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冠风流
唐代女道士是一个饶有趣味的话题。在一些当代论著中流行这样的看法:唐代女道士近似娼妓,甚至就是娼妓。支持这种看法的主要证据,则是女道士们风流浪漫的爱情生活。
唐代女道士的主要来源有四:自愿修道的公主和贵族女子、被简放的宫女、被遗弃的姬妾和不再当红的妓女。由于唐皇室崇道甚力,道教在唐代十分繁荣,因此这些女子能够得到供养而不至有衣食之忧(第一类人别有后盾,当然更不在话下)。这使得她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参诵道书、习学歌舞和作诗;同时也有条件修饰容仪、讲求妆束并美化居住环境。这就是唐代文士诗歌中常常将女道士描绘形容为“仙女”“仙子”,将她们的道观比喻为“仙境”“仙乡”的物质条件。
在女道士中,修道的公主和贵族女子当然是上层,她们领导着有关的潮流和风尚。而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公主和贵族女子是在性关系方面最为开放的群体,因此她们在这方面的观念和作风不可能不影响她们的“道友”。
最后还有一个深刻的原因必须注意。在古代中国社会中,除娼妓而外,女冠(或女尼)们是另一个“无主”的女性群体,使男性可以完全合法地将性兴趣指向她们并被接纳。(22)在男性中心的社会中,其余的女性都是“有主”的,或属于帝王,或属于男性家主,未婚女子也受到他们的监护。男子若将性兴趣指向“有主”的女性,至少在理论上是不合法的(尽管实际上也可以通奸淫乱)。附带说一下,旧时“寡妇门前是非多”之谚,原因也在于此——丈夫一死,她暂时成为“无主”,男子的性兴趣可以相当合法地指向她,所以是非多;若赶快结束这一状态,要么改嫁,要么宣布“守节”(这样就可获得夫家的监护),就可重归“有主”而安定。
综合上述三方面的原因,女道士之风流浪漫的爱情生活就非常容易理解了。试想,这些身世经历不同寻常的、美貌的、有文化的、有艺术修养的、在性观念方面又非常开放的,而且是男子可以合法地与之调情乃至求爱的女道士们,会何等地令唐代的文士们心驰神往、梦魂颠倒啊!关于他们对女冠们的赞美、爱慕、幻想乃至“梦想成真”的浪漫恋情,文士们留下了无数诗章:
月帔飘飘摘杏花,相邀洞口劝流霞。
半酣乍奏云和曲,疑是龟山阿母家。(23)
芙蓉脂肉绿云鬟,罨画楼台青黛山。
千树桃花万年药,不知何事忆人间?(24)
夜静门深紫洞烟,孤行独坐忆神仙。
三清宫里月如昼,十二宫楼何处眠?(25)
水思云情小凤仙,月涵花态语如弦。
不因金骨三清客,谁识吴州有洞天?(26)
凤管箫声来未足,懒眠秋月忆萧郎。(27)
第一莫寻溪上路,可怜仙女爱迷人。(28)
共知仙女丽,莫是阮郎妻。(29)
绰约小天仙,生来十六年。
姑山半峰雪,瑶水一枝莲。
晚院花留立,春窗月伴眠。
回眸虽欲语,阿母在旁边。(30)
以上所举,只是极小一部分例子。到了晚唐五代,许多用词牌《女冠子》《天仙子》所填的词,也大量歌咏女冠与文士之间的浪漫情事,有些还颇为香艳。比如温庭筠《女冠子》有句云:“雪胸鸾镜里,琪树凤楼前”“遮语回轻扇,含羞下绣帏”;又如韦庄《天仙子》句云:“露桃花里小腰肢,眉眼细,鬓云垂,惟有多情宋玉知”;再如和凝《天仙子》句云:“翠娥双脸正含情,桃花洞,瑶台梦,一片春愁谁与共。”此类作品未必能件件具体指实,即便出于虚构,也是文士与女冠风流韵事的间接反映。这类韵事在当时被视为佳话而非丑行。
女冠中的班头,或当推李冶(季兰)和鱼玄机二人。她们二人都是才女,有诗名。才女而兼女冠,这对唐代文士来说有着双重魅力。《唐才子传》说李冶“美姿容,神情萧散,专心翰墨,善弹琴,尤工格律”。她与各种人物交游,包括山人陆羽、名僧皎然,当然更多的是刘长卿之类的文士。她的才名艳声传播四方,传说连唐玄宗都将她当作女清客请到宫中去住了月余(不可信,若有此事,应在德宗时)。后来因给叛臣朱泚上诗,“言多悖逆”,被皇帝下令“扑杀”。鱼玄机名头更大,《三水小牍》说她:
色既倾国,思乃入神,喜读书属文,尤致意于一吟一咏。破瓜之岁,志慕清虚。咸通初,遂从冠帔于咸宜。而风月赏玩之佳句,往往播于士林。然蕙兰弱质,不能自持,复为豪侠所调,乃从游处焉。于是风流之士,争修饰以求狎,或载酒诣之者,必鸣琴赋诗,间以谑浪。
鱼玄机一度成为李亿的宠姬,后来又与李郢、温庭筠等名士交接。因打死一个婢女,被判死刑,不少官员文士想为她求情,但没有用,仅二十四五岁的芳龄就香消玉殒了。她留下四十多首诗,以“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最为脍炙人口。
与女冠们发生爱情纠葛的文士代表人物,可推大诗人李商隐。他年轻时曾在玉阳山学道,不少学者相信,他在宛如仙境的玉阳山道观里与某个(或几个)美丽的女冠发生了恋情。此后几十年中他所作的大量有题或无题之诗,有许多篇什都表达了对早年恋情的怅惘追忆和对昔日恋人的镂骨相思。但因为他的这些诗篇都是扑朔迷离之作,词句华美但大量使用隐喻、借喻、暗示等手法,极难获得确切解说。至迟从清朝开始,将他这些“爱情朦胧诗”索隐钩玄并与他早年学道时对女冠的恋情联系起来,就成了学者们各显神通的大好精神猎场,至今仍有人驰骋不歇。我们在此处当然不能陷入这一索隐迷宫之中——尽管这种精神狩猎确实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只能略举他的两首诗为例。其一是《无题四首》之一:
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
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
蜡照半笼金翡翠,麝熏微度绣芙蓉。
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其二是《碧城三首》之二:
对影闻声已可怜,玉池荷叶正田田。
不逢萧史休回首,莫见洪崖又拍肩。
紫凤放娇衔楚佩,赤鳞狂舞拨湘弦。
鄂君怅望舟中夜,绣被焚香独自眠。
这两首都被认为与李商隐早年玉阳山之恋有关。(31)
唐代以后,女冠风流的盛况似乎渐趋衰颓,但这一传统并未断绝。比如从《聊斋志异》卷一一中《陈云栖》一篇可知,此风至清代仍不绝。陈云栖和另三位女冠所在的道观,就略有唐时遗意。不过在明、清小说中,更多的是对女冠或女尼禁欲为难、淫乱纵欲的反面描写(比如《初刻拍案惊奇》卷六“酒下酒赵尼媪迷花 机中机贾秀才报怨”、卷三四“闻人生野战翠浮庵 静观尼昼锦黄沙巷”等)。戏剧中的陈妙常虽是正面人物,但已是以嫁人从良为旨归,根本不能望昔日李冶、鱼玄机这样的“社交明星”之项背。女冠风流不再是佳话韵事了。
三 流动的性关系:几种故事类型
在男性中心社会中,妇女在很大程度上是男性权势者的财产种类之一。财产当然可以被再分配而转移到新主人手中。就妇女而言,在古代最明显的再分配方式是旧主人战败之后被作为战利品由胜者收纳,这样的例子在古代实在太常见了,仅回忆本书前面提及的事件,就可看到夏姬是楚庄王的战利品(他将她赐给连尹襄老)、甄氏是曹操的战利品(他将她分给儿子)、蔡文姬曾是匈奴左贤王的战利品(他将她收纳为夫人),等等。项羽被困垓下之时,担心虞姬成为刘邦的战利品,于是虞姬只得自杀了(32),刘邦的薄姬(汉文帝生母)就是从魏王豹手里夺来的战利品。顺便说起,历史上有些“公主和番”从本质上说只是上述再分配方式的一个稍微体面委婉一点的形式——同样是在别国威胁之下交出女子。
女子的再分配与转移,还有另外一些方式。这些方式在中国古代常用某些类型化的故事来描述,以下分别略加讨论,从中可以了解古代中国人性观念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