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时婚姻
早期儒家重视饮食男女人之大欲的满足,还有一个重要主张是“及时婚姻”。把怨女旷夫的存在视为下违人性、上干天和的不合理之事,那么解救之道自然就是让人们及时获得婚配。《白虎通·爵》所说最为明确:
庶人称匹夫者,偶也。与其妻为偶,阴阳相成之义也。一夫一妇成一室,明君人者不当使男女有过时无匹偶也。
统治者有义务让人民群众获得及时婚姻。
中国人虽然极看重子嗣(下一节就要专谈此事),但是主张及时婚姻所着眼的,主要还是性欲的满足。因性欲是人的本性之一,让人满足性欲也即“遂其性”,这是“情性之大”“人伦之始”(《白虎通·嫁娶》)。这种观念在古人看来不啻天经地义,而且东西方皆然。在基督教教义中,也认为独身禁欲固然很好,但为满足性欲而缔结婚姻,仍是无可非议的,如《新约·哥林多前书》第七章有云: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支持及时婚姻的另一个理由,当代中国已经感到很陌生了。这理由是:古人相信结婚太迟会有害健康,伤身促寿。比如桓谭《新论·祛蔽》云:
夫古昔平和之世,人民蒙美盛而生,皆坚强老寿,咸百年左右乃死。……后世遭哀薄恶气,娶嫁又不时,勤苦过度,是以身生子皆俱伤,而筋骨血气不充强,故多短折,中年夭卒。
王充《论衡·齐世》中记载当时人的见解:
上世和气纯渥,婚姻以时,人民禀善气而生,生又不伤,骨节坚定,故长大老寿,状貌美好。
都将婚姻是否及时作为人是否健康长寿的条件。但婚姻究竟何时缔结才算“及时”,情况比较复杂。《礼记·内则》中有男子“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嫁”之说,但因与实际情况不符,引起后儒争议;一种理解是男子至三十、女子至二十始能嫁娶,一种理解则是男、女至迟到三十、二十,必须嫁娶。历代官方诏令及一些私家礼制中也对男女成婚年龄作出规定,大致男子在十五岁至三十岁之间,女子在十三岁至二十岁之间。但是经典、诏令、礼制等都是文字而已,实际生活中的情形,古代中国人男女婚嫁的年龄,大致在十六岁至二十岁之间(20),这一年龄段也可以视为古人“及时婚姻”的具体标准。
古人早婚(其实只是今人“是今非古”才视为“早”),今人多加否定。但是我们又不能不认识到,现代都市男女之迟婚,其实出于无奈,是为现代文明付出的代价之一。霭理士论现代女性这一困境时说:“在自然、艺术、习俗、道德与宗教的协力的影响之下,等到她经由婚姻而到达丈夫的手里的时候,她往往已经是一个将近徐娘半老的人,已经不大适宜于性交接的行为。”(21)他认为性心理或生理方面的障碍,许多即由于女性之迟婚而起,因此丈夫必须格外温存并且通晓性爱技巧。(22)潘光旦论及古代及时婚姻之主张时,也不忘记对现代生活的关心:
中国在这方面是有一派比较合情理的哲学的,禁欲与纵欲之间,我们也有一个折中的主张,叫作“及时的婚姻”。《诗经》所称“周南召南之化”,整个讲“好色而不淫”的《国风》,“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的社会政策,所再三讽咏讲述的无非是这个主张。我们以为即在今日,这主张还是有它的中心地位,假使它完全没有地位,而非要靠舞蹈一类的安全阀的方法不可,那座高压力的锅炉还是要爆炸的,事实上零星爆炸的惨祸也正天天发生着。(23)
一片婆心,令人深思。与此形成对照,有的人却以今例古,将前引桓谭与王充所述及时婚姻有利于健康长寿的观点(王充本人并不完全同意他所述的这一观点),解释成“汉代人凭其直观体验,已经懂得早婚对于人的体质的不良影响”(24)。拥护现行政策是一回事,理解古籍是另一回事;曲解古籍,无论有意还是无意,总宜避免。
三 子嗣:一个堂皇正大的理由
前文已经谈到舜不告父母而娶帝尧二女的故事,但只讨论了孟子为舜此举所找的第一条理由。孟子还举出第二条理由如下: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在大讲礼教的宋儒看来,谁要想实行恋爱婚姻自主,“而欲不告而娶,则天下之罪人也”,何等严重?然而即便如此,尧舜二圣此举仍属有理,按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的说法:“舜告焉则不得娶,而终于无后矣。告者礼也,不告者权也。……盖权而得中,则不离于正矣。”为了子嗣,为了不至无后,“礼”可以从权变通;一涉及子嗣问题,似乎道学家也变得好商量了。
儒家是“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在他们的“道统”序列——“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孟子”——中排列第三的大圣人禹,也有着为了子嗣而越礼的传说。相传他三十犹未娶,后来在途中遇见涂山氏之女,“通之于台桑”,结成夫妇(见《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这想来根本没有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亲迎之礼,以至于被认为是“淫湎”之人。但屈原在《天问》中咏及此事时,说“闵妃匹合,厥身是继”,还是为了子嗣。
子嗣是一个极其堂皇正大的理由。它可以成为帝王多妻的理论依据(《白虎通·嫁娶》:“天子诸侯一娶九女者何?重国广继嗣也。”),也经常成为平民纳妾的口实。正妻若未能为夫家生下子嗣(当然必须是男孩),她几乎就没有任何理由反对丈夫纳妾;若无子而还反对丈夫纳妾,那就是“悍妒”。古代中国的男人,从帝王到平民,几乎无不汲汲以子嗣为念。哪怕已经看破红尘,敝屣世事,要出家修道了,临行之前,也要先将子嗣问题解决好,才能放心前去;不少旧小说中都有这种情节。而在那些书生与仙女的恋爱故事中,即使缘分已尽,仙凡路隔,女方也常会为书生送来麟儿或一双儿女,作为那一段缘分的结局。这些小说情节当然是社会上普遍流行的观念与心理的反映。重子嗣的观念在中国的文史古籍中是如此随处可见,似乎已经无须专门举例。不过在这里我还是乐意挑选一个比较有趣的真实事例以见一斑——即使是大名鼎鼎、高风亮节的著名学者顾炎武,在子嗣问题上也未能免俗。下面是顾炎武本人对此事的自述,见《亭林文集》卷六之“规友人纳妾书”:
炎武年五十九,未有继嗣,在太原遇傅青主,浼之诊脉,云尚可得子,劝令置妾,遂于静乐买之。不一二年而众疾交侵,始思董子之言(25),而瞿然自悔。立侄议定,即出而嫁之。……
因为未有子嗣,顾炎武听信名医傅山之言,以五十九岁的高龄纳妾求子,结果过多的性生活使他的健康状况在一二年间迅速下降,幸好他悬崖勒马,将妾嫁人,了结了这段求子闹剧。不应忘记,需要顾炎武献身的事很多,有奔走南北的反清复明大业,有呕心沥血的学术研究著述,然而即便如此,子嗣问题在他心目中仍是念兹在兹的大事;纳妾求子失败后,最终仍要议定立侄为嗣,才算心安。
子嗣问题何以如此备受重视?最根本的一点在于:这绝非现代人所容易想到的诸如个人财产继承之类的原因(这类原因在古代中国人心中所居层次不高),而是对于家族的神圣义务——每个男子都有义务使本族瓜瓞绵绵,枝繁叶茂;若是“一脉单传”,那义务更重,万一无后,祖宗之鬼就要不得“血食”,无人祭祀了。所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其罪之大,在于对不起祖宗,在于未尽到家族的神圣义务。
古代中国人极重视祭祖,以致在有些西方研究者看来简直类似于一种宗教。崇拜祖先,与重子嗣,尚多子,本是同一基本观念的两面。沿时间轴向两端看去,祖先所重视的后嗣,又成为后代所崇拜的祖先。重视子嗣与崇拜祖先,又与中国古代的生殖崇拜密切相通。关于后者,已有很好的论著问世(26),本书中将不再多作讨论。此外,中国古代大量男女互化、“转女为男”之类的记载以及堕胎药与避孕药问题、男女宫刑问题等,也都与中国人注重子嗣这一背景密不可分。(27)
四 房中术:多重功能的秘术
关于中国古代的房中术,我曾在先前提到过的两册小书中有过简要论述,此后有不少书籍谈到了更多的细节。尽管对房中术的渊源、流传、演变及其影响作一个全面的系统考述是我正打算进行的一项工作,但它不是本书的任务。在这一节中,我将只着重讨论与本书主题直接有关(特别是与本章前三节直接有关)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情况,并且尽量不作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