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天人关系的起源
天人关系起源于何时,已经无从追溯,但我们却可以从后人对远古的追忆中发现一些端倪。《国语》以神话传说的形式,描述了远古时期的民神关系即天人关系。
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
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月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洁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
按照《国语》的描述,远古时期的天人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民神不杂。民神分别承担者不同的职责,民有忠信,神有明德,民众不亵渎神,神也护佑民众。那些具有超凡品质的民,被赋予沟通天人的职责,成为巫觋。
第二个阶段,民神杂糅。这一时期,由于九黎乱德,民神杂糅,原有的民神关系被破坏,民神相争,神遭到了亵渎,民也不能得到福佑。
第三个阶段,绝地天通。为了恢复民神之间的秩序,颛顼就命令南正重主管天来负责神的事务,命令火正黎主管地来负责民的事务,这就是绝地天通。绝地天通恢复了天人之间的秩序,但也使得住在天上的神和住在地上的人沟通困难。大概从这时起,研究如何沟通天人,就成为天人关系的重要内容。
以上这些,都具有神话传说的色彩。《尚书孔氏传》《山海经》等古籍中也有相似的描述。这可以看作古人对天人关系起源的最早的朦胧认识。从中也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的天人关系从其产生时起,就与人神关系交织在一起。这是因为,由于当时人类的认识能力有限,对大自然还缺乏理性的认识,因此往往将自然的力量归结为神的作用。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人们所讲的“天”主要是主宰之天,但这种主宰之天却是以自然之天为载体的,因为拥有主宰力量的,往往是自然界中的某种存在。只是由于认识上的原因,人们对主宰之天更感兴趣,因此当时的天人关系就主要表现为人神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