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男人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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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底片

我喜欢在下午的时光中在淡蓝色的床上摆弄照片。其实说照片有些不确切,这只是些底片。因为是底片所以我得对着阳光才能看清它们。阳光透过淡蓝色的百叶窗撒在床上。

这是张彩色底片。一个男人,有些疲惫地坐在海边的长椅上。椅子是黑的,身后的那片海是黑的,遮阳伞是黑的,只有船的桅杆是白的。远处那红红绿绿的一块块是游人吧,我对着阳光看着,慢慢看到了红红的海水和太阳。慢慢让色彩重又回到底片上,回到真实的世界中。

那是我和卫丹第一次出国旅行。我们虽然同居了,但说到底我对他还不是很了解。当从北京出发的飞机先到香港再到吉隆坡再到槟城,转机转得我头晕目眩时我不知道卫丹把旅程安排得这么紧是从省钱的角度出发,还是确实他忙得只有这么安排。这第一次出国一点儿没给我兴奋的感觉,因为马来西亚看起来和中国南方的城市差不多。一直到第三天上午游猴子山原始森林公园时我才来了精神,因为这里有子弹树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出了公园我们在门口的小店喝椰子。我不习惯椰子的味道,喝了两口就扔下去里面看工艺品。我出来就找不到卫丹了。我以为他来不及和我打招呼去洗手间了,就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等他。一等不来二等不来,我就有点慌了,以为他真的像小报上说的那样借着出国旅行的机会把我卖了。他把我哄到这个地方来卖也真不聪明,我想,因为从街上随便找4个人就有1个人能懂汉语。他要卖我干吗不把我带到美国?也是,我又想,到美国得花多少钱啊。

我还是找电话先拨通了他的手机。

“我正着急跟你联系不上呢。”卫丹在电话那边说,“我是不在猴子山公园了。你猜怎么着?我刚才在门口等你时被我太太看到了。我没法跟她解释是带一个小姐来的。只能跟她走。”

“那么巧?她不是在香港吗?”

卫丹这才说他们公司下属的一个工厂就在槟城。

我听从他的建议打车回了我们下榻的香格里拉酒店。侍应生送来了一大束鲜花和满满一篮子热带水果,说是卫先生为我订的。我心里没有感激甚至没有被感化过来,我觉得我不该在酒店中白白浪费时间,我又出去。世界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了,除去民族服装外槟城的服装和北京的没什么差别。我看腻了,就去逛小店,买了些肉骨茶的调料和榴莲糖。我回酒店时卫丹还没有回来。等待使我厌倦,我觉得我也应该让卫丹着急,我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离开了。我听从出租车司机的建议准备去PARKROYAL酒店。当车离市区越来越远,四周只有盘山细路和密密匝匝的树木时我惊慌了很久,以为自己要为贸然行事付出代价。但是PARKROYAL酒店出现在我的眼前了。我在大堂办完入住手续正想这儿离海边有多远自己的房间是不是临海时,一对年轻人拉开的大堂西侧对开的两扇门就把海带到了我面前。我把行李放到房间后就带个随身的小包飞速地下来了。

我绕过门前两个蓝色的镶嵌在草地上的波浪型的游泳池就到了海滩,直到有个印度人过来和我搭话,我才意识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在黄昏的海滩是多么的惹眼。我看着海滩上的各色游人,独自旅行的是很少。我很快却发现了一个,那个人面海而坐,是一个外国的中年偏老的人,正用笔记本电脑在写着什么。我真羡慕他的安静平和。我也想自己就到那个年纪算了,不用再去选择,不用再去争夺,什么都能看得轻。

我还是年轻的,很快就被周围现实的一切所吸引,因为这毕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海滩。小石路蜿蜒在青草地上,青草地上点缀着椰树等高大的热带植物。青草地上有白色的餐桌、餐椅,有穿着红制服吹萨克斯的乐手。而不远处,海鸥飞翔,夕阳西下。要命的是我又突然想起了卫丹。我摸了摸随身的小包,照相机今天好像用不上了。

白天不能说人晚上不能说鬼,我吃惊地发现了卫丹。他正疲惫地坐在一张长椅上,身边是一只小白船,船有美丽的桅杆。我拿出相机,把镜头拉近,把他摄到了里面。他这一来使我沮丧的心情突然有了玩笑的意味。我照完这张照片就趁着落阳混进一个来自亚洲各地的记者团的露天晚宴中……

这是连着没有剪开的彩色底片,因为胶卷基本上暴了光。只剩下一张还有点儿影儿。一个女人罩着的大衣是黑的,工厂的名字是亮的。在黑的背景下,停着几辆车,车子下半部是亮的,上半部是黑的。车子一排排的,看不出是什么车。

照片上的那个女人是我。那是我去卫丹工厂惟一的一次。工厂在天竺工业园区。我是伪装成参观的人才进去的,这使我不得不跟参观团里的其他人一样穿上白大衣。不知为什么,从认识卫丹起我就变得有间谍的味道了。大家在工厂门口拍照留影时我把我的照相机习惯性地递给身边最近的人。那人有些迟疑地看了看我,为我拍了上面刚看过的还有点影儿的那张。我马上意识到了身边最近的那个人不是我的熟人甚至不是我认识的人,我说过谢谢就把相机拿了回来对着工厂卡卡地拍。在接下来的参观中我看到了卫丹,我假装成这个年轻企业家的一个崇拜者,对见到我惊讶得有些说不出话的卫丹说了几句崇拜的话,然后让旁边的人为我们合了影。那是我和他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合影。可惜暴光了。我觉得男人也很奇怪,当初卫丹还让他的手下为我们牵线,现在却对我这么冷静的出现惊讶万分。为什么呢,我想,一个男人可以让十个甚至更多的人知道他和十个甚至更多的女人逢场作戏,却不能让一个人知道他和一个女人认真。那天回来后他就追着我要底片,我说暴光了,他不相信,我就给他看。我也奇怪,以前这相机从没有出过问题呀,莫非它就真的拍不出我们的合影?那天其他的情节我依然记得,但不想回忆了。

我跳下床去餐厅喝了杯果汁。餐厅的四壁是湖蓝色的,挂着他从世界各地收集来的挂盘。这个餐厅,我还是喜欢的。这所房子,我也还是喜欢的。三年前喜欢对我来说是个量词。当我走进这豪宅,当我知道这里是属于我时,我的喜欢是浓浓的。我热切却是小心地浏览这一切,抚摩这一切,走进这一切,生怕惊醒了一个梦。而今天喜欢对我来说就只是个名词了,一个失去内容的空洞的名词。

我的惊喜都消失得无踪影了。我可以用很专业的语言来描述这所房子。客厅:空间用色低彩度高明度,配以同色系简洁的沙发,使客厅开阔、大方,流泻出清幽意象;卧室,在素雅的背景下以飘逸、柔美的饰物传送空间表情,洋溢着唯美、浪漫的气息;餐厅,简雅餐桌,白蓝纹靠背椅呼应天花同款造型铺陈,凝聚温馨的餐叙品位。我说唯美、浪漫、温馨等词好像是为别人推销这房子,而不是站在主人的角度带着欣喜去介绍它。

我想喜欢最本质上还是个动词,因为只有在创造中才能保持喜欢。在这房子中能发挥创造的地方实在是很多。不说别的,单是这夏季的清凉饮品就有无限创意。可以在淡蓝色的磨砂玻璃大碗中放三数个酒杯,一瓶酒,再加些冰块,清凉能不油然而生?也可以在透明的高身香槟酒杯中放入碎冰、薄荷、草莓……

如果说没有爱情的女人是没有灵魂的,那么没有照片的房子也同样是没有灵魂的。这点我最开始还没有意识到。在住进这所房子的两个月后卫丹带我去南方度假。我们落脚在一家叫做“家居”的高级居家式酒店。用看似很毛糙其实是精心编制的草绳栓着的钥匙打开门时,我有些吃惊了,客厅、卧室、餐厅,这里和我北京的家是那么的相似,我真不知道这里是正版还是北京的那个是。旅程即将结束的前一天卫丹有急事先走了,说了几句体慰的话后把机票交给我:“酒店的帐我已结了。你再呆一天就回北京吧。一个人路上小心。”

我答应着,两觉醒来就忘了,还以为是在自己家呢。我穿起卫丹陪我在巴黎某著名酒店买的看似睡衣其实却是时装的价格昂贵的一件连衣裙。我之所以不愿提名地说某酒店是因为这酒店给我非常难受的记忆。买完这件贵得吓倒一般人的衣服换上后我们高兴地去了卢浮宫,可在回来时酒店的门卫却以我衣衫不整为由不让我进。在今天,衣衫不整可是设计师的错!何况我的衣服就是在他们酒店买的!事后卫丹也说我的衣服买得不怎么样(我心想你当时怎么不说呀)我也就少穿了,真当成睡衣穿了。话说回来,我穿着这件睡衣,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正准备去餐厅时,我听到钥匙在锁孔中转动的声音。我以为卫丹回来了呢,开门进来的却是一个穿白色长裙戴白色宽沿帽的年轻女人。我感觉自己一下子热血沸腾了。我以为卫丹又有了新欢。

“怎么在我进门前还不收拾好?”那女人说,气盛得有些蛮横。

“收拾好什么?”我问,也很气盛,却自觉矮了半截。恋爱中的女人总是充满担心,担心自己的男人被抢走,我真恨自己没出息。收拾好什么?我也在心里问自己。卫丹临走时透露给我这个消息吗?我从他的近日表现中没察觉吗?

“你不穿着厨娘装吗?收拾好什么不知道?”

男人没有兴趣了,女人带着一定数额的钱离开的事是有的,可沦落为另一个女人的佣人的事倒还没听说过。不管怎么样,我不能先让步。我说:“这是我的家,有我在,谁也不能进。”

“你的家?”那女人说,“怎么能证明是你的家?”

我拿起那栓着草绳的钥匙说:“我有钥匙呀,别人家的钥匙我能有吗?”

那女人笑起来:“钥匙我也有啊。”

这个死卫丹,把钥匙都给人家了,我心里骂。

“是你的家应该摆着你的照片。”那女人从旅行袋中一一拿出自己的照片一一摆上说,“我男朋友是从互联网上看到这家酒店的,他通过电脑为我选中了这间房子。我当时还不是很喜欢,但我现在喜欢了。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在这儿。我就是喜欢别人有的。”

我清醒了,知道了这是“家居”酒店,不是我的家,知道我昨天就该退房了。我说:“刚才你说我穿着厨娘装?这难道不更像一件睡衣?”

“我就把睡衣叫做厨娘装,我还把我老爸叫做男朋友。”

我又笑了,收拾完东西说:“请进吧,这儿是你的了,没人和你争。”

我急切地回到自己的家,回到家才发现我自己的家里也是一张我的照片也没有。

这是我和卫丹搬进这房子前一天说好的。“我不想对你有什么隐瞒,因为那样会很累。”卫丹说,“我是靠我太太他们家起来的。到现在为止,她还一直是我的顶头上司,我是总经理,她是总裁。她可能也会想到我在这边有女人,但没有证据她也没办法。她在经商前是个警官,嗅觉很灵敏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摸到这儿来,所以在我们住到一起前我得说明,在房间里不能有我的照片。其他的东西都好解释,都是街上卖的嘛。”我当时没觉得这是个什么苛刻的条件。“她要是来了,你可以说这是朋友的家。”我还构想着他太太来时的情景,“如果我在,就说我是来串门的。”我构想得太激动了就主动说我也不在这房子里挂照片。

女人总是想找归属感的,不知不觉我把这儿当成自己真正的家,把卫丹当成我的先生,并希望他有朝一日能成为我合法的先生。这使我做起事来不能事无忌惮。体贴还是次要,男人最需要的是女人的真心(最好惟一),我不想让卫丹知道或猜疑我的过去(虽然我的过去没有什么出格的,虽然他可能不介意)。我对从前和其他男人的合影感到了棘手。我想毁掉这些照片。可回忆有时是需要凭证的,当你毁灭了它作为物质的存在时,它可能有一天就真彻底从你的生活中,从你的精神世界中消失了。但保存这些合影也是很困难的,不管藏到哪儿都有被发现的可能,被翻出来就是如山的铁证啊。我想起卫丹和我的君子之约,就把那些需要处理的照片翻拍了,然后只留下底片。我把那些原照放在公司的粉碎机里粉碎。在粉碎它们之前,我特意把粉碎机清理了一遍,以使这些照片的背景清白。我把那些照片变成的碎纸屑装到一个牛皮纸袋里撒到了我和初恋情人在其岸边拥吻的故宫筒子河里。我与这些照片告别的心理是复杂得有些可笑的,因为我没有真正地与它们告别,我还保存着它们最隐秘的存在。我用这种隐秘的方式在卫丹不在的时候偶尔想想我从前的男朋友们。

这是张彩色底片。草地是黑色的,他们(一男一女)投在上面的影子是白色的。另有一大块白铺在草地上,可能是树的影子。他和她隔着一拳的安全距离。

还有一张也是一男一女。在有着一道蓝一道紫一道绿的旋转门边,他扬着手向她打招呼。她的手放在门的把手上,眼睛看着他看不见的远方。

底片上的那个女人是我,那个男人是高真。在翻出这张底片之前我真的几乎忘记了和他还照过合影。我和他已经是3年没有见面了。

3年前,也是很久没见面的一天高真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有事想找我帮忙。我和高真可以说彼此都有好感,但彼此都太忙,也可能是别的原因吧,反正没谈到感情这一章。约吃饭没有时间找帮忙总得过去吧,在新年前几天那个下着大雪的下午我打车过去了。“我公司的。”到高真那儿不久他介绍一个进来的同事给我。我礼貌地跟那人打了招呼。招呼过后那人却没有走。大家聊了什么都忘了,反正很快到了吃饭的时间,我们三人就出去找了一家还不错的小馆子吃红焖羊肉。在小馆子里说了什么也忘了,反正是最后他们约我新年出去玩,我说有事不能去很抱歉。那人没有带名片,留了姓名电话在我的通讯录上。然后我在飘飞的雪花中就回去了。我根本都没想高真找我没什么事这件事,因为一个老朋友说有事找你,你去了其实没什么事只是老朋友想和你吃一顿饭的事也是有的。过几天一个陌生人打电话给我,我问你是谁呀,他说我是卫丹呀,三天前咱们不是在一起吃过饭吗?我一边应付着一边翻我的通讯录,高真介绍给我认识的那个人真是叫卫丹。

“有什么事吗?”我问。

“我这两天在北京,咱们能见个面吗?”

“这两天在北京?”我反问。

“我平时都在香港,一个月能过来几天。”电话那边稍微停顿了一会儿说,“你什么时候能过来?”

“我过去干吗呀?”

“你不是高真给我介绍的女朋友吗?”

“你结婚了吗?”

“结了。”

“那让我做你北京的女朋友?”

“对呀。”

“不可能,除非高真他犯病了。”我几乎是喊着说。高真该知道我对他的情谊,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你没有注意到吗?”卫丹说,“高真那天吃饭时故意让你坐在我的身边。”

这么说我才想起来。我说我得和高真说说就挂断了电话。

“他是我的老板。”接了电话的高真说,“他让我给他介绍个女朋友。我没有办法。”

“那你也不该打我的主意呀。”

“他在北京是很寂寞很可怜的。也不让你干什么,就陪他吃吃饭,聊聊天。你看他,又年轻又英俊又有钱,多少个女孩想傍还没有机会呢。这么好的机会我当然是先紧着你了。”

我觉得再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对高真彻底放手,对卫丹的事也没有放在心上。谁知卫丹一来北京就打电话给我。我说没有时间,他就等下一次,把我当成了追求着的一个女人。后来他告诉我说有女人能让人追也比一个人寂寞着好多了。

我决定和他见一面。我们在友谊宾馆的友谊宫吃饭。他问我能喝酒吗?我说能。他问我能吸烟吗?我说能。我说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飙车。他笑了,说他爱的女人必须有这三点。还别说,我真挺喜欢他笑的样子。

他给我讲个故事,说两个日本的年轻人在船上相遇,几乎还没有说话,只是互相看一眼吧,就明白了彼此的心思,就不谋而合地走到了男人的舱里去做爱。我也听过这个故事,所以在他没讲完时我就说“不用给我讲这个。”

他被阻了疑惑地看着我。

我笑了,说“你觉得成熟的男女间还需要引导吗?”我嘴上用了引导,心里用的是引诱。我刚想起引诱这个词就有些后悔了,我觉得在这个时代,引诱这个词要是存在的话也只是人们习惯性地用来给某些事情下定义而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或还没有创造出更合适的词。我觉得引诱如有,也只是一刹那,因为谁对自己要做的都清楚。所有的一切都是选择的结果而不是发晕的结果。

他半扬着手里吃西餐的叉子朝我笑了笑。我们吃完饭打了几局保龄球。然后他开车送我回去。车在茫茫的路上行驶了50分钟后我说我可以和他回去。他又笑了笑。

这是张黑白底片。一个男人坐在湖边。湖水是黑灰的,树映在湖水中的影子是灰白的。他那身后的树只在灰白里,不在形状里。年事久远,加上胶卷的质量不好,他头转向哪边都看不清了。只有他的头发,他衣服的褶皱处闪着光亮。

那个男人就是我的初恋情人。我说男人是因为习惯,按照准确的说法,照片上的那个人只能说是个男孩,我们相识的时候都刚刚19岁。我可以在大大的太阳下等他一中午,别的男孩说“能被这么漂亮的小姐等着真是幸福。”而他却一点也不感动。我后来也想他可能是不会或羞于表达。不是曾有一回么,他把我叫出教室说他吸烟了,但我要是让他不吸的话他就不吸了。我后来只选凉丝丝的“圣罗兰”来吸就是因为那样能想起他是因我而吸烟的,并且喜欢他带给我的那些凉丝丝的回忆。就是这个男孩,第一次让我明亮的眼睛模糊。我们相爱的第三年手才拉到一起。那是因为过马路的时候突然疾驶来一辆车。当我们的手牵到一起的时候我是多么激动呵,我想这车把我压死算了,这样我就能永远藏身在幸福中了。那牵手留给我的激动是那么多以至到了惊慌的地步,现在我一过马路还心跳呢。我自己开车过马路时尤其如此,生怕撞到一个像我当年一样想永远藏身在幸福中的女人。这个男孩子也很英俊,所以我们在一起时特爱照相。他还会编些小故事,然后用镜头一一照下来,很像那曾流行一时的摄影小说。

在我们短暂分离的一个车站他对我说“不知道有一天我会不会对你失去了吸引力?”我说“那就是世界末日要来了。”和我一样,他从来都没有说过那最古老的三个字。他差一点写出了,他在给我的一封信上写“去看看雪莱(济慈或是别人,我已经忘记了)的诗集,翻到20页,上面有我想对你说的话。”我就去买雪莱的诗集,上面没有什么。我想了好几天,突然想到版本的不同,就再去买,再去买,终于看到了20页上有“我爱你,你是我的生命。”我的眼泪一下子滚涌出来。

因为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将来不在一起,我们的照片连同底片都放在我这儿保存。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使他连向我讨回自己照片的勇气都没有了。我觉得这件事比他死了带给我的打击都要大。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世间最美的故事已经散落如泥。而如今我们说过的誓言更是云烟散尽。世界进步的一点就是人们不再说生死相守的谎话了。奇怪的是我们当初说时还信以为真。

这是张女人的黑白底片。她的脸和牙齿是黑的;头发是亮的,两边的嘴角是亮的,眼珠是亮的。眼珠中部有很小的一个点。

那个女人也是我。那是张不需要隐瞒什么的证件照。真的不是隐瞒,一切都是习惯了。因为习惯,我只保留照片的底片。我把那些花花绿绿的照片从图片社取回,有时看一眼有时一眼也不看,就把它们撕了扔在路边的垃圾箱里。我已经没有时间总去筒子河边了。环保日益提倡我觉得那么做也不合适了。

我照照片的目的终于只剩下保留底片。

这是张黑白底片。几个大脑袋挤在一起,看不出是谁了。他们都向上仰着脸,从鼻孔里透出些光亮。

不得不承认,记忆的浓淡是和岁月的递增成反比的。这几个人是谁我真的想不起来了。百叶窗外阳光已黯淡下去。我看了看那扇雕花的木门,我想有没有可能某一天推门而入的人不是卫丹而是我那忘却了的初恋情人。

我看见离门一尺远的地方淡蓝色地板上还落着几张连着的底片。我跳下床去将它们拣起来。我看到最后一截,粘的黄纸还贴在胶片上。翻过来,后面有个灰色的标签,上面写着:4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