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张冠李戴
“张冠李戴”比喻“以此代彼”或“代人受过”。
此典出自明代田艺蘅《留青日札》卷二十二:“谚云:‘张公帽掇在李公头上。’有人作赋云:‘物各有主,貌贵相宜;窃张公之帽也,假李公而戴之。'”
东昌有个牛医的女儿名叫胭脂,她既美丽又聪明,一心想嫁个好丈夫。但一般有身份的人家都因为她父亲是牛医而蔑视她家,所以迟迟没订婚。一天,她送邻妇王氏出门,见一少年经过,很有风度,他走远了,胭脂还远远望着他。王氏说:“他是鄂秋隼秀才,跟你恰是一对,我给你做媒好吗?”胭脂听了羞红了脸不说话。不过心里以为王氏真的给她做媒,所以十分高兴。可是一等半月没消息,胭脂饮食无味,病了。王氏来看她,问她病因,她不说,王氏猜到了,在她耳边说:“我丈夫出门做生意了,等他回来,叫他去鄂家做媒好么?”胭脂笑逐颜开。这王氏从小和一个宿生要好,嫁了人还和宿生往来。有一天晚上宿生又来了,王氏便将胭脂为鄂生而害相思病的事告诉了他。宿生早就听说了胭脂长得漂亮,第二天晚上,他便翻墙进了胭脂家,自称是“鄂生”,抱着她求欢。胭脂不肯,说:“你再不放手我就叫了!”宿生怕搞僵只得松手,胭脂说:“我愿做你的妻子,但决不能私通,你请媒人来吧!”宿生无奈脱下她一只鞋带走了。宿生没有占到便宜,于是又到王氏家睡觉,谁知却将那鞋搞丢了,怎么也找不到。王氏问他找什么?宿生只好把经过告诉了王氏。谁知他们的谈话被窗外一个叫毛大的贼听到了,而毛大恰巧又拾到了那只鞋,毛大不由得欣喜若狂。第二夜毛大翻墙来到胭脂家,胭脂父亲听到声音,持刀追贼,却反被毛大杀死,那只鞋子丢在尸体旁。第二天,县官追问这鞋怎么会在尸体旁的,胭脂为父亲悲痛之极,直说是“鄂生”脱去了。县官把鄂生捉来,不容分说一阵毒打,便把鄂生定为凶手,判死刑,报到济南府。知府吴公很干练,一看鄂生不像凶手,追问之下,才知鄂生根本不认识胭脂,胭脂却曾托王氏做过媒。于是把王氏抓来,逼问之下,供出了宿生假冒鄂生的事情,于是宿生死罪难逃了。大家都称赞吴太守英明。宿生虽脱履却并没有杀人,负屈上告,学使施公反复思考,负责处理这个案件,他将王氏找来,询问她有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过其他人,王氏说:“没有。”“那么有哪些人调戏过你吗?”王氏说出毛大等四人。施公把这四人抓来,说:“凶手必是你四人之一,让神来指出凶手到底是谁!”于是晚上把庙壁涂黑,将四人放入庙内说:“谁是凶手,神会在他背上写明的。”毛大心虚,害怕神真的会在他背上写字,于是将背靠着墙,于是他的背上就染上了黑墨。第二天,施公说:“真凶是你!”毛大不打自招了。
于是宿生、鄂生被释放了,鄂生和胭脂结为夫妻。此案假中有假,“张公帽戴在李公头上”,如果不认真详察,险些冤杀了鄂生或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