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三阶段发展铸就世界级城市群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上海经济区时期。20世纪80年代,为了避免行政划分对产业分工与资源分配形成阻碍,中央提出进行“横向联合”与“区域经济协作”。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上海经济区正式成立。成立之初的上海经济区仅包括上海、苏州、无锡、杭州、嘉兴等十个城市,而后扩大到浙江、江苏和上海两省一市,再之后安徽、江西、福建也陆续加入。不过,上海经济区的常设机构仅仅是一个研究规划机构,其主要运作平台“上海经济区省(市)首脑会议”也只是一个协商性质的会议,并无实际的行政权力。因此,上海经济区并不具备超越地方行政壁垒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
第二阶段,浦东开发开放时期。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提出以浦东开发开放为突破口,加速上海改革开放步伐的战略思路,进而引发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契机的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在这一时期,证券市场开放、金融体制改革在浦东首先推行,相关优惠政策在国际上掀起了上海外商投资热。不过,此时上海的改革开放对周边地区的溢出效应出现了明显差异:依靠市场获取资源比例较高的企业(如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较为主动;而依靠组织获取资源比例较高的企业(如国有企业),态度则相对谨慎。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时期。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资源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加快,产业链内企业地域分工的开展更是有力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在这样的背景下,长三角区域各省市在制度协调方面也有长足的进步:沪、苏、浙两省一市主要领导人的互访制度,长三角主要城市市长会议,都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区域间的统筹协调功能。此外,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基础设施层面也表现突出,沪杭、杭宁、苏嘉等高速公路相继通车。
在区域经济和城市群发展的新时期,长三角开始被赋予新的使命。2010年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将长三角的范围明确划定为江浙沪三省市,并定位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2016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发布,将长三角城市群扩展到江浙沪皖四省市,提出培育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并致力于在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一极三区一高地”(一极: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三区: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高地: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战略定位,按照2025年和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设置了分阶段目标,以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