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雍正帝用人所长
清雍正朝出现了一批比较杰出的人才,如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以及封疆大吏鄂尔泰、李卫、田文镜等。他们各施所长,为雍正朝政治、经济的改革做出了贡献,成为一代名臣。如果考察一下这些人的经历,便可知道,他们在康熙朝还是默默无闻的,只是由于雍正帝能察贤辨才,并避其所短,用其所长,才把他们提拔到重要的岗位上,使他们有了施展才能的机会。其中,雍正帝不求全责备,大胆任用李卫,便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李卫是在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靠捐资入仕,成为兵部员外郎的。按说,这种非科举出身的官员,在当时那种极重出身的时代,是不大受人重视的。然而雍正帝在提拔官员上却不那么严格以出身而论,他曾说:“国家用人,但当论其贤否,不当限以出身。朕即位以来,亦素重待科甲。然立贤无方,不可谓科甲之外遂无人可用。”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李卫才有可能被雍正帝选中,而李卫真正受到雍正帝的重用,还在于他本人有着突出的优点和超人的才干。
李卫的个性极强,他突出的优点是勇于任事,敢做敢为,办事一向以国事为重,雷厉风行。康熙末年,李卫任户部郎中,负责钱粮入库等事。当时有一个亲王管户部事,指令每收钱粮一千两加收平余十两,李卫大胆谏阻,而亲王不听,他便准备了一个大柜子,内蓄其钱,外写“某王赢余”,置于户部东廊下,使其贪赃行径暴露于众,结果把那个亲王弄得非常难堪,乃停止多收。这件事被雍正帝看在眼里,他佩服李卫敢于做事的胆量和作风,因此,即位之后便升李卫为云南盐驿道。
李卫不论办什么事情都是一鼓作气,有一种不于出名堂誓不罢休的拼劲儿。康熙末期,盐务废弛,百弊丛生。李卫任云南盐驿道,一上任便严格管理,严肃法纪,并毫不留情面地劾罢多名不法官吏,使整顿盐务取得明显效果。雍正帝正是看中了他的长处,才不断提升,委以重任。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升云南布政使,三年擢浙江巡抚,四年兼理两浙盐务,五年授浙江总督管巡抚事,六年兼理江苏盗案,七年加兵部尚书衔,复加太子太傅,十年署理刑部尚书,寻授为直隶总督。李卫所到之地,都能顿见成效,实践证明雍正帝用李卫是正确的。
然而,李卫并非完人,同他的优点那样突出一样,他的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他生性骄纵,对上官粗率无礼,对属下又十分刻薄,有时还接受他人的馈赠。因此,与上下左右的关系比较紧张,经常有人向雍正帝告他的状。对这样一个优缺点都十分突出的人,雍正帝并不求全责备,而是用其所长。李卫离开浙江之后,仍干预浙江事务,被后任浙江总督程元章密参。雍正帝就此批道:“李卫之粗率狂纵,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朕取其操守廉洁,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顾因循,视国政如膜外之颓风耳。除此他无足称。”这段话反映了雍正帝对李卫的基本评价,即勇于任事,大节好;而粗率狂纵,不注意小节。同时也阐述了重用李卫的原因,即要用其大节,发挥其优长,并以他为榜样,教育那些无所事事者,以改变“视国政如膜外”的颓废风气。
雍正帝能用李卫之长,而且是真正的信任与重用。但对李卫的缺点也不断进行批评教育,望其悛改。人们可以从《朱批谕旨》的《李卫奏折》中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李卫刚提升为云南盐驿道时,雍正帝对他说:“尔以少年锋锐之气,而兼报效情殷,于上司僚友中过于强毅自用,致招恃恩犯纵之讥”,要他一家以“谦能”待人,避免“以气凌人之咎”。当有人向雍正帝反映李卫对上司无礼,且收受川马、古董等礼物,雍正帝明确向李卫指出“是皆小人逞志之态,何须乃尔。其克谨克慎毋忽”,“嗣后极宜谦恭持己”。为了使李卫弄清刚直与傲慢的区别,雍正帝告诫说:“不避嫌怨与胜气凌人、骄慢无礼,判然两途,弗相交涉。汝宜勤修者,惟‘涵养’二字最为切要,务须勉为全人,方不有负知遇殊恩,竭力操持可也。”直至晚年,雍正帝仍教育开导李卫说:“谨言之戒,朕屡经谆训,不啻再三。丈夫立身行己,于此等小节不能操持,尚何进德修业之可期,向后当竭力悛改,时自检点,勤加从容,涵养久功,渐融粗猛,傲慢久习,则谤毁不弭自消矣。惟口出好兴戎,可不慎诸!”李卫正是在雍正帝的充分信任和谆谆教诲下发挥了自己的才能,成为雍正朝最著名的三位封疆大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