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之法,莫善于常平。司马温公云:“此三代圣人之法,非李悝、耿寿昌所能为也。”陈止斋曰:“《周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盖年下则出,恐谷贵伤民也;年上则敛,恐谷贱伤农也。即常平之法矣。”《孟子》曰:“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殍而不知发。”“检”字一本作“敛”,盖狗彘食人食,粒米狼戾之岁也,法当敛之;涂有饿殍,凶岁也,法当发之。由此而言,三代之时,无常平之名,而有常平之政,特废于衰周耳,真非耿、李所能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