靠亲友。杜甫在亲人四散、各自生死未卜的煎熬中,写下了《月夜》《春望》等名篇。一直遵循儒家价值观、看重家庭的他,此时格外感到亲情的可贵。作为基层官员,杜甫没有太引起叛军的注意,尚有一定的活动自由。他独自在曲江边漫步,望着眼前萧瑟的景象,回想着不久之前的繁华,心中感慨万千。文明的摧毁,实在用不了多少时间。
第二年,杜甫终于成功地逃亡,一直跑到了凤翔,找到了安置在那里的小朝廷。此时,唐玄宗已经传位给儿子唐肃宗了。小朝廷给杜甫升了官,让他做了从八品上的拾遗,这终于是一个典型的清流官了。不久,杜甫回到鄜州的羌村,与经历了生死考验的妻儿团聚。之后,唐军收复了长安,杜甫也带着家小追随朝廷回去了,到长安做起了京官。他在安史之乱中的苦难,可以说是告一段落了。
杜甫在安史之乱中真正陷落敌占区的时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长,写的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甚至遭受的苦难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重,但这段时间,他确实密集地产出了精品诗作。这些诗作准确地反映了文明被战争摧毁的景象,作者和他写到的每一个人物,都在困苦的生活和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努力地保持着精神的高贵和对未来的希望。经典的文学往往表现苦难,但其中真正打动人心的并非苦难本身,而是人类在身陷苦难时仍然保持的高贵精神。杜甫在安史之乱期间的诗就是很好的例证。
回到长安后,杜甫怀着复杂的心情,送别了因在安史之乱中有“变节”嫌疑而被贬黜的友人,开始认认真真地做他的拾遗。
拾遗是一个很体面的职位,是标准清流路径的一个环节,可以监督朝臣行政,可以有机会跟皇帝亲近。出任拾遗,是杜甫履历上很光彩的一页,他因此被人尊称为“杜拾遗”。杜甫本人也非常看重这个职位。从某个角度看,杜甫终于离成为下一个杜审言的目标近了一步。
但是,拾遗的官品还是不高,这个职位一般用来授予有希望的年轻人,让他们见习一下政事。唐代比较有名的诗人,一般是三十来岁当上拾遗的。杜甫四十六岁才当上拾遗,就有些尴尬了。皇帝看见了他,把他拉到了清流的正路上来,却还暂时不肯提高他的官品。拾遗的工作性质是值得骄傲的,但这个职位相对他的年龄来说是太低了。所以杜甫自己也感到有些荒诞,写下了“腐儒衰晚谬通籍”的诗句。“通籍”还是好事,只可惜自己已经“衰晚”了,所以就显得有些“谬”了。
尽管有些荒谬,杜甫工作还是很用心的,高高兴兴地写下了很多诗,描述自己工作中的所见所感。这大概是我们最后一次见到唐人这么认真地描写在皇帝身边做官的体验。初唐以来,杜审言等人积累下的写作应制诗的经验,在杜甫手中得到了一个集中的展示。杜甫还加进了很多古体歌行的写法,加进了个人非常独特的感受。毕竟,他已经是一个认真学过写古体诗的盛唐人了。
拾遗这个职位是做不久的。运气好的话,凭借皇帝的宠信,年纪已经不轻的杜甫,很快就能顺着清流之路一直迁转上去,做到他祖父那样的职位。但杜甫是属于运气不好的那一种。一直提携他的房琯、严武,在朝中受到排挤和贬黜。杜甫也受到牵连,一时半会儿很难受到重用了,于是被外放到地方上去,到华州出任正八品下的司功参军,掌管州中的文化事业。杜甫的那些大官朋友,外放还能当个刺史什么的,而杜甫原来的官品太低,就只能做这样的工作了。
杜甫没想到,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返回长安。
在赴华州参军任的路上,杜甫见识到了真实的人间苦难。安史之乱的战火还没有平息,朝廷还在不断征兵送往前线。说起来,国难当头,保家卫国是应该的事。何况唐朝还有军户,他们原本就世世代代负有从军的义务,为此还享受过赋税方面的优待。但是,安史之乱前唐王朝的穷兵黩武,已经造成了“千村万落生荆杞”的局面,再加上安史之乱的战事太惨烈了,那些原本富庶的地区已经实在拿不出人力物力了,保家卫国的责任此时落在每个家庭、每个个人的头上,都成了无法承受的灭顶之灾。这个时候,基层胥吏也难免会表现得粗暴、苛刻,让保家卫国失去了原有的尊荣。像杜甫这样的官员,如果稍微不够敏感,就很容易被正确的大道理迷惑,看不见个体生命的真实苦难。而杜甫作为一位真正的诗人,凭借卓越的感受力,为我们留下了“三吏”“三别”这样的千古名篇。透过观念,看到真实,这是现实主义的伟大之处。杜甫的这部分作品,是诗人的特长与时代的结合,也是一个时代里诗人应该在的位置。
流离陇蜀
在华州参军任上,杜甫过得并不开心,繁琐而无谓的工作令他十分烦躁。四十八岁的时候,他辞职了。大概是迫于经济的压力,他拖家带口搬到了秦州,很快又搬到了秦州附近的同谷。
在同谷的时候,杜甫过得很穷。战争期间物资紧缺,有钱也未必能买到吃的。杜甫全家竟然到了忍饥挨饿、到山里去挖野菜的份儿上。因此,杜甫决定索性搬到成都去,那里是“天府之国”,土地肥沃,远离战乱,在当时是比较好过的地方。
从同谷去成都的路并不好走。身为蜀人的李白,就告诫过大家,“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杜甫这一路走得非常辛苦,生长在东部平原城市的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险峻的道路。杜甫笔下的蜀道,少了一分李白式的浪漫,多了一分令人心悸的质感。走过了蜀道,杜甫的诗风又有了一次变化,变得更为新奇,更追求还原现实中的物象。
到了成都,杜甫在浣花溪边安顿下来,搭建了一间草堂。他去跟东家借一棵树,西家借一株花,来装饰自己的庭院,同时也是跟邻居们打个招呼,“我搬到这里了”,这是老式中国人一直会讲的一点人情。在杜甫的诗里,我们经常能看到这种很真实的人情。这种人情,是此前的诗人很少写的,是杜甫发现了人情中的诗意,把日常生活写入了诗篇。
杜甫的这个草堂,在文学史上拥有特殊的地位,成了杜甫的一种象征。杜甫在这里告诉后来的诗人,在平稳而有遗憾的日子里,应该怎么写诗。
杜甫在草堂的日子,是比较安宁的。虽然物质上比较清贫,但总算暂时安顿下来了。杜甫昔日的好友严武,随后也来到成都,凭借较高的官阶,给了杜甫很多照顾。这让杜甫有机会写写田园中的闲适生活。
中国的士人写田园,心底是有一个陶渊明的影子的。陶渊明在乱世中,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就索性辞去官职,闲居家中,写写耕作的日常,写写农家会有的物和事,也写写远处的山影和飞鸟,写写老婆孩子的趣事。他写这些,字面上可能是有趣的,背后却永远有一个悲哀的阴影,那是他的寂寞,是生命流逝的寂寞,是时事的纷乱与官场的荒谬。陶渊明终结了西晋以来田园诗赋“炫富”的无聊传统,给田园诗赋予了严肃的内涵。他也告诉后来的士人,如果整个世界都与你作对,你还可以选择归隐田园,可以用这样的笔调,写些这样的事情。杜甫在草堂写的诗,很多地方也有与陶渊明田园诗一样的意味。
杜甫在草堂,会写到黄鹂翠柳的温暖图画,会写到细麦轻花的农家景象,会写到自己和妻儿安闲的生活,也会写到友人到访的情趣。这一切仿佛都笼罩着一种莫名的忧伤,而这忧伤又总是凝结为宁静的画面。有时候,他也会用略带调侃的笔调,写自己屋顶的茅草被风吹走的“奇遇”,生动的描写,出于杜甫作为现实主义诗人的老辣笔触,告诉我们,人们仍然过得不好,即使是在远离战火的浣花溪边,即使是住着村里最好房子的人家,也仍然活得如此局促、尴尬、朝不保夕。在盛唐被击碎之后,杜甫算是士人中过得比较差的,但肯定不是最差的,过得像他一样,或者过得不如他的“寒士”,是大有人在的。这么一想,杜甫就把自己身上的烦恼,放大为无数人的烦恼,无数人的烦恼叠加在一起,远远超过了他一个人受冻受辱的痛苦。杜甫惯于站在自己的身外替他人着想,这种习惯让他成为伟大的诗人,也难免让他背负了所有人的痛苦。
从安史之乱开始,特别是从华州赴任开始,杜甫逐渐放弃了从形式上靠近李白,其作为现实主义诗人的个性日益显豁。卜居成都后,杜甫的现实主义倾向越发觉醒,一种贴近日常生活的新写法被开创出来。杜甫将李白作为一个永远不能割舍的偶像放在心底,毅然开辟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漂泊终老
杜甫五十三岁的时候,他的老友严武举荐他做了检校工部员外郎。这是个从六品上的官,是杜甫一生做的品级最高的官,他因此又被人们称为“杜工部”。如果机械地按品级计算,他已经勉强完成了一个世家子弟在仕途上的使命,甚至看起来赶上他祖父当年那个“膳部员外郎”了。
只不过,这个头衔看起来寒酸了一点。这个职位并非清流官,而只是挂靠在六部之下,而且还是六部中排名最末的工部,而且还是“员外郎”,是编外候补人员。光看名字,这也是同等官职里边缘的边缘了。更重要的是,杜甫并不是真的在朝廷中的工部供职,这个头衔反映的不是他的实际工作,而只是给他发放俸禄的标准。说白了,这只是一个工资级别。他的真正工作,是在严武的幕府里,给他做参谋顾问。这个参谋顾问的工资,是严武跟朝廷要的,要求按照“工部员外郎”的标准发放。
从实际工作的风光程度来看,此时的杜甫不仅远远无法与当年的杜审言相比,甚至也不能与他自己出任八品拾遗的时候相比。杜甫实际上早已被官僚系统抛弃,只能说明在严武眼里,像杜甫这么一个人,这样的才华,加上这样一把年纪,总得有个“员外郎”的待遇才说得过去。这样的官职,是并不被士人看重的,最多算是杜甫晚年得到的一个安慰奖。
在严武的幕府里,杜甫也觉得很不适应,时时写些抱怨的诗。他自幼就在准备做清流官,一生自在惯了,并没想到老了老了,还要接受节度使署中的半军事化管理。
第二年,严武去世了,杜甫失去了依靠,只好重新开始流浪,寻找新的主顾。他坐上船,往夔州去了。
在船上,杜甫半夜睡不着,走上甲板,听见微风吹过岸上的细草,看见星星落入原野的辽阔,月光涌入江水的奔流。他想起,郑虔、房琯不在了,高适、李白不在了,严武也不在了,他已经成了一个独活于世的老人了。即使有还活着的亲友,也写不来一个字的信,他所拥有的,不过是上了年纪的病弱躯体,不过是这一叶孤舟。他不禁又想起了在洛阳城中读书玩耍、与前辈名宿谈诗论道的日子,谁想到,那样一个受尽命运荣宠的少年,四十年后竟落到这步田地呢?
不过,谁规定了,这位少年不能落到这步田地呢?谁规定了,文章好的人,就应该受到天下人的敬仰和供奉呢?哦对,好像小时候,身边的人都是这样说的。在此之前,几百年来的人们也都是这样说的。但是,都这样说,就对吗?现在想想,这个道理是多么虚无,多么荒谬啊!凭什么你文章写得好,别人就该宠着你呢?世人本来就应该嫌弃百无一用的你啊。更何况,你老了,病了,确实不应该再做官了。你就像眼前飞过的那只沙鸥一样,生在天地间,那样自由,却也那样无用。
不过,杜甫并非真的懊悔成为一个文人,他心底仍然觉得,做一个文人是好的。只不过,这句话从天经地义,已经坍缩成了一个没有什么现实支撑的顽固的信仰。
杜甫到了夔州,过了一段艰苦的日子。他甚至学着山民的样子,在不能打井的山里寻找水源。这段日子倒也让他见识到了夔州山中的风土人情,他用诗记录下了这些新鲜的见闻,同时又给后世的诗人做了一个示范:如果你到了偏远的地方,过着艰苦的生活,要记得用诗把你看到的新鲜事记下来。
在夔州,杜甫写成了他生命中最后的杰作,《秋兴八首》和《咏怀古迹五首》。
《秋兴八首》是咏怀诗。咏怀诗的传统,可以追溯到阮籍,当时是用五言古体写的。一个人在深夜面对自己的时候,会想起过去的很多事,会有很多的话要对自己说,有些话说得很好,让你想把它写下来,但是你并不想给人看,这种感觉,就是咏怀诗的感觉。每个普通人都会有这个时候,何况是写了一辈子诗的文人,何况是经历了很多大事的乱世文人。因为并不想给人看,所以会写得不好懂,而这不好懂的地方,恰恰是诗的魅力所在。杜甫的《秋兴八首》,也应该当阮籍的咏怀诗来看。阮籍的咏怀诗凝结了他一生的悲哀感慨,杜甫的《秋兴八首》也凝结了他一生的悲哀慷慨;阮籍是在回顾乱世中的人生,杜甫也是在回顾乱世中的人生;阮籍的咏怀诗不好懂,杜甫的《秋兴八首》也不好懂。唯一的不同是,杜甫这次写的不是五古,而是七律。七律这种诗体,原本是近体诗文化最精致的结晶,此时却被杜甫拿来,写最该用五言古诗写的内容。这说明,杜甫对七律写作技巧的掌握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也说明,七律的功能已经被杜甫拓展到了极致。
咏怀诗是不给人看的,所以是散漫的。咏怀的组诗一定会有结构、会有呼应,因为所有的作品都是出自同一位诗人,这位诗人有着高昂的主体精神,他的每一首诗都是有为而作,都灌注着他的灵魂,组诗共享着他的同一种心境,互相之间就会有自然而不拘一格的联系。这种结构不是死板的,更不是精心设计出来给人看的。
《秋兴八首》因为是经典的组诗,所以引起了后世诗家的很大兴趣。很多人都在试着诠释它,甚至步着它的韵脚仿写它,这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现象。有些解读难免求之过深,沦为文字游戏,严重偏离了杜甫的本意。庸俗化的阐释,似乎也是经典无法逃避的宿命。
《咏怀古迹五首》是怀古诗。怀古诗是从游览诗的母体中孕育出来的。游览诗是中古诗歌的重要题材,如果你到一个地方游览,这个地方有一点历史文化传统,那么你站在这里就不仅是看风景,也会想起曾经到过这里的古人,那么游览诗就变成了怀古诗。
一般来说,怀古诗是有两个元素的,要写山水风景,也要咏史。杜甫的《咏怀古迹五首》有点不一样,山水的因素很淡,而咏史的倾向很强。他在咏史中,又寄寓了强烈的身世之感,写每一个历史人物,都是在写自己,所以,又几乎是在咏怀了。《咏怀古迹五首》的写法,其实就是有触发条件的咏怀。《咏怀古迹五首》也是后人经常学习的组诗。
夔州的生活环境恶劣,杜甫在五十七岁的时候终于决定离开了。他先是东出三峡,到荆州去投奔弟弟。之后又一路坐着船,流离经过公安、岳州、衡州、潭州等地。一直到去世,他几乎都住在船上,连个可以登岸长期居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最后,杜甫决定到郴州去投奔他的崔氏舅父。
杜甫坐船经过耒阳县的时候,县令招待了他一顿酒肉。之后,杜甫坐船离开,遇到了大风浪,音信全无。县令以为他淹死了,还在县里给他建了衣冠冢。于是,杜甫死在耒阳县的说法就流传开来,还以讹传讹,说成了杜甫是在吃了酒肉之后病死的。后世一些不喜欢杜甫的人,还拿这个故事来嘲笑杜甫。
事实上,杜甫在离开耒阳县后并没有死,还在继续写诗。他写自己生病躺在舟中,漂泊在湘江上。大概写过这首诗后不久,他就病逝了。他最初葬在岳州,后来被子孙迁回了首阳山,葬在杜审言的旁边。
正如李白诠释了中国式的浪漫主义,杜甫代表了中国式的现实主义。在李白将想象的世界推向极致之后,杜甫发现了现实。作为诗人,杜甫一直在背叛一切响亮的口号,一切美丽的套语,直面现实本来的样子,钻研现实的每一寸纹理。
杜甫之所以是最伟大的诗人,是因为他有着极为强大的自我。他用这个强大的自我,去爱一切值得爱的人,也尽情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和愤怒;他用这个强大的自我,寻找着属于自己的表达,为每一个文体寻找着新的可能性。李白的一生都在回望过去的那个完美的世界,杜甫的一生则一直在探索,探索他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新的世界。他在他走过的每一个路口都留下了记号,这些记号都成为后人探索的新起点。杜甫以他令人惊叹的表现,为即将到来的下一个时代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