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net 7
Lo, in the orient when the gracious light
Lifts up his burning head, each under eye
Doth homage to his new-appearing sight,
Serving with looks his sacred majesty;
And having climbed the steep-up heavenly hill,
Resembling strong youth in his middle age,
Yet mortal looks adore his beauty still,
Attending on his golden pilgrimage:
But when from highmost pitch with weary car
Like feeble age he reeleth from the day,
The eyes, fore duteous, now converted are
From his low tract, and look another way:
So thou, thyself out-going in thy noon,
Unlooked on diest, unless thou get a son.
太阳和儿子,即英文中同音异形词sun和son成了诗人放在诗歌中的巧妙表述(诗人在《哈姆雷特》中也运用了这一双关以示忧郁王子对新王叔父来套近乎的憎恶)。诗歌第1句就让人们看那东方美丽灿烂的阳光。这句最初读来有些令人迷惑,既然阳光是刺眼的,那应如何去“看”呢?诗人在这里所表述的“看”,应该是那种内心的敬仰,那种不敢直视的崇敬和敬畏吧。太阳抬起滚烫的头,在太阳的眼睛底下,凡人“serving with looks his sacred majesty”(用目光来恭候他神圣的驾临)。这种敬仰,就像臣民俯首于神圣的君主。我们所谓的注视阳光,是诚服地低头,并非直视刺目的阳光。
太阳的日出、日落每日都遵循着同样的轨迹,每到正午时分,就是它最辉煌的时刻。诗中另一对颇令人费解的组合,即第6行中“强盛的青春”(strong youth)和“正当中年”(in his middle age)与太阳的轨迹相关,但要根据不同的历史语境进行理解。按照亚登版本的注释,“middle age”并非我们目前理解的不再年轻的那一段岁月,而是指亚里士多德在他的《修辞学》中所划分的人类生命的三个阶段的中段,就是最鼎盛期,因而此处的理解应该是青春正当年。中文中有“如日中天”和“日薄西山”的年龄比喻,与莎士比亚的这首诗极为吻合。如第5行所言,当太阳攀上陡峭的苍穹之巅,即如日中天之时,众人都会敬仰爱戴这仿佛静止永恒的美好。他们都关注着太阳金光灿烂的朝圣之旅,这种崇拜之情从第8行走向巅峰后又自第9行开始颓然转向,即从最高点上,行驶着的车轮疲倦地,衰老地从高天上曲线而下。
若是单独读到这样的十四行诗,在未抵达点题的双偶句之时,我们会觉得这简直是关于世态炎凉的浮世绘:当一个人意气风发、高高在上时,人们捧着、赞着、关注着,而当下坡之势开启后,大家就如同第11、12行诗句所表达的:那些之前虔诚敬仰的目光此刻都扭转了方向,不再关注太阳下行的轨迹,改变了目标。
诗人的结论与之前的诗歌相吻合。他用12行诗句将美男子比作阳光,走着这条从上行到下降的必然路线,而人们对他的态度也会从崇敬欣赏到漠然忽视。诗人借此劝诫友人在正午的全盛后不要一意孤行地径直走下去,不然在死亡的尽头都不会被人在意,除非子嗣已繁衍,生命已延续。
我稍稍偏了题,莫名其妙地想到了那些想在儿女身上实现自己未完成的梦想或者在他们那里种植成功之梦的父母们。这种感受何其类似,他们知道生儿育女后,自己的生命鼎盛阶段即将翻页,子女的才华和成功才是后半辈子的情感寄托所在。但其实这样的向外求取满足是悲哀的,享受生命的各个自然过程才值得推崇。这似乎与诗歌中的表述有所违背,诗人规劝友人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耗费无谓的精力,而是要将生命尽早增殖繁衍。
从我之前的“误读”中,我想到的是人在不同运势时周围人的不同态度,觉得任何人在生命将尽时都是孤单寂寞的,而这与形式上的热闹与否并无关系。强势优秀的人更能聚集到人气和崇拜,一旦颓势出现,目光转移,人走茶凉的无奈也是必然。因此,我还是坚持认为那个与太阳同样发音的“儿子”(sun)不止是子嗣之意,还可指个人凭才华留给世界的优秀作品,指真正的艺术创造,这才是让人铭记的永恒。肉体终将入土消失,被历史淹没,可作品的恒久魅力却让人始终欣赏和崇敬。
真是美好,那个因自己的生命而诞出的新生命,无论是子嗣,还是呕心沥血的作品,都被读作万物生长所必需的太阳,被读作那华光四射、照亮人世的灿烂阳光。这不由地让人生发珍惜生命、专注投入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