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清朝前期台西“番情”
一 清朝前期“番情”
台湾少数民族 台湾少数民族大体可分泰雅、赛夏、布农、邹、鲁凯、排湾、卑南、阿美及雅美等九族,1976年时其总人口约28.2万人,其中以阿美族的10.8万人为最、泰雅族的6.4万人及排湾族的5.5万人次之,布农族则仅3.1万人,余则均不满万人。少数民族各族间的语言文化也多有差异,例如在家系的承继上,阿美族为母系承继,卑南族为偏于母系,鲁凯与排湾为两可系,赛夏、布农及邹族则为父系承继。
台湾少数民族各族间语言隔离时间长 无论是阿美、泰雅、排湾、布农等现存的高山族,还是前述已与汉族相互融合的平埔各族,其语言多相异,只是几乎均属南岛语族,该语族分布于菲律宾、马来西亚及太平洋的密克罗尼西亚与波利尼西亚、西印度洋的马达加斯加等地,还有我国的华南地区。台湾少数民族主要各族间语言彼此差异大,同源字之比例又很低,故可显示各语言间的隔离时间颇长。
农垦 郑成功户官杨英曾于1661年10月奉命押米前往南社,“适登秋收之期,目睹禾稻遍亩,土民逐穗采拔,不识钩镰割获之便。一甲之稻,云采数十日方完。访其开垦,不知犁耙锄斧之快,只用寸铁刓凿”“至近水湿田,置之无用”。
18世纪20年代前后,南部凤山之傀儡“生番”,种薯芋黍米以充食,种时男女老幼皆往,无耕牛犁耙,惟用铁锥锄凿栽种。北部淡水至鸡笼(基隆)诸番无田器,耕以锄。中部阿里山及日月潭地区的水沙连社等地诸番,耕种用小锄短刀,掘地而种(以锄掘地,效率远不及犁,故云“铁锄掘土仅寸许,百锄不及一犁深”)。西部沿岸的大甲西、双寮、宛里、吞霄、后垄、新港、中港、中堑等社,耕种犁耙诸器均如汉人。
1730年前后,中部的猫雾捒、阿里史、岸里、乌牛栏、旧社、搜捒等六社,即在其界内播种五谷(因无水灌溉致历年失收)。18世纪40年代时,有“熟番”学习闽粤移民开圳(田边水沟)耕垦,凡社中旧管埔地,皆割除杂草垦辟田园;有人为防旱涝灾害,亦学汉人筑圳,从内山开掘,疏引溪流,以资灌溉。
服装 “土番”初以鹿皮为衣,夏天炎热时结麻衣遮体,后来才慢慢换成布匹,或以达戈纹(“土番”以苎麻或夹杂树皮所自织之布名)为之。1715年前后,新港、萧垅、麻豆、目加溜湾诸番衣裤,半如汉人。
18世纪20年代时,哆啰啯、诸罗山等社男妇系衣服黑白,俱短至脐,并以黑布掩蔽下体及束绑小腿。中部的他里雾、斗六、猫儿干、大武郡、东螺、二林、马芝遴、南投、北投、猫罗、半线、水里、大肚、沙辘、牛骂等社,则以白布、黑布或达戈纹为衣,短至脐或腰,下体则以布蔽遮。而往北的大甲西、双寮、宛里、吞霄、后垄、新港、中港、竹堑等社,亦以布或达戈纹为衣,且以围布二幅蔽下体,惟其间亦有穿鹿皮者。
△ 彰化县大肚、诸罗县萧垅等社“熟番”
至于中部阿里山及日月潭地区的水沙连社等地,诸番衣用鹿皮、树皮横联于身,无袖,间亦有着布衫者。捕鹿时以鹿皮搭身,皮帽、皮鞋,驰逐荆棘中。妇衣自织达戈纹。大甲溪与大肚溪间离岸的猫雾捒、阿里史、岸里、乌牛栏、朴仔离等社,俱衣鹿皮,并以皮冒其头面,只露两目,脐下结一方布,聊蔽前阴,露臀光脚。南部凤山八社则女着衣裙裹双胫,男用鹿皮蔽体或毡披身或青布围腰下,俱赤脚,土官则有穿鞋者。至于加走山等社的傀儡“生番”,则不衣不裤,惟于私处以布围绕。
居处 17世纪末,郡治附近之新港、目加溜湾、麻豆等社,虽皆番居,然嘉木阴森,屋宇完洁,不减内地村落。18世纪20年代时,“番民”居处编竹为墙,盖以茅草,其状如覆舟。往北经大武郡、南社、湾里,至东螺、西螺、马芝遴等社,则填土为基,高可五六尺;编竹为壁,上覆以茅,茅草屋檐深深垂地。其右方之南投、北投、半线、水里等社,则以茅草为盖,以竹木为柱。沿岸之大肚、沙辘、牛骂三社,则以木为梁,编竹为墙,状如覆舟。
△ 左图为彰化县内山生番,右图为彰化县水沙连等社归化生番
割首、文身、贯耳、染齿与缺齿 当时,诸番以杀人为雄长,相互攻击,或依密林,或伏莽草,或伏小径,等候落单者擒而杀之,割其头颅携归社内,将其烹煮剥去皮肉,带在身上向别人炫耀,以其多寡区分勇健高下,并将其传之子孙以为故物。
△ 18世纪40年代巡台御史六十七(满洲镶红旗人)令画工所绘当时台湾西部“番民”的生活情形,左图为捕鹿,右图为猱采
北路诸罗番社,有文身者,其身遍刺蝌蚪文字及虫鱼之状,或袒于胸膛两臂,惟不施于面。至于岸里、乌牛栏、阿里史、朴仔离等社,则绕唇刺以青色细点,一般亦称黥面。南路凤山傀儡番之土官、副官、公廨,至娶妻后即于肩、背、胸膛、手臂、两腋,以针刺花,用黑烟文之;北路诸罗他里雾以北,如东西螺、大武郡等社,男女都喜欢穿耳;北路诸罗大武郡及半线以北地方,男女以涩草或芭蕉花擦齿令黑,已婚妇女则拔其旁边两齿,以与未婚妇女区别。南路凤山社则每日取草擦齿,愈黑愈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