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通常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4.1.1 现金的支付范围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的范围有: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情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4.1.2 现金的会计核算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企业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的金额。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进行核算。
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在现金日记账上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现金日记账的账面结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额相核对,保证账款相符;月度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当与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1)当库存现金增加时:
借:库存现金
贷:相关科目
(2)当库存现金减少时:
借:相关科目
贷:库存现金
如果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计入管理费用。
(2)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案例4-1:现金盘点盈余的账务处理
为了业务办理的方便,除去财务部门保存一定的现金之外,其他部门及一些业务人员也需要持有一定量的现金,这就是备用金。
备用金是指企业预付给职工和内部有关单位用作差旅费、零星采购和日常零星开支事后需要报销的款项。为了防止浪费和挪用公款,必须建立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制度,并严格加以执行。如果企业备用金业务很少,也可不设立“备用金”科目,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科目进行核算,账务处理方法与上面一致。
(1)备用金的形式。备用金按备用形式,可分为定额备用金和非定额备用金两种。定额备用金是为了满足企业有关部门日常零星开支需要的备用金,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增减。领用定额备用金的部门,应设置“备用金登记簿”,逐笔序时登记备用金额提取和支出情况,并按时将款项支出的单据送交财会部门报销后,财会部门再给予补足定额。其特点是:一次领用、定期报销、简化核算、补足定额。
非定额备用金管理是指用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向财会部门借款,凭各种支付凭证向财会部门报销时,作为冲减备用金处理,如需再用,重新办理借款手续。这种方法适用于预借差旅费等备用金的管理。
(2)备用金的账务处理。
①拨付备用金的核算。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由企业财务部门单独拨给企业内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备用金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②拨付备用金的核算。自备用金中支付零星支出,应根据有关的支出凭单,定期编制备用金报销清单,财务部门根据内部各单位提供的备用金报销清单,定期补足备用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或“银行存款”
除了增加或减少拨入的备用金外,使用或报销有关备用金支出时不再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
案例4-2:备用金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