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爱的感情是从属于理性意识
——托尔斯泰
理性人不能仅为了人生的目的而活着。不能够的原因是此路不通,一切动物人所追求的目标显然都无法达到。理性意识指出其他的目标,那些目标不仅可以达到,而且给予人的理性意识以完全的满足。但是起初在世间的错误学说影响下,人以为那些目标是与他的人生相抵触的。
我们培养出来的人具有强烈的、过盛的肉欲,不管他怎么努力去承认理性的我,他总是不能在理性的我中感觉到他在动物性的自身中所感觉到的对生命的渴求。理性的我仿佛是消极地观察着生活,而它本身不在生活,也没有对生活的渴求。理性的我没有求生欲,而动物性的我要受苦,于是只剩下一条路——逃避生活。
当代消极哲学家(叔本华、加尔特曼)就是这样随随便便地解决问题的。他们否定生活,但照常生活并不利用一切机会弃绝生活。于是自杀者们就来认真地解决这个问题,弃绝除了是恶以外对他们毫无其他意义的生活。
对于他们来说,自杀乃是摆脱当代人类无理性生活的惟一出路。
悲观主义哲学和最普通的自杀者的论断是这样的:有一个动物性的我,他有求生欲。这个有求生欲的我得不到满足;还有一个理性的我,他没有任何求生欲,他只是批判地观察全部并非真实的人生乐趣和动物性的我的情欲,而且全部加以否定。
如果我屈从于第一个我,那么我看到,我疯狂地活着,并且走向灾难,越来越深地陷入其中。如果我屈从于第二个我,即屈从于理性的我,那么在我身上就没有求生欲了。我看到,只为了人身的欲望,即人身的幸福而活着是荒谬的和难以忍受的。为了理性意识当然也可以活着,但却无目的也无愿望。侍奉我所自来的本原——上帝吧。那又为了什么呢?即便没有我,上帝(如果他存在的话)也不乏侍奉者,那我又何苦去侍奉他呢?当我还没有厌烦的时候,看看这种种生活游戏还可以。一旦我厌烦了,就可以走开,消灭自己。我就是这样做的。
这就是生命的矛盾概念,人类还在所罗门和佛以前就已经有了这个概念,而当代伪学者们还想叫人类返回到这个概念上去。
人身的要求达到了无理性的极限。觉醒了的理智否定人身的要求。但人身的要求如此膨胀,塞满人的意识,使人觉得,理性否定整个生命。人觉得,如果从他的生命意识中丢弃他的理智所否定的一切,那么就什么也不剩了。他已经看不到剩下的东西,剩下来的包含着生命的东西被他视为乌有。
但是光能够在黑暗中发亮,而黑暗不能吞没光明。
真理的学说知道二者必择其一。或者是疯狂地生存,或者弃绝这种生存。
所有的人从小就知道,除了动物人的幸福之外,还有一种更美好的生活幸福,它不仅不取决于动物人的肉欲是否能得到满足,相反,离开动物人的幸福越远,这种幸福就越大。这种能解决一切人的生命的矛盾、能给人以最大幸福的感觉,是所有的人都有的。这种感觉就是爱。
生命是服从理性法则的动物人的活动。理性就是动物人为了自己的幸福应该服从的规律。爱则是人的惟一的理性活动。
动物人渴望幸福,理性给人指明人身幸福的不可靠,并且留下一条路。在这条道路上进行的活动就是爱。
动物人要求幸福,理性意识向人指明一切相互搏斗着的人的灾难,向人指明动物人的幸福不可能有,而他惟一可能有的幸福是这样的:任何人之间不会有争斗,幸福不会终止,不会满溢到令人腻烦的程度,不会预感到死亡,也没有死亡的恐怖。
于是人在自己的心灵中找到了一种能给予人由理性指出的惟一可能的幸福的感情,就像专为这把锁配的钥匙。这种感情不仅能解决以前的人的生命的矛盾,而且仿佛在这一矛盾中才得以表现出自己。
动物人为了自己的目的想要利用人身。而爱的感情却引导人去为了别人的利益献出自己的生命。
动物人是痛苦的。而他的痛苦和这些痛苦的减轻就是爱的活动的主要对象。动物人在追求幸福的时候,实际上每时每刻都在追求最大的不幸——死亡,对死亡的预见破坏了人身的任何幸福。而爱的感情不仅能消除这种恐怖,而且把人引向为了别人的幸福而最终牺牲自己的肉体存在。
爱的细芽所需要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能挡住理智之阳光对它的照射,理智的阳光是惟一使它成长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