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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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场好戏

“你对老贝利[1]很熟悉,没错吧?”一个最老的办事员向信差杰里说道。

“是——的,先生,”杰里有点固执地答道,“我的确认识老贝利。”

“一点不错。你认识洛里先生吗?”

“我认识洛里先生,您哪,比我对那个贝利熟悉得多。我很明白,”杰里说道,未必不像一个在上述法庭上不情愿作证的证人,“我这样一个本分的生意人,可不愿意认识那个贝利。”

“很好。找到证人进入的门,把这张给洛里先生的便条,给看门人看看,他就会放你进去。”

“要进法庭吗,先生?”

“进法庭。”

克伦彻的两只眼睛似乎靠得更近,在相互询问似的,“你对这事有什么看法?”

“我要在法庭上等候吗,先生?”他问道,这是两眼商量的结果。

“我这就告诉你。看门人把这张便条送给洛里先生之后,你就打手势,引起洛里先生注意,让他看到你站在什么地方就行。然后,你就站在那儿,听候他的吩咐。”

“就这件事吗,先生?”

“就这件事。他想留个人在身边送信。这张条子就是告诉他你在那儿。”

那个老办事员从容不迫地折好便条,又在上面写姓名,克伦彻先生在一边一声不响地看着,等他到了用吸墨纸的程序时,说道:

“我看,他们今天上午要审伪造案吧?”

“叛逆案!”

“那要把人大卸几块呀,”杰里说道,“真野蛮!”

“这是法律,”老办事员那副感到意外的眼镜转向他,说道,“这是法律。”

“还要把人开膛破肚,我认为,这法律也真狠。杀了他就够狠的,把他开膛破肚,就太狠了,先生。”

“为法律说句好话,就一点也不狠。”老办事员回答道,“我奉劝你,还是照顾好你的胸部和嗓子吧,我的朋友,让法律管它自己的事。”

“我这胸部和嗓子的毛病,先生,是受了潮湿,”杰里说道,“就请你评评看,我受寒受潮混口饭吃,那是什么日子。”

“得啦,得啦,”老办事员说道,“我们各有各的谋生之道。有的人谋生受寒受潮,有的人不受寒受潮。信拿去。走吧。”

杰里接过信,心里不像他装出的那么恭敬,一边鞠躬,一边暗自说道,“你也是个干巴老头。”过路时,把他的去处告诉儿子,就走了。

当年还在泰伯恩[2]执行绞刑,因此新门监狱外面的大街还没有获得后来加于它的恶名。不过,这个监狱极为恶劣,简直无恶不作,而且滋生着种种可怕的疾病,由犯人带到了法庭,有时从被告席直接袭击审判长阁下,而且把他拉下法官席。那位戴黑帽子的审判长,像宣判犯人死刑那样确定地宣判自己的死刑,甚至还比犯人先死,这种情况发生过不止一次。此外,老贝利还以一种死亡客店的场院闻名于世,脸色灰白的旅客们坐着运货的或载客的马车,不断由那里出发,经过暴力的过程,进入另一个世界:他们要在大小街道上游街两英里半,使即使有也很少的善良公民感到羞耻。老规矩的威力太大,一开始就立下好规矩真让人称心。老贝利之所以著名,还因为颈手枷这一明智的老规矩,谁也无法预料判处这种刑罚会扩大到何种程度;还因为鞭人柱,另一种可爱的老规矩,看了施鞭刑,确能使人变得心慈手软;还因为广泛的血腥钱[3]交易,这是又一种祖传的智慧,由此一步步导致一桩桩天下最可怕的图财害命的罪行。总而言之,当年的老贝利,是说明“凡存在的,都是正确的”这一箴言的最佳例证;如果它不包含这一令人不安的推论:凡过去存在的,都没有错,就不但使人不思上进,又成为定论。

在这可怕的起诉的现场上,到处都是受污染的人群,这位信差像习惯于不声不响地赶路的人那样熟练地穿过人群,找到他要找的那道门,把信从门上一个小活门递进去。当时,上法庭看热闹要花钱,正如到疯人院看热闹要花钱一样——只不过前一种娱乐要贵得多。因此,老贝利所有的门全有人严加把守——当然,犯人上法庭经过的那些社会上的大门除外,它们总是敞开着。

那道门迟疑一会之后,不情愿地在枢纽上转动一下,稍稍开了一点,仅容克伦彻先生挤进法庭。

“审什么案子?”他悄声问他旁边的人。

“还没有开场。”

“要审什么案子?”

“叛逆案。”

“要分尸的案子,是吗?”

“唉!”那人津津乐道地答道,“先用囚车把他拉来,吊得半死,再放下来,当着他的面,剖开肚子,然后让他瞧着掏出他的内脏焚烧,然后砍掉他的脑袋,又大卸四块。判这种刑就这样处治。”

“你是说,要是他被判有罪?”杰里补充了一个条件。

“啊!他们会判他有罪,”另一个说道,“这你不用担心。”

这时,克伦彻先生的注意力已转向那个看门人,他看见看门人拿着信向洛里先生走去。洛里先生跟一些戴假发的绅士们坐在一张桌子旁边,离犯人的律师,一个戴假发的绅士不远,他面前摆了一大堆文件;对面是另一个戴假发的绅士,两手插在口袋里,在克伦彻先生当时或以后看来,他的全部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在法庭的天花板上。杰里哑着嗓子咳了几声,又擦擦下巴,又打手势,才引起洛里先生注意,他刚才站起来找杰里,默默地点点头,又坐下。

跟这案子有什么关系?”跟他谈话的那个人问道。

“我可真不知道。”杰里说道。

“那么,要是有人问,跟这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也真不知道。”杰里说道。

法官们入场,引起了很大的骚动,平静下来后,他们才停止交谈。被告席马上成为关注的中心。刚才站在那儿的两个看守走出去,把犯人押上来,带进法栏。

除了那个老望着天花板的戴假发的绅士外,在场的人都注视着那犯人。全场人的气息,像大海,像一阵风,像一团火似的,翻翻滚滚向他袭去。在柱子周围和各个角落的一张张急切的脸,都尽力张望,想看到他;后排的看客都站起来,要丝毫不漏地把他看个真切;站着的人则把手撑在他们前面的人的肩上张望,也不管是否妨碍别人——为了把他看得清清楚楚,有的踮着脚尖,有的爬上窗台之类的突出物,有的站在几乎没有增加高度的东西上。杰里站在这后一类人当中,就像新门监狱安了铁钉的墙头的一个活的部分,特别显眼;他在来这儿的路上喝的那杯啤酒的气味,也对准那犯人放出去,跟涌向犯人的别的啤酒,杜松子酒,茶和咖啡等气味的浪潮合流,那浪潮已经使犯人身后的几个大窗子蒙上污秽的雾气,湿淋淋的了。

众目所视并对之哇啦哇啦的目标,是一个大约二十五岁的年轻人,长得高大、英俊,脸晒得黑黑的,一双黑眼睛。绅士身份。一身黑色,或深灰色的普通衣着,长长的黑发,用一条缎带束在颈后;与其说这是装饰,不如说免得头发碍事。如同内心的感情总会透过身上的任何覆盖表现出来,他的处境所造成的苍白,也透过他脸上的棕色显露出来,证明心灵的力量胜过阳光。除此而外,他很镇静,他向法官们鞠了一躬,就默默站着。

看客们急切地围观这个人的兴趣,不是那种提高人性的兴趣。如果他面临的不是那么可怕的刑罚——如果行刑的野蛮细节有可能省掉任何一项——他就会失去一分吸引力。那判定要遭受如此可耻的宰割的形体,才值得一看;那遭到如此屠宰,碎尸的神的造物,才能引起激动。形形色色的看客,即使各显自欺欺人的本事,对他们的兴趣无论怎样粉饰,究其根源,那仍然是吃人恶魔的兴趣。

法庭一片肃静!昨天查尔斯·达奈已对那份起诉作了答辩,申诉自己无罪;那份起诉指控他是(满篇音调铿锵的冗词赘语)背叛我光荣,伟大,如此这般的圣主明君,国王陛下的奸贼,由于他在法王路易反对我光荣,伟大,如此这般的国王陛下的战争中,多次,以多种方式,方法,协助法王路易;即是说,在上述我光荣,伟大,如此这般的国王陛下的领土,和上述法国的路易的领土之间,来来往往,并邪恶地,不忠实地,大逆不道地,还有其他恶毒的副词,向上述法国的路易,泄露了我上述光荣,伟大,如此这般的国王陛下准备派往加拿大和北美洲的兵力。杰里因为那些法律术语,搞得他的头发都竖了起来,他的头就越来越像墙头上的铁钉,他听懂了这点意思,大为满意,这样绕了些弯子才弄明白:“上述”,而且一再“上述”的查尔斯·达奈,站在他前面受审;陪审团正宣誓入席;总检察长先生准备发言。

虽然在场的每一个人(被告也知道)都想象着被告正在被吊得半死,砍头,肢解,对于他这种处境,被告既不畏缩,也毫不装模作样。他不动声色,注意听着,一边严肃地关注着开庭的程序;他把手放在他面前的木板上,那么镇静,木板上铺的药草连一根叶子也没有移动。法庭里到处撒了药草,洒了醋,预防监狱的空气和监狱流行的恶性伤寒传染。

犯人的头顶上有一面镜子,把光线照到他身上。许许多多歹徒和不幸者被它照过,后来离开了镜子和这个世界。如果这镜子能重现它照过的映像,如同大海总有一天会泛起它吞没的尸体,那么,那些鬼影,就会极可怕地出没于这令人憎恶的地方了。这个犯人心里也许偶然想到受了侮辱,因为那镜子就是为此而设。尽管如此,当他挪动一下身子,感到一道光闪过他的脸时,仍抬头仰望;他看到那镜子后,脸红了,他的右手也把药草推开。

由于这一挪动,他的脸转向他左面的法官席。在法官席那个角落,几乎正对着他的眼睛的地方,坐着两个人,他眼睛立即停在他们身上;他的神色立即大变,那些原来瞧着他的眼睛不禁转向那两个人。

看客们发现这两个人一个是刚过二十岁的年轻小姐,一个是一位绅士,显然是她父亲;这个人,头发全白,脸上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强烈的神色;不是那种活跃的,而是沉思内省的脸,他这副样子,很引人注目。当他脸上露出这种表情,就显得苍老;当这种表情被激发,又被驱散时——正如现在这样,当他跟他女儿谈话那一会——他就变得像正当盛年的漂亮男人。

他女儿坐在他身边,一只手挽着,另一只手抓着他的一只胳膊。由于害怕这种场面,也由于同情这个犯人,她紧紧地靠着他。她的前额,因为她只关心被告面临的厄运,突出地表现出交集着恐怖和同情的动人的样子。这神态太引人注目,力量太大,而且那样自然,那些看着她的人,本来对被告毫不同情,也被她感动;于是到处都在悄声打听:“他们是什么人?”

信差杰里,刚才按自己的方式谈了自己的看法之后,就一直咂着指头上的铁锈想他的事,这时也伸长脖子想听一听他们究竟是什么人。他周围的人都向离自己最近的人打听,一个问一个,又一个一个更慢地传回去,杰里终于听到:

“证人。”

“哪一方的?”

“对方。”

“哪个对方?”

“指控犯人的一方。”

当总检察长先生站起来,编绞绳,磨斧头,往绞架上钉钉子时,审判长的眼睛,刚才也向大家看的地方转过去,又转了回来,往后靠在椅背上,定睛瞧着生死操在他手上的那个人。


[1] 老贝利,即法庭,坐落在新门监狱旁边,后改建为伦敦中央刑事法庭。

[2] 泰伯恩,一七八三年以前,伦敦及米德尔塞克斯郡等地的绞刑场,因此,绞架又称为“泰伯恩树”,后来,新门监狱外面的大街成为刑场。

[3] 血腥钱,因害人、杀人获得的报酬,或付出的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