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士人
【原文】
江西南昌县有士人某,读书北兰寺,一长一少,甚相友善。长者归家暴卒,少者不知也,在寺读书如故。天晚睡矣,见长者披闼入①,登床抚其背曰:“吾别兄不十日,竟以暴疾亡,今我鬼也。朋友之情,不能自割,特来诀别。”少者阴喝不能言②,死者慰之曰:“吾欲害兄,岂肯直告?兄慎弗怖。吾之所以来此者,欲以身后相托也。”少者心稍定,问托何事。曰:“吾有老母,年七十余,妻年未三十,得数斛米足以养生③,愿兄周恤之,此其一也;吾有文稿未梓,愿兄为镌刻,俾微名不泯,此其二也;吾欠卖笔者钱数千,未经偿还,愿兄偿之,此其三也。”少者唯唯。死者起立曰:“既承兄担承,吾亦去矣。”言毕欲走。
少者见其言近人情,貌如平昔,渐无怖意,乃泣留之曰:“与君长诀,何不稍缓须臾去耶④?”死者亦泣,回坐其床,更叙平生数语,复起曰:“吾去矣。”立而不行,两眼瞠视,貌渐丑败。少者惧,促之曰:“君言既毕,可去矣。”尸竟不去。少者拍床大呼,亦不去,屹立如故。少者愈骇,起而奔,尸随之奔;少者奔愈急,尸奔亦急。追逐数里,少者逾墙仆地,尸不能逾墙而垂首墙外,口中涎沫与少者之面相滴涔涔也。天明,路人过之,饮以姜汁,少者苏。尸主家方觅尸不得,闻信,舁归成殡⑤。识者曰:“人之魂善而魄恶,人之魂灵而魄愚。其始来也,一灵不泯,魄附魂以行。其既去也,心事既毕,魂一散而魄滞。魂在则其人也,魂去则非其人也。世之移尸走影,皆魄为之,惟有道之人为能制魄。”
【注释】
【译文】
在江西的南昌县,有两个读书人,一长一少,他们都在北兰寺读书,平时友善相好。一天,年岁大的回家突然死亡了,年岁小的不知道这个事情,还是和往常一样在寺中读书。到了天晚睡觉时,年长者推门进来,坐在他的床边轻抚他的背说:“我与你分别不到十日,竟突然亡故。现在我已成为鬼,但我们朋友的情谊不能断,所以特地来与你诀别。”年少者感到恐惧,说不出话来。死者安慰他说:“如果我要害你,怎么会以实情相告?你不要害怕。我之所以来这儿,是想把我的身后之事托付给你。”年少者稍稍稳定了情绪,问要托付什么事情。年长者说:“我的老母亲,已七十多岁了,妻子还不到三十岁,每年只要几斛米,就能让她们活下去了,希望你接济一下,这是第一件事。我的文稿还没有刻版,希望你能为我刻版印刷,让我的名字留在世上,这是第二件事。我欠卖笔的人几千文钱,还没还他,拜托你帮助偿还一下,这是第三件事。”年少者都一一答应了。死者起身说道:“承蒙兄弟答应,我也就走了。”说完就要离开。
年少者见他说话与人一样近乎人情,样貌也和平时一样,也就不再害怕了,哭着挽留他说:“就要长久的分别了,何不再稍等片刻离开?”死者也哭了,坐回到床边,与年少者回忆起往事。说了几句又站起来说:“我要走了。”却并没走开,两眼瞪着,容貌越发难看。年少者害怕起来,催促说:“既然话已说完,就请回吧。”可尸体竟然不走。年少者拍床大叫,尸体还是立着不动,年少者更害怕了,起身就跑,尸体跟着他跑。年少者跑得越快,尸体追得越快。追逐几里地后,年少者越过墙头跌倒在地上。尸体不会越墙,把头伸出墙外,口中的唾沫不停地滴到年少者的脸上。天亮后,路过人看到年少书生,喂下姜汤将其救醒。此时,年长者家人正找寻尸体而不得,听到消息后,急忙赶来,将尸体抬回去安葬了。明白的人解释说:“人的魂是善良的,而魄是凶恶的;人的魂有灵气,而魄是愚笨的。年长者刚来时,还有一丝灵气没消失,魄附着魂而动,等他交待完事情后,魂就散去了,而魄却留下来了。世上的行尸走肉,都是受魄的驱使,只有有道之人才能控制住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