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夏天的时候,我同斯特里克兰夫人见过不少次。我隔三岔五地到她家饱饱口福,吃上一顿午餐,或者去她家参加茶话会,而茶话会上的茶点更是丰盛。我们俩很投合。我当时年纪很轻,也可能她想为初出茅庐的我指点迷津,助我跋涉于布满荆棘的文学道路吧。我呢,遇到不如意的琐事也乐于找个人倾诉倾诉,而她既能专心听,也能给我提供合情合理的建议。斯特里克兰夫人天生具有同情心,而这是一种很难得的技能。坏就坏在这种技能常常被掌握它的人滥用,一见朋友有难,就扑上前去,恨不得将其技能全数施展开,有点热情过度,让人害怕。同情心会像油井一样喷射而出,如果过于奔放,有时反而会让被同情者觉得尴尬。有这方面体验的大有人在,在此我不便多言了。斯特里克兰夫人有这技能,而她在施展时很讲究方式—她让你觉得你接受她的同情对她只有好处。我当时年轻,冲动之下把这种情况告诉了罗丝·沃特福德。只听她回答说:“牛奶味道很好,特别是加上几滴白兰地就更好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母牛巴不得将奶水挤出来呢,因为乳头肿胀着毕竟是很不舒服的。”
罗丝·沃特福德是个刀子嘴,这种刻薄的话是谁也说不出口的,但是另一方面,哪个人做事也没有她做得漂亮。
斯特里克兰夫人还有一点也让我喜欢。她把家里布置得非常典雅—房间总是干干净净,摆着花,让人赏心悦目;虽然客厅挂的印花布窗帘图案比较古板,但色彩鲜亮,还是挺漂亮的。在她家雅致的小餐厅里吃饭是一种享受;餐桌式样大方,两个女佣手脚麻利,模样标致;菜肴做得色香味美。谁都看得出,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位能干的主妇,也肯定能感觉得到她是个慈母。客厅里摆着她一双儿女的照片。儿子名叫罗伯特,十六岁,正在拉格比学校[26]读书。一张照片上的他穿着一套法兰绒衣服,头戴板球帽,另外一张照片穿的是燕尾服,衣领直立起来。他同他母亲一样,额头宽宽的,眼睛漂亮,带着沉思的神情。他的样子看上去干净、健康,跟别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很聪明,”一天我在看他的照片时,他的母亲说道,“但我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性格很乖巧。”
女儿十四岁,留着一头浓密的披肩长发,又粗又黑,跟她母亲一样。她表情温和,一双眼睛端庄、明净,也都随了母亲。
“他俩的长相都像你。”我说。
“是的。我也觉得他们像我的多,像他们父亲的少。”
“你为什么总不让我见他呢?”
“你愿意见他吗?”
她嫣然一笑(她的笑的确非常甜蜜),脸也有点红(她这样年纪的女人动辄脸红,实在罕见)。也许,这种单纯正是她最迷人的地方吧。
“要知道,他可是一点儿文学修养也没有,”她说,“是个地地道道的文学门外汉。”
她说这话并无轻蔑之意,而是怀着深情,仿佛将丈夫的短板摆出来可以形成保护罩,免得受她的朋友们挖苦。
“他是个典型的证券经纪人,在交易所上班。我猜想,他一定会叫你觉得乏味死的。”
“你觉得他乏味吗?”
“你知道,我嫁给了他,当然是很喜欢他的。”
她又是嫣然一笑,以掩饰内心的羞涩。我想她可能担心我会说一句什么打趣的话—换了罗丝·沃特福德,听见她说出这样的话,肯定会挖苦讽刺几句的。她沉吟了一会儿,眼神变得更加温柔了。
“他这人不会装腔作势,假装自己有才学,就是在证券交易所做事挣的钱也不多,但心眼好,非常善良。”
“我想我会非常喜欢他的。”
“什么时候我悄悄地叫你来吃顿晚饭。不过,我可有言在先,你这是自己愿来的,到时候觉得枯燥乏味,可别怪我。”
[26] 英国著名九大公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