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到一只古言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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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古代监察机构(分)

1.御史

史官

2.校尉

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司隶校尉来监督和检举京师百官以及皇族的不法行为。

3.刺史

刺史,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

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