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创新就是力量
第一节 创新的思维
创新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词。在英语里,创新(innovation)一词起源于拉丁语里的“innovare”,意思是更新、制造新的东西或改变。美国总统华盛顿在其1796年的告别演讲中,告诫美国人民要“保持创新精神”。《汉语·叙传下》中也有“礼仪是创”;颜师古注为“创,始造之也。”
然而,创新成为一种理论则是20世纪初的事情。美籍奥地利人、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第一个从经济学角度系统地提出了创新理论。熊彼特在其1912年德文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运用创新理论解释了发展的概念。他认为:“……生产意味着把我们所能支配的原材料和力量组合起来。生产其他的东西,或者用不同的方法生产相同的东西,意味着以不同的方式把这些原材料和力量重新组合。只要是当“新组合”最终可能通过小步骤的不断调整从旧组合中产生的时候,那么就肯定有变化,可能也有增长,但是却既不产生新现象,也不产生我们所意味的发展。当情况不是如此,而新组合是间断地出现的时候,那么具有发展特点的现象就出现了。……当我们谈到生产手段的新组合时,我们指的只是后一种情况。因此,我们所说的发展,可以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
创新具有多个侧面。根据所强调方面的不同,对创新会有各种不同的定义。有的东西之所以被称为创新,是因为它改善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有的是因为提高了工作效率或巩固了企业的竞争地位;有的被称为创新,是因为它对经济具有根本性的影响。但创新并不一定非得是全新的东西,旧的东西以新的形式出现或以新的方式结合也是创新。
创新也不一定非是一件物品,它也可以是一种无形的东西。例如,IBM(美国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的财务人员发明了商业票据,绕过了银行的“马奇诺”防线,引起了一系列的金融创新。可见,创新是广泛存在的。经济学对创新的一般定义是,创新是企业家向经济中引入的能给社会或消费者带来价值追加的新东西,这种东西以前未曾从商业的意义上引入经济之中。
技术创新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技术创新是指创造新技术并把它引入产品、工艺或商业系统中去,或者创造了全新的工艺技术以及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广义地讲,技术创新指由技术变化所引起的一系列营销、管理、技术、市场和企业组织变化或产业和经济系统的演化。
在工商管理中,技术创新常被认为是企业产生新的或改进的产品和生产工艺的过程,所涉及的活动范围有:构思的产生、开发及其商业化,以及新的和改进的产品、工艺和服务在整个经济中的扩散。英国经济学家弗雷曼(C.Freeman)指出,工业创新包括新(或改进)产品的营销或新(或改进)工艺第一次商业化应。
1902年春天的一个黎明,一位名叫吉姆·彭尼的年轻人在凯默勒、一个坐落在怀俄明州西南角的边境城镇上,开设了一家杂货店。他给这店取名叫“黄金准则”,以牢记他父亲根据圣经戒律向他提出的处理人际关系的告诫:“你怎么对待别人,别人就会怎么对待你。”他向全镇送发了大量传单,以告知商店开业的日子。开业那天,彭尼商店中一直到子夜时分才打烊,当日销售额为446.59美元。打那以后,每星期除星期日是早晨8点开门外,其余几天他从早晨7点开始营业。晚上则要等到街上已没有一个矿工或牧羊人才关门。第一年商店的营业额是28898.11美元。
在凯默勒,彭尼面对着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这个城镇主要是由一家矿业公司控制着,它所开设的商店实际在该地居垄断地位,因为那里的大多数业务是以赊销或以公司发给代价券方式成交的。彭尼商店既不提供任何赊销业务,也不能接受各种代价券。它所能提供的只是质量上乘的商品,使顾客愿意掏出现金,将东西买回家去。彭尼商店也不作任何新奇的装修,所有的商品都只是放在柜台上,让顾客看得见,摸得着,而且不论顾客购买多少,商品单价保持不变,彭尼商店还实行了退货服务:如果顾客对买的东西不满意,他们完全可以将它退回,并如数取回货款。
彭尼并不满足于只开一家店。随着凯默勒那家商店的日益兴隆,他考虑再开设一些商店。1905年,他已拥有两家商店,总销售额接近10万美元。1910年,彭尼将公司的名字由“黄金准则”改为J·C·彭尼公司。这时,他的连锁商店已发展到拥有26家零售店,分布在西部的6个州。他保留了在凯默勒行之有效的策略,努力给他的顾客货真价实的商品——这通常是指尽可能低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