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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第二天晚上,大概半夜时分,库格林、我和阿尔瓦在一起,决定买一大缸的葡萄酒,去贾菲的小屋里喝个大醉。
“他今晚要干吗?”我问。
“哦,”库格林说,“也许在研读,也许在胡搞,我们去瞧瞧就知道了。”我们买了酒,从沙塔克大街[1]走了很远才到他家。我又一次在草坪上见到他那辆可怜的英式自行车。“贾菲总是背着他的小背包,整天骑着这辆车在伯克利跑上跑下。”库格林说,“他以前在俄勒冈的里德学院[2]也这样。他在那儿是个平常角色。那时候我们会搞喝酒派对,招姑娘们来,往窗外跳,到城里到处搞大学男生的那些恶作剧。”
“天,他可真怪。”阿尔瓦说,咬着嘴唇,带着赞叹的语气。阿尔瓦也在用心研究我们这位奇怪的、时闹时静的朋友。我们走进那扇小门,贾菲从他埋头研读的书中抬头看了看。这回他读的是美国诗歌。他戴着眼镜,除了“啊”的一声——带着奇怪又生硬的腔调——什么也没有说。我们脱了鞋,踩过一点五米长的小草席,坐在他身旁。我是最后一个脱鞋的,手上拿着酒瓶。我从屋子另一头转过身,展示给他看。贾菲突然大吼一声“呀!”,从他盘坐的姿势中跳起,横跨房间向我而来,用一种击剑的姿势着地,手上突然现出一把匕首,尖头刺向酒瓶,发出轻微却清晰的“叮”一声。除了古怪的杂技表演,那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惊人的跳跃。他看上去就像一只山羊,他真的就是,现形了。那也让我想起了日本武士,那种高喊,那种跳跃,那种姿势,还有他朝我做鬼脸时眼中鼓起的那种漫画式的怒意。我感觉到,那的确是对我们打断他研读的一种抗议,也是对葡萄酒的抗议,这会让他喝醉,错失计划好的晚间阅读。然而,他毫不犹豫地动手打开酒瓶盖,直接灌了一大口。我们盘腿坐下,在四个小时里朝彼此大吼新鲜的事,真是最好笑的夜晚之一。有几段对话是这样的:
贾菲:“好嘛,库格林,你个老屁猴,最近在做什么?”
库格林:“啥也没做。”
阿尔瓦:“这都是些什么奇怪的书?嗯,庞德,你喜欢庞德吗?”
贾菲:“除了这个老屁蛋用日语名字称呼李白,以及诸如此类出名的胡扯外,他还行——实际上,他是我最喜欢的诗人。”
雷:“庞德?谁要把那个做作不堪的疯子看作最喜欢的诗人?”
贾菲:“再喝点儿酒,史密斯,你讲的没道理。阿尔瓦,你最喜欢的诗人是谁?”
雷:“为什么没人问我最喜欢的诗人是谁?我对诗歌懂得比你们几个加起来都多。”
贾菲:“那是真的吗?”
阿尔瓦:“也许是真的。你有没有看过雷在墨西哥写的新诗集——‘肉的概念之轮在颤动中转向虚空,驱走了痉挛、豪猪、大象、人群、星尘、傻蛋、胡言……’”
雷:“不是那么写的!”
贾菲:“说到肉,你们有没有读过这首新诗……”
如此这般,如此这般,最后降格成一场谈话会,一场嚷嚷会,最终变成了赛歌会,几个人在地板上大笑、打滚儿。散场时,我和阿尔瓦、库格林在这条安静的学院街道上勾肩搭背,步履蹒跚,用最大的音量唱着《艾利,艾利》[3],直接把空酒瓶丢在脚下,摔成玻璃碴,而贾菲的笑声从他的小门边传来。不过,我们让他错失了他计划好的研读时间,对此我感觉不太好,直到第二天晚上,他突然带着个漂亮姑娘造访我们的小屋。他让她脱衣服,她立刻就脱了。
[1]沙塔克大街(Shattuck Avenue),南北纵贯伯克利市的繁华大街。
[2]里德学院(Reed College),位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也是史蒂夫·乔布斯读了一年就退学的高校。
[3]《艾利,艾利》(Eli Eli),犹太希伯来语童谣,阿尔瓦(艾伦·金斯堡)是犹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