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136. 以逸待劳
晋悼公问计于群臣,如何才能使郑国实心归附,再无反复。中军元帅荀罃献计说:“晋之所以不能收服郑国,只是因为楚国与我相争。若想收郑,必先使楚国知难而退,臣献一计,以逸待劳。”
悼公问:“什么叫‘以逸待劳’?”
“我国不能总是出兵,而诸侯们也不能老叫人家出动,容易招怨。内疲国人而外怨于诸侯,则不能抵御楚国。请主公将全国的四军合为三军,其余诸侯国依次搭配一军。每次出征只用一军即可,楚进则我退,楚退则我进。这样可以我方一军牵动楚国全军。让他们求战不得,求息又不得,我方不必承受战争伤亡,而他们则会疲于道路,奔劳不息。这样反复疲楚,郑国的归附可巩固矣。”
晋悼公拍掌称赞好计,命荀罃于曲梁治军,将原来的上中下新四军,重新合为三军之制。荀罃登坛出令时,坛上竖起的杏黄大旗上写的是“中军元帅智”。咦?他不是姓荀吗?怎的写个“智”字?
因为荀罃与荀偃叔侄俩同为元帅,又是同姓,若无分别的话,容易造成误断。因为荀罃之父荀首食邑在智地,他便以智为氏;荀偃做过中行将军,便以中行为氏。自此,荀姓分出智氏与中行氏两个分支。
三军分立,人事安排如下:第一军,上军元帅荀偃,副将韩起,鲁,曹,邾三国之兵跟着第一军,中军副将范匄(士匄)接应;第二军,下军元帅栾黡,副将士鲂,齐,滕,薛三国之兵跟着第二军,中军上大夫魏颉接应;第三军,新军元帅赵武,副将魏相,宋,卫,郳三国兵从,中军下大夫荀会接应。
按智罃的安排,第一次上军出征,第二次下军出征,第三次新军出征。中军的兵将,分配到这三军中,循环往复,周而复始。但只许与郑国订盟,即为有功,不许与楚兵交战。
公子姬杨干,是晋悼公的同母弟弟,只有十九岁,新拜为中军戎御。小伙子血气方刚,未经战阵,正摩拳擦掌地要上阵厮杀呢!却不见智元帅点他的将,心中锐气按捺不住,便自告奋勇地要为先锋,愿效死力。
智罃安抚他说:“如今分军,只要求速进速退,并不以战胜为功。何况人员已分派好了,小将军虽有勇气,但也无用啊!”
公子杨干不死心,还继续请求。智罃被他缠的没办法,只好说:“既然小将军坚持,那就先在荀会大夫手下接应新军吧。”
杨干仍旧不满意,说:“新军是轮到第三次出征的,如今我等不及了,请求将我拨到第一军部下。”这回智罃不理会他了。
杨干仗着自己是晋侯的弟弟,径直带着本部的兵车士卒,自成一队,站在中军副将范匄后头。司马魏绛奉将令整顿队伍,忽见多出一支人马,马上击鼓喊道:“公子杨干故意违抗军令,乱了队伍次序,论军法本该斩首。姑念是晋侯亲弟,权将车夫代为受戮,以正军纪。”
那赶车的可是倒了血霉,马上被斩首悬于帅坛下,军中肃然。公子杨干素来骄贵,从不把军法看在眼里,如今见自己的马夫被斩,吓得魂不附体,又羞又恼。马上自己驾车出了军营,直奔晋宫去找哥哥告状去了。
见了晋悼公,杨干哭倒在地,诉说魏绛如何如何欺负自己,弄得他没脸再回营见人了。悼公也是十分疼爱自己的这个幼弟,顿时拂然大怒道:“魏绛如此欺辱寡人之弟,就如羞辱寡人一般。必杀了魏绛,不能纵容这种人横行!”
马上命令中军尉副羊舌赤去把魏绛捉来。羊舌赤接令入宫谒见晋悼公说:“魏绛是位忠义之臣,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军务忙完,定会自己入宫来谢罪的,不须臣去。”
不一会儿,魏绛果然来了,右手执剑,左手执书,入朝待罪。到了午门,听说悼公下令要捉拿他,马上将书简递给仆从,自己准备自刎。忽见两人气喘吁吁地跑来,原来是下军副将士鲂与主候大夫张老。
这两人夺下魏绛手中的剑说:“我们听说司马入朝是为了杨干公子的事,所以急忙赶来了。司马应该将实情禀奏主公,为何要轻生啊?”
魏绛说主公已下旨要拿他,二人说:“你也为的是国家公事,执法无私,何必要枉送自家性命?我等会将你的上书交给主公的。”
三人做一处同至宫门,士鲂与张老先进去请见,呈上魏绛的上书,上写着:“三军之命,系于元帅;元帅之权,在乎命令。当年赵盾河曲无功,荀林父邲城惨败,皆是因为诸将有令不遵的缘故。臣戮杀不听命之人,只是为了尽司马之职。自知触犯主公亲弟,罪当万死!请伏剑于君侧。”
悼公看完,急问:“魏绛在哪里?”
士鲂答道:“他本要自刎的,是臣等力阻,现在宫门待罪!”
悼公马上起身离席,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光着脚走出宫门,拉住魏绛的手说:“寡人说的是兄弟之情,而你所做的则是军旅之事。寡人不能教导好弟弟,以致他触犯军法,过在于寡人,于爱卿无关,你便速回原职吧。”
羊舌赤在一旁大声说:“主公已恕魏绛无罪,速退!”
魏绛叩谢悼公不杀之恩,羊舌赤与士鲂,张老同时称贺:“主公有如此奉法的臣子,何愁霸业不成?”四人齐辞出朝。
晋悼公回宫,指着杨干大骂:“不知礼法,害得寡人险些错杀爱将!”
命令内侍们将公子杨干押往公族大夫韩无忌那里关三个月禁闭,好好学习礼法,学好了才准放出来。杨干羞愤离去。
再说曲梁这边,智罃定下分军之令,正准备要出第一军讨伐郑国,忽接到宋国传来的文书。这一看不要紧,伐郑之事就不得不向后拖延了。
究竟宋国文书所说何事?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