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概念是反映事物对象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科学思维必不可少的工具,也是科学研究认识成果的最后结晶。概念是科学理论建构的基石,任何一个学科体系都是建立在基本概念基础上的范畴体系,中医理论也不例外。中医学的概念虽有其自身特点,但也是由基本概念所构成的范畴体系。长期以来,中医学界对基本概念的研究关注不够,造成了中医概念混乱的现象较为普遍,进而影响了中医药重大理论的现代研究。因此,借鉴逻辑学、发生学、诠释学等方法,加强中医概念问题的研究已势在必行。
1.逻辑学方法揭示其内涵与外延
任何理论体系的构建,首先必须明确其基本概念及体系,自然必须涉及逻辑学的基本方法。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概念的内涵是指对事物对象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反映,外延是指具有某种本质属性或者特有属性的事物的对象范围。所谓本质属性,是指一类对象共同具有,且仅为该类对象所具有的属性,与认识论意义上反映现象和本质之间界限的本质属性不同,它反映的是不同对象之间的界限。
定义就是以简短的形式揭示概念、命题的内涵和外延,使人们明确它们的意义及使用范围的逻辑方法。从理论概念的定义而言,最常用的定义方法可分为内涵定义与外延定义。内涵定义多采用属加种差定义方法,即首先要找出一个属,被定义项所指代的种是该属的一个子类;然后找出属性(种差),即把该种的分子与属的所有其他种的分子区分开来的那种属性。可用以下公式表示:被定义项=临近属概念+种差。外延定义则是通过列举一个概念的外延,使人们获得对该概念的某种理解和认识,从而明确其意义和适用范围,具体又可分为穷举定义、列举定义和实指定义。
正确的定义必须遵守以下规则:①定义必须揭示被定义对象的特有属性或区别性特征。②定义项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相等。如果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所犯的逻辑错误称为“定义过宽”;反之,如果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称为“定义过窄”。③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违反这一规则,如果定义项中直接包含被定义项,称为“同语反复”;如果定义项中间接包含被定义项,称为“循环定义”。④定义不可用含混、隐晦或比喻性词语来表示。⑤除非必要,定义不能用否定形式或负概念。
纵观中医概念、术语的使用情况,其语义交叉、重复、含混不清的情况较为严重,如由于对证、病机概念定义不准确或缺乏共识,至今证与病机的关系还是学者们争论的议题,而在确立辨证论治为中医诊疗特色的情况下,《中医内科学》规划教材仍然使用“喘证”“血证”“厥证”“痹证”“痿证”等表述中医疾病名称,造成了证、病不分的混乱局面。再如现代中医病因病机研究中,提出了瘀毒、内毒、毒热、艾毒、癌毒等概念,但对各自的内涵、外延表述尚欠准确,对临床宏观表征、微观科学表征等研究还不深入,难以在此基础上建构其上位概念“毒”,形成符合逻辑结构的概念体系。诚如梁茂新[1]在对中医一些基本术语定义进行考察分析的基础上所指出,中医界在定义概念中存在的问题可归结为5个方面:①属于“种差”的内容未能揭示被定义概念的本质差异;②经常出现被定义的术语,同语反复非常普遍;③频繁借用现代医学的概念,导致内涵的混淆和误导;④存在含义不清、本身需要首先定义的概念,进而使定义模糊不清;⑤属于“邻近的属概念”通常不是被定义概念的上一层次的概念,甚至不属于医学术语。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中医概念、术语特殊性的客观原因,也有中医学人逻辑学知识欠缺的主观原因。因此,加强中医学人逻辑思维水平的培养,提升运用逻辑方法的能力,重新界定中医学基本概念的含义,明确各自的外延,厘
清概念间的关系,无疑是中医理论研究亟待补上的一课。
2.发生学方法揭示其形成与本义
发生学方法是反映和揭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形式发展、演化的历史阶段、形态和规律的方法。它把研究对象作为发展的过程进行动态考察,注重考察历史过程中主要的、本质的、必然的因素[2]。从发生认识论的角度而言,知识是不断构造的结果,知识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过渡,总是以一些新结构的形成为标志,发生认识论的中心问题就是关于新结构的构造机制问题。故发生学探究与认识相关的结构生成,不仅要研究认识如何发生,也要研究认识为何发生[3]。
中医理论的发生学研究,就是运用发生学方法,尽可能地把中医的概念、命题回置于其发生发展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即概念、命题得以产生的实践经验、思想文化、科学技术水平等背景下加以综合的动态的考察,以明确中医学基本概念的初始内涵,弄清基于这些概念所进行的原始的逻辑运演过程,厘清中医理论的概念体系、结构框架、思维模式,揭示中医理论的发生、发展规律,为中医理论的规范、构建、创新提供前提保障。从中医概念的发生学研究而言,黄龙祥[4]对经脉理论术语的还原可谓典范。他通过对古代文献的系统梳理和逻辑分析指出,在以树为隐喻的联系之脉的框架中,以“脉”表达直接的、确定的、常规的联系,以“络”表达间接的、不确定的、临床的联系。联系之脉的本意就是对穴位远隔治疗作用途径的一种示意、一种假设、一种理论解释。在以水为隐喻的血脉理
论框架下,脉之大者为“经”,脉之小者为“络”。可见,“经脉”一词在不同的理论框架中表达完全不同的内涵。从二者的关系而言,联系之脉是从血脉这一实体之脉抽象出来的,但其产生后就不再受血脉的束缚和局限,可以包容或整合更多实体的功能。而在汉代“气血循环”学说的构建过程中,借用联系之脉以补气血循环理论循行路径的缺陷,经脉理论被整合到血脉理论之中,为后人对经脉理论的正确理解设置了重重屏蔽,导致实验研究者发出了持续几十年的“经络是什么”的追问。在明确了经脉概念的含义、发生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了古代经脉学说的本质与价值,认为经脉理论隐含着“人体特定远隔部位——体表-体表、体表-内脏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的科学问题,但该理论的假说没有反映出对人体“体表-体表-内脏关联律”的本质,其对于当代乃至于未来生命科学的价值在于其发现的规律,而不是古人提出的假说。由此可见,中医理论的发生学研究,对于正确理解中医基本概念的含义与所说明的问题,进而构建中医理论及开展现代科学研究的有重要价值。
3.诠释学方法揭示其意蕴与价值
诠释学作为一门关于理解、解释和应用的技艺学,其主要任务一是确立语词、语句和文本的精确意义内容,二是找出这些符号形式里所包含的教导性的真理和指示,并把这种真理和指示应用于当前的具体情况。严格地说,中国学术史上从来也不存在一种作为理论出现的诠释学,但通过对经典的不断诠释来传承与拓展一种思想传统历来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医学术发展的特点之一。因此,诠释学在中国哲学思想、自然科学包括中医学等领域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中傅伟勋[5]提出的作为一般方法论的创造的诠释学与中医学概念的研究关系最为密切。创造的诠释学共分五个辩证的层次:①“实谓”层次——“原思想家(或原典)实际上说了什么?这一层次主要
是考证、训诂、版本辨析等。②“意谓”层次——“原思想家想要表达什么?”或“他所说的意思到底是什么?”这一层次主要通过语意澄清、脉络分析、前后文表面矛盾的逻辑解消、对原思想家时代背景的考察等,尽量“客观忠实地”了解并诠释原典或原思想家的意思或意向。③“蕴谓”层次——“原思想家可能要说什么?”或“原思想家所说的可能蕴涵是什么?”这一层次则关涉种种思想史的理路线索、原思想家与后代继承者之间的前后思维连贯性的多面探讨、历史上已经存在的种种原典诠释等。④“当谓”层次——“原思想家(本来)应当说出什么?”或“创造的诠释学者应当为原思想家说出什么?”这一层次诠释学者设法在原思想家的教义的表面结构底下发掘深层结构,据此批判地考察在“蕴谓”层次所找到的种种可能意蕴或蕴涵,从中发现最有诠释理据或强度的深层意蕴或根本义理出来。⑤“必谓”层次——“原思想家现在必须说出什么?”或“为了解决原思想家未能完成的思想课题,创造的诠释学者现在必须践行什么?”这一层次诠释学家不但是为了讲活原思想家的教义,还要批判地超出原思想家教义的局限性或内在难题,解决原思想家所留下而未能完成的思想任务。在这五个层次中,前三个层次完成的是“批判的继承”的任务,后两个层次才是“创造的发展”。
傅伟勋的创造的诠释学方法为中医学概念的研究提供了思路与方法,于智敏[6]运用该方法诠释中医“毒”概念,认为中医“毒”概念的提出,实际上是在探讨一种研究、解决复杂科学系统集成的方法,是中医认识疾病的一个理论模型、分析疾病的一种逻辑形式、解决复杂问题的理论工具,其侧重点在于说明“毒”这个复杂事物对“人体-生命”这个有机结合体整体性质的影响及危害程度。赵
凯维[7]遵循诠释学“实谓、意谓、蕴谓、当谓、必谓”的五步骤,诠释了病机“辨证机、调气机、开枢机、启神机、焕生机”的核心内涵,认为病机蕴含证机标本,反映气机升降,体现枢机开阖,诊察神机得失,判断生机有无,揭示病机概念蕴藏的深层意蕴,充分体现了诠释学所提倡的创新性。另外,有学者运用诠释学的方法对玄府、禀赋、证候、浊阴、浊邪和浊病、络脉络病与病络等概念进行诠释,并且突出强调了诠释学实践智慧思想[8]、[9]。由此可见,将诠释学方法用于中医概念的研究,不仅有助于中医学术的继承,同时也可以促进中医学术的创新。
概念是理论构建的细胞,理论可以说是概念之网络,要构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自洽的中医理论体系,首先必须明晰中医理论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规范其表述,而逻辑学方法、发生学方法、诠释学方法对于中医概念的研究均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概念的明晰与规范,也是促进中医理论多学科研究及中医学术普及与交流的前提条件。中医概念问题的研究,可谓任重道远。
《中医学概念问题研究》分概论、概念研究、发生研究与研究述评四部分,其中也充分运用了上述三方面的方法。鉴于中医概念问题历史与现实的复杂性,要求集多学科知识于一身,而本人水平有限,不妥之处恐在所难免,敬请各位同道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中医概念问题研究水平的不断提升。
邢玉瑞
2016年11月于古都咸阳
[1]梁茂新,范颖,李国信.中医学的理性选择[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229.
[2]冯契.哲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318-319.
[3]汪晓云.人文科学发生学:意义、方法与问题[J].光明日报,2005-01-11.
[4]黄龙祥.经脉理论还原与重构大纲[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6-209.
[5]傅伟勋.创造的诠释学及其应用[J].时代与思潮,1990(2):239-259.
[6]于智敏.中医药之“毒”[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169-170,181-184.
[7]赵凯维.中医病机概念诠释[D].北京:中国中医科学院,2010.
[8]常富业,王永炎.浅谈诠释学方法在中医学中的应用[J].天津中医药,2010,27(4):267-270.
[9]王永炎,郭蕾,张俊龙,等.论诠释学与中医学创新[J].中医杂志,2010,51(7):587-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