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概念界定与类型划分
一、休闲产业概念界定
休闲相关产业概念是认识和把握休闲产业自身内涵的基石,通过相关概念的分析,从中提炼出值得参考的概念元素。
(一)相关概念梳理
1.文化产业
国外学者对文化产业概念的表述主要体现在内容、特征、属性等三个方面。Robert(1999)在阐述文化是否是一项产业观点时就提到文化产业的内容是文化产品和服务。Deminic(2002)将文化产业理解为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的经济部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主要由其美学、符号、感官或经验内容决定。在这里,创意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特征。Mirva(2015)指出文化产业是生产富有创意元素的体验产品,这些产品能够满足大规模的市场需求,并且创新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尤为重要。以上学者的解读指出了文化产业的主要内容,尚未涉及其属性。为此,Beyers(2008)提到文化产业是与文化消费有关的经济活动,它不等同于艺术、体育或娱乐,而是被认为是与这三类消费和相关活动有关的产业。Kwan, Kin(2012)进一步指出文化产业是产生有形或无形的艺术和创造性产出的产业,通过开发文化资产和生产以知识为出的产品和服务,来获取财富和收入。总之,文化产业可广泛地描述为生产财货及服务的一系列部门(Scott,2004b)。
国内学者的理解更侧重其内容和属性。文化产业概念首次出现在我国的《“十五计划”建议》,2005年、2006年国家统计局相继颁发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文化及相关产业指标体系框架》,文件中提出了文化产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此外,一些学者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胡惠林(2001)认为文化产业是一个产业系统,精神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等要素贯穿其中。这一概念指出了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李江帆(2003)提出文化产业是生产具有文化特性的服务和实物产品的单位的集合体,是以满足社会精神文化需要为目的的(孙安民,2005)。该定义强调了文化产业的生产性,忽视了市场性或消费性。顾乃华(2007)进一步指出文化产业要以创造文化内容为核心,通过市场化和产业化的组织,提供规模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经济形态,这与安宇(2004)表述的文化产业性质相似,即文化产业是提供创造性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扩散、聚合体系。
2.娱乐产业
国内外学者对娱乐产业概念的解读较少,但无一例外均指出了娱乐产业的本质内涵。Vogel(2013)指出娱乐是令人欢愉、发笑、快乐或者惬意地占据了观众的时间或注意力的活动,这是娱乐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或消费的基础;产业是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或组织要使用大量的人员和资本,有着类似的技术和组织结构,生产或者供应的产品和服务是可替换的。如此可以看出,娱乐产业是生产或供应娱乐产品、服务的部门,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成为经济增长最快的部门,其内涵实际上正成为消费经济各方面的区分特征(米切尔·J.沃尔夫,2001)。值得关注的是,以上两位作者均是从媒体的视角来解读休闲产业及其影响力,这或许是源于媒体与娱乐的相互重合有关。
江凌(2003)认为娱乐产业是供人消遣、使人有趣的精神产品和服务行业。文硕(2007)把娱乐产业理解为制造快乐的经济领域。可以看出,有趣、快乐是娱乐产业的本质内涵,但以上学者并未指出娱乐产业的生成过程。谢伦灿(2008)指出娱乐产业是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行业,将图形、图像、文字、色彩、音符、旋律等具有娱乐性质的符号,通过高科技手段处理成娱乐信息,然后依托各种媒介等转变为相应的娱乐产品,最后在娱乐市场流通,满足大众的精神娱乐消费需求。这一概念提炼出了娱乐产业的生产、消费过程,并强调了技术在娱乐产品效益实现方面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浪潮的发展,泛娱乐概念在国内兴起,它指的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大背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多领域的跨界连接,IP是实现这一过程的核心元素。可见,娱乐产业要创新发展,技术的应用十分关键。
3.创意产业
国内外学者对创意产业概念的认识比较注重其特征和时代背景意义。John(2008)指出创意产业首次出现在英国政府的文化、媒体和体育部门,它指的是借助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才能而形成的产业,这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可以增加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增长。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创意产业的经济影响力日益增强,其服务性和消费性特点愈加显现。Banks(2000)认为创意产业生产产品和服务,其主要价值源于美学属性。Scott(2000)进一步认为创意产业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娱乐、自我等需要而产生的具有审美和符号意义的产品和服务的经济部门。
李世忠(2008)提出的创意产业概念与国外相似,认为创意产业需要个人的知识、智慧等能力与技术手段的融合,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从而生产出高附加值的产品与服务的产业。厉无畏,王慧敏(2009)也指出创意产业的核心增长要素是人的创造性。可见,创造性是创意产业的重要特征。张波(2013)将此概念上升到生活层面,即创意产业是因人对自由的追求和对舒适生活的向往,通过创造性的表现,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产业。简言之,创意产业是建立在人类智力、知识和创造力的基础上,并注重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氛围。
虽然文化产业、娱乐产业、创意产业等都有比较具体的产业指向,但其概念特征、内涵和属性都与休闲产业有一定的交集。通过这些相关概念的梳理,可以从中获得以下有意义的信息,为休闲产业概念界定提供借鉴。
第一,它们是生产或提供与精神消费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部门,这一产业的微观基础是相关行业内的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终极意义是为人的生活而服务。
第二,它们的商业化特征和趋势明显。休闲相关产业的发展与人们的精神消费需求密切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与休闲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目前已经占到了全球总产品的20%~25%,其绝对值和相对值都将继续增加,这反映了休闲相关产业的经济价值日益凸显。
(二)概念界定
尽管休闲相关产业概念为认识休闲产业自身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但仍然没有把握住这一概念的本质和内容。为此,将从休闲概念起步,延伸到国内外学者对休闲产业概念的表述,来理解和界定休闲产业概念。
1.国内外学者对休闲概念的认识
多年来,休闲概念问题始终困扰着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们。休闲(leisure)这个英文单词词源来自拉丁文的licere,代表“被允许”或“自由的”。法语中的loisir也来自licere,意思是空闲时间;英语中的license,原意为获得公共义务的豁免权,包含自由选择之意。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人和城邦都应具备操持休闲的品德,休闲是勤劳(繁忙)的目的。在这里,休闲是代表着“可支配的时间”以及“不受拘束”。可见,可支配的时间是休闲活动的先决条件,不受拘束则是一种心理状态。Kraus(1979)和Neulinger(1981)指出,休闲通过被描述为一种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特质。随着社会的发展,休闲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权利,与之相伴的是,学者对它的理解更加综合,它包括了从一个简单的行为到从工作或不愉快的生活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综合心态。休闲是时间、活动、状态、生活方式,它意味着自由和选择,并且通常有多种表现形式,是一种完整的存在状态或者是思想的经历。可见,国外学者对休闲的理解主要从三个角度来展开:一是“休闲时间”;二是“休闲活动”;三是在休闲活动中人的“精神状态”,这三个含义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使用的(王宁,2000)。尽管这三个典型视角是大多数西方学者以及国内学者已经基本达成的共识,但这些观点主要关注的是个体以及个体建构意义的方式(卡拉·亨德森,2008)。然而,随着休闲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日渐增强,与发展休闲相关的物理地点、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进一步扩展了休闲的含义。人们在休闲过程中会赋予地点一个内涵,形成地方依恋与记忆;社会文化背景突破了以往以个体为中心的休闲定义,人们对休闲活动的选择会受到社会化过程和机会以及社会文化的影响。
2.国内外学者对休闲产业概念的表述
以上表述可以看出,休闲是与人密切相关的一个术语,当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增长和休闲时间增多,各类休闲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消费将加速扩张。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需要休闲产品和服务,因此这些领域中创造出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资料显示,从1971年到1996年,英国消费者的总消费额增加了大约75%,但是休闲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额增加了大约100%。休闲产品和服务在总消费中的比例从22%提高到了26%(Martin,Mason,1998)。随着休闲在经济中所占份额的增长,经济的休闲化趋势明显,这使得休闲产业的发展日益重要。但是,与休闲实践相比,学者对休闲产业的界定正如休闲概念的多元一样,其定义和含义仍然是模糊不清的。Jones(1985)认为休闲产业是在市场上提供的有关娱乐、体育以及具有空闲时间特征的产品和服务,休闲产业的产出和结构是多样化的。肯·罗伯茨(2008)虽未明确指出休闲产业定义,但他提出休闲产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并能够反映出相关群体的特性。休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渠道包括公共休闲部门、非营利部门和商业休闲部门,其中商业休闲部门是休闲产业发展的主要部门,约占该行业的90%(奥萨利文,2010),当然也是最不稳定的(乔治·托克尔岑,2010);这三种部门涵盖10中不同的休闲服务机构,分别是公共机构、商业游憩部门、员工服务与游憩福利部门、军队士气福利与游憩单位、个人组织、校园游憩项目、康复治疗游憩服务、旅游与酒店业(麦克林等,2010)。埃廷顿(2009)进一步区分了休闲服务与产品的概念,认为休闲服务是通过种种安排来提供一些人们所期望的、有用的和必要的东西,通常是一些体验;休闲产品则是一个有形的休闲物品,如滑雪装备和服装。所有的休闲产品和服务都具有两个特征:第一,休闲产品和服务容易受到时尚趋势的影响,这使得提供休闲产品的企业具有比较高的风险;第二,休闲产品和服务的增长率高于其他产品和服务,这意味着成功的休闲产品供应商可以获得很高的回报(肯·罗伯茨,2008)。
此外,美国维基百科将休闲产业界定为主要提供游憩、娱乐、体育和旅游(REST)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部门集合。英国的休闲产业报告中将休闲产业定义为向消费者提供休闲服务和产品的部门集合,它能够满足人们对休闲机会、体验和设施的需求,尤其是体育、文化、游憩、娱乐、餐饮、赌博和博彩、住宿等方面的休闲需求。
可以看出,国外学者的表述中,休闲服务业而不是休闲产业往往是其用到较多的一个术语,休闲服务业的主要内容是休闲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约翰·特莱伯,2007),主要功能是提供服务(Rossman,1995),并且是提供与休闲和娱乐相关联的服务(Lashley,Darren,2003)。因此,休闲服务项目策划、休闲服务的质量与价值等问题是西方学者关注的焦点和领域(克里斯托弗·埃金顿,2010)。此外,在休闲产业部门分析中,休闲产业的商业性也受到学者的关注,如肯·罗伯茨(2008)指出休闲产业是商业性的,永远受利润的驱动,因而休闲商业化问题受到了一些学者的批评。Betsy,Stephen(1992)就坚持认为休闲的商业化限制了个人的自由,而不是扩大了个人的自由,休闲的大规模生产使得一些休闲活动如跑步转变成为一项数百万美元的产业。并且,休闲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往往都想使他们的产品对潜在顾客尽可能有吸引力,而竞争优势就可能来自使休闲服务的消费过程尽可能地不费力气(奥萨利文,2010)。
国内学术界对什么是休闲产业的研究虽较多,但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于光远(2002)认为,休闲产业是为满足人们的休闲需要而形成的产业。这一表述指出了休闲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即休闲需要,这成为后来学者界定休闲产业概念考虑的因素之一。在此基础上,马惠娣(2001)进一步将休闲产业概括为与人的休闲生活、休闲行为、休闲需求密切相关的领域。这一概念将休闲产业上升到经济层面,休闲需求较之休闲需要,更贴近人们的休闲消费生活,但并未明确提出界定这一概念的依据。许峰(2001)指出休闲产业的界定应以经济活动的主体特性为依据,它是为人们提供产品和劳务的部门(楼嘉军,2003),是为其休闲消费者的需要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唐湘辉,2006)。在此基础上,卿前龙(2007)明确提出休闲产业当属于经济学研究范畴,应遵循经济学的定义方法。在经济学里,休闲是消费者对休闲物品和休闲服务有消费需求的一种消费活动,因而休闲产业是为国民经济中所有生产休闲物品和休闲服务的部门,这一观点成为诸多学者研究的基础和依据。
3.休闲产业概念界定
以上分析对把握和理解休闲产业概念提供了重要参考,休闲产业的概念特征、内涵和属性等逐渐明晰。回到本书研究的学科视角,在产业经济学学科背景下界定休闲产业,更需要认识产业的概念,然后来确定存在于经济环境之中的休闲产业概念。
《辞海》将产业概念界定为由利益相互联系的、具有不同分工的、由各个相关产业所组成的业态总称,它们的经营对象和经营范围都是围绕共同产品展开。英文中,产业(industry)既指工业,也泛指国民经济中的各个具体产业部门。《牛津中阶英汉双解词典》对“industry”的解释为:①“the production of goods in factories”工业,如heavy/light industry重/轻工业;②“the people and activities involved in producing sth. providing a service, etc.”行业,如the tourist/catering/entertainment industry旅游/餐饮/娱乐行业。芮明杰(2005)认为,产业是国民经济中产品和劳务的生产经营具有某些相同特征的企业或单位及其活动的集合和系统。李江帆(2003)指出的产业概念与此相似,即生产具有共同特性的某类产品的集合体。江小涓等(2014)提出第三产业是指除农业和工业以外的所有经济活动的集合体。“第三产业”这个词最初被使用时,具有专业化、企业化提供服务并提高效率的含义。因为原本由制造企业内部和消费者自己提供的服务转变为由专门的服务企业提供,带来了提高生产效率的真实变化。作者进一步指出学者并没有给出集合体的共同特征,后来研究中,服务业内部的异质性受到关注。因而,服务业的复数形式(services)逐渐替代了单数形式(service),研究对象从“服务部门”转向“服务产业”。
结合这一部分的研究,我们认为休闲产业是指投入一定的人员、资本等要素,生产或提供产品和服务具有休闲特征的企业或单位及其活动的集合与系统。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方面解读:第一,休闲产业是满足人们享受和发展的产业;第二,休闲产品和服务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了休闲娱乐性质,这是理解休闲产业定义的基础;第三,休闲产业是个产业群,没有明确的产业边界,即它是以满足人们的休闲娱乐需求为核心,不断与其他要素融合发展,从而扩大产品和服务的范围,向外辐射。可以认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等地域范围内所有休闲形式及其相关服务提供者的集合体,共同构成了该地区、该国或研究所关注的任何其他地域范围内的整个休闲产业。
二、休闲产业类型划分
产业分类是开展休闲产业研究的前提条件。通过产业分类研究,一方面可以刻画出休闲产业的主干与分支,另一方面为后文的休闲产业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休闲产业结构和效率分析提供基础。因此,产业分类研究的科学性非常重要,需要参照一定的依据和标准。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业分类法,休闲产业应当属于第三产业。芮明杰(2005)将第三产业分为两大部门和四个层次,两大部门是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四个层次分别是流通业、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行业、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行业、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行业。这一分类标准为本书休闲产业范围和类型的划分提供了依据,进一步结合国内外学者及相关机构对休闲产业范围划分的内容,本部分总结和归纳了休闲产业的范围。
(一)国际视角的休闲产业类型梳理
1.国外学者有关休闲产业类型研究梳理
国外学者对休闲产业的类型研究主要表现是,旅游业、文化业、体育业、娱乐业是大部分学者都会提及的4个部门,但并未严格区分出每一部门下涵盖的具体门类,总体来看,涉及的门类包括18余项,即购物、餐饮、住宿、娱乐设施、体育设施、旅游景区、博物馆、交通运输、节事、博彩、媒体、休闲经营企业、零售业、电影、音乐、广播电视、出版、游戏等(见表2-3)。
表2-3 国外代表性学者对休闲产业的类型划分
注:a.该学者进一步将地方商业休闲划分为娱乐业,如剧场、音乐厅和体育竞技场;活动和项目,如高尔夫球场、溜冰场和健身俱乐部;零售产品,如垂钓和运动产品、手工艺品。服务业划分为住宿业,如饭店和汽车旅馆;餐饮业,如餐厅和酒吧;服务业设施,如休闲社区和度假公寓。旅行业划分为交通运输和服务业,如航空公司、汽车租赁和铁路运输。b.该学者的划分基础是娱乐产业,并将娱乐产业分为媒体娱乐产业和现场娱乐产业。
2.国外机构有关休闲产业类型划分梳理
相比于学者的研究内容,政府部门的统计分类较为详细,划分出了相应的部门、门类和内容。
(1)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ISIC)。为反映当前世界经济结构和令用户满意的产业分类体系,联合国统计委员会于2008年8月11日对外正式公布了ISIC4.0版本,其中新增了艺术、娱乐和游憩部门(Arts,Entertainment and Recreation),包括4个类型:①艺术创作和娱乐;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③赌博和博彩;④体育(见表2-4)。
表2-4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ISIC)的艺术、娱乐和游憩部门
资料来源:根据袁勤俭.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的演化及其启示[J].统计与决策,2012(24):7-12整理而成。
(2)北美产业分类系统(NAICS)。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国联合公布的北美产业分类系统亦将艺术、娱乐和游憩(Arts, Entertainment and Recreation)列为一种产业类目,包括三个类型:①表演艺术、景观体育和相关产业;②遗产机构;③娱乐、赌博和游憩产业(见表2-5)。
表2-5 北美产业分类系统中艺术、娱乐和游憩部门
资料来源:Statistics Canada. North American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ystem(NAICS)Canada 2012 [EB/OL]. http://www150.statcan.gc.ca/nl/en/pub/12-501-x2012001-eng.pdf?st=pcLVJWMZ 2015-12-10.
表2-4和表2-5反映的均是艺术、娱乐和游憩部门,二者划分的类型具有相似性,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中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部门与北美产业分类系统中的“遗产机构”相似,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中的“体育”部门归并到了北美产业分类系统中的“表演艺术、景观体育和相关产业”,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中的“娱乐”部门单独拿出移入了北美休闲产业分类系统中的“赌博和游憩”部门,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中“赌博和博彩”是单独的部门。总结来看,文化业、艺术业、体育业、娱乐业是联合国和北美地区休闲相关产业的主要部门。需要指出的是,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和北美产业分类均没有单独的旅游产业分类,而是融合在其他产业门类中。
(3)美国经济分析局(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美国经济分析局公布的经济账户中,与休闲产业密切相关的两大账户分别是艺术和文化(Arts and culture)卫星账户、旅行和旅游(Travel and tourism)卫星账户,具体涵盖表演艺术、博物馆、设计服务、艺术教育、艺术辅助性服务、书籍报刊出版、信息服务、艺术制造品、住宿、餐饮、交通、娱乐、体育、购物等内容(见表2-6)。
表2-6 美国休闲相关产业部门类型及内容
资料来源:美国经济分析局网站.http://www.bea.gov.
(4)澳大利亚统计局文化与休闲分类标准(Culture and Leisure Classification)。2001年澳大利亚国家统计局为实现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制定了文化与休闲分类标准。该分类体系涵盖四大部门,分别是遗产、艺术、运动和体育休闲、其他文化和休闲,涵盖内容包括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动植物场馆、书籍报刊出版、表演艺术、音乐产品及企业、艺术作品与服务、设计服务、广播/电子媒体/电影、艺术教育和器材、体育产品与服务、景区接待、餐饮、住宿、票务服务、节事活动等(见表2-7)。
表2-7 澳大利亚文化与休闲分类标准
资料来源:宋瑞.关于休闲相关产业分类的思考与建议[A].刘德谦,高舜礼,宋瑞.2011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342-352.
(5)英国经济活动标准产业分类(Standard Industry Classification)。2007年英国经济活动标准产业分类中有关休闲产业的部门包括住宿和餐饮,信息和通信,管理和支持服务,艺术、娱乐和游憩。具体的内容包括住宿、餐饮场所、电影反映场所、会议展览、艺术表演、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历史遗址、动植物园、赌博和博彩、体育场馆/俱乐部、游乐园和主题公园(见表2-8)。
表2-8 英国休闲产业分类
资料来源:State of the UK Leisure Industry:A Drive for Growth [R]. Oliver Wyman, 2012:72-73.
此外,英国国家统计局下设部门中与休闲产业相关是文化、媒体和体育部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 Sport),该部门的宗旨是帮助英国成为世界上最具创意和令人兴奋的地方,人们可以在这里居住、旅游、从事商业活动等。这一部门包括11个门类,即艺术、创意产业、数字、博彩、遗产、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通信、旅游、志愿/慈善捐助/公民参与。
从以上机构对休闲相关产业的划分可看出,艺术、娱乐、文化、体育、赌博和博彩、住宿、餐饮、交通、购物、信息、会展、游憩是休闲产业部门的12个关键词。涵盖的内容涉及40余项,即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区、体育场馆和俱乐部、游乐园和主题公园、剧场、艺术团体、体育团体、节庆活动、历史遗迹和遗址、赌场、彩票、乡村俱乐部、古玩和收藏品、文学、出版业、表演艺术、音乐和音乐制作公司、摄影服务、视觉艺术、建筑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和电视、电影和音像、动画、信息服务、艺术教育、住宿、餐饮场所、宗教组织、文化和休闲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夜总会/社交俱乐部等娱乐场所、钓鱼和狩猎等户外活动、交通设施、购物、志愿/慈善捐助/公民参与、独立的艺术家/作家和表演者、经纪人和管理者等。需要指出的是,政府机构有关休闲产业划分的内容基本涵盖了学者的划分范围。
(二)国内视角的休闲产业范围划分
1.国内学者有关休闲产业类型分析
国内较早对休闲产业范围进行划分的学者是马惠娣,这一范围划分虽然稍显模糊,但却成为学术界广泛引用的观点。之后的诸多学者或增加或去除,丰富了休闲产业类型划分内容(见表2-9)。
表2-9 国内代表性学者对休闲产业的类型划分
以上学者的划分依然缺乏统计思维(王琪延,2015),应当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角度,对休闲产业进行系统性、阶段性分类。王琪延提出休闲产业类型的广义和狭义观点,其中广义休闲产业包括三个层次,即核心休闲产业(旅游、娱乐、体育、养生、公益、文化、宗教休闲及其他休闲产业),为核心休闲产业服务的交通、商业、信息业、金融、新闻出版等行业,以及从事休闲品制造的休闲地产业、休闲工业、休闲农林牧渔业;狭义的休闲产业就是核心休闲产业。作者进一步基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144部门投入产出表梳理了休闲产业门类(见表2-10和表2-11)。
表2-10 核心休闲产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资料来源:王琪延.关于休闲产业统计分类的思考[J].统计与决策,2015(2):33-36.
表2-11 基于中国2007年144部门投入产出表的休闲产业分类
资料来源:王琪延.关于休闲产业统计分类的思考[J].统计与决策,2015(2):33-36.
国内学者对休闲产业范围的研究主要存在四种观点。一是在马惠娣作出的划分基础上,调整或增加休闲产业的类型;二是卿前龙界定的休闲物品业和休闲服务业;三是王琪延提出的广义休闲产业和狭义休闲产业类型;四是王宁从产业供给渠道划分的社会供给性和商业供给性休闲产业。尽管视角不同,但从中可以看出学者认为的休闲产业部门主要是旅游、文化、娱乐、体育业。
2.国内机构有关休闲产业类型划分梳理
从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角度看,与休闲产业密切相关的行业分类是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涉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表演艺术、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遗产、群众文化活动、体育场馆、室内娱乐活动、游乐园、彩票等内容(见表2-12)。
表2-1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与休闲产业密切相关的门类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2017-10-01.
通过对国内外学者、机构等对休闲产业类型划分的分析发现,休闲产业的分类尚未达成一致,究其原因主要在于:①理论界尚未对休闲产业有统一的定义,分类的理由和依据也模糊不清;②各国/地区对休闲相关产业的统计口径迥异,导致分类存在差异性;③学者们因研究问题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研究视角,导致分类各有侧重。尽管如此,但可以从中了解到休闲产业的门类主要包括文化业、娱乐业、旅游业、体育业、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信息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也应看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除了以上所指出的休闲产业门类外,一些与社会大众休闲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也在不断地涌现和发展,如园林绿化业、信息通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环保业。基于此,纳入本研究的休闲产业包括文化业、旅游业、体育业、娱乐业、餐饮业、会展业、批发零售业、园林绿化业、信息通信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环保业13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