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封建王朝更替(2)
旧贵族的势力很活跃,涣散了农民起义队伍。陈胜缺乏经验,决心不够,眼看着分裂局面的形成。陈胜周围也出现了不团结的现象。
秦将章邯军连败周文,周文自杀。章邯又东逼荥阳,吴广部将田臧杀吴广,迎击章邯,一战败死。章邯进到陈,陈胜败退到下城父(今安徽涡阳东南),被叛徒庄贾杀死,陈县失守。陈胜部将吕臣率领一支“苍头军”英勇接战,收复陈县,处决了庄贾。陈胜作为反秦的先驱者,领导起义只有半年就失败了,但是反秦的浪潮却被他激起,继续不断地冲击秦的统治。
汉
汉(前202~220)是继秦朝而出现的统一王朝,包括西汉和东汉(也称前汉和后汉),分别建都于长安和洛(雒)阳。在两汉之际,还有王莽、刘玄两个短暂的统治时期。它们的年代分别如下:
西汉:前202~公元8年,
王莽:公元8~23年在位,
刘玄:公元23~25年在位,
东汉:公元25~220年。
西汉王朝的建立与发展
汉高祖刘邦建立的西汉王朝,各种制度基本上沿袭秦朝而有所增益,但在施政方面则以秦朝速亡为鉴,力求在稳定中求发展。文景之治以后出现的汉武帝刘彻,以其雄才大略巩固并发展了秦始皇创立的统一事业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他统治的半个世纪,是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武帝以后,西汉经济继续有所上升,但国力逐渐衰落,社会矛盾激化。王莽代汉未能缓和矛盾,终于爆发赤眉、绿林起义。
汉光武帝刘秀鉴于西汉以篡夺而亡,企图进一步加强专制皇权,剥夺相权。但是世袭的皇位制度不能保证每代皇帝都有能力实现皇权。封建田庄经济的发展,豪强地主势力的扩张,滋长着分裂因素。外戚、宦官贪立并挟持幼帝,迭相执政,使皇权旁落,矛盾重重,统治日趋腐朽。遍及许多州郡的黄巾起义瓦解了东汉王朝。公元189年东汉政权被权臣逼迫,迁离洛阳,从此至公元220年,东汉正朔虽存,但历史已进入三国时期。
阶级矛盾的发展与王莽改制
汉武帝末年的农民暴动 西汉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同时是愈来愈严重的土地兼并过程,也是农民重新走上流亡道路的过程。还在所谓文景之治的升平时期,就隐伏着深刻的阶级矛盾。贾谊为此警告文帝说:“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无为奸邪,不可得也。国已屈矣,盗贼直须时耳!”贾谊笔下的“盗贼”,指的就是行将出现的农民暴动。
汉武帝统治时期,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到颇高的水平,非遇水旱,则农民可以自给另一方面,豪强之徒兼并土地,武断乡曲的现象,比以前更为严重。官僚地主无不追逐田宅、产业和牛羊、奴婢,交相压榨农民。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在完成了辉煌事业的同时,也耗尽了文、景以来府库的积蓄,加重了农民的困苦。贫困破产的农民,多沦为豪强地主的佃客、佣工,受地主的残酷剥削。农民卖妻鬻子,屡见不鲜。针对这种情形,董仲舒曾建议“限民名田”,“去奴婢,除专杀之威”,和“薄赋敛,省徭役”。他认为,如果富者足以表现尊贵而不至于骄奢,贫者足以维持生活而不至于忧苦,那么,财富不匮,上下相安,维持统治就容易了。显然,董仲舒的思想和建议,着眼于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而不符合其眼前利益,所以无法实行。从此以后,农民的困苦更是有加无减。
武帝前期,东郡(治今河南濮阳)一带有农民暴动发生。以后流民愈来愈多。元封四年(前107),关东流民达到二百万口,无户籍者四十万口,天汉二年(前99)以后,南阳、楚、齐、燕、赵之间,农民起义不时发生,南阳有梅免、百政,楚有段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之属,大群至数千人。在关中,也有所谓“暴徒”阻险。起义农民建立名号,攻打城邑,夺取武库兵器,释放死罪囚徒,诛杀郡守、都尉。至于数百为群的农民,在乡里抢夺地主的粮食财物,更是不可胜数。汉武帝派“直指绣衣使者”分区镇压,大肆屠杀,但是农民军散而复聚,据险反抗,不屈不挠。汉武帝又作《沉命法》,并规定太守以下官吏如果不能及时发觉并镇压暴动,罪至于死。
在农民反抗斗争逐渐兴起的时候,汉武帝刘彻认识到要稳定统治,光靠镇压是不行的,还要在施政上有所转变,使农民得以喘息。他寄希望于“仁恕温谨”的“守文之主”卫太子(即以后所称的戾太子)。他曾对卫太子之舅、大将军卫青说:“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凌中国,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为此者不得不劳民。若后世又如朕所为,是袭亡秦之迹也。太子敦重好静,必能安天下,不使朕忧。”但是此时汉武帝还没有实现这一转变的决心。在他迟疑不决的时候,征和二年(前91)直指绣衣使者江充以穷治宫中巫蛊的名义逼迫卫太子,激起卫太子在长安的兵变。结果,江充被杀,卫太子也兵败自缢而死。经过这一段曲折过程以后,武帝追悔往事,决心“与民休息”。他在征和四年断然罢逐为他求仙药而伤民糜费的方士,拒绝在轮台(今新疆轮台)屯田远戍,停止向西修筑亭障,并且下诏自责,申明此后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养马者得免徭役)以补缺,只求不乏武备而已。同时,他还命赵过推行代田法,改进农具,以示鼓励农业生产。这样,农民暴动暂时平息了。进作用。但是他们关于盐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多未被西汉政府采纳。始元六年七月,诏罢郡国榷酤和关内铁官,其余盐铁等政策,仍遵武帝之旧。
汉宣帝刘询是戾太子之孙,起自民间。他即位后慎择刺史守相,平理刑狱,并继承昭帝遗法,把都城和各郡国的苑囿、公田假给贫民耕种,减免田赋,降低盐价。这些政治经济措施,使阶级矛盾继续得到缓和,农业生产开始上升。由于连年丰稔,谷价下降到每石五钱,边远的金城、湟中地区,每石也不过八钱,这是西汉以来最低的谷价记录。过去,每年需要从关东漕运粮食六百万斛,以供京师所需,宣武五凤年间(前57~前54)大司农从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各郡籴粟运京,关东漕卒因此罢省半数以上。这是三辅、河东等地农业有了发展的具体说明。沿边许多地方这时都设立了常平仓,谷贱则籴,谷贵则粜,以调济边地的需要。更值得注意的是,沿边的西河郡(今内蒙古东胜附近)以西共十一郡以及二农都尉,都因长期的屯田积蓄,到了元帝初年,有了可供大司农调拨的钱谷。
此时官府手工业继续得到发展。齐三服官,蜀、广汉以及其他各郡工官,东西织室,生产规模都很庞大。铜器及铁器制造等手工业呈现繁荣景象。所以班固称赞宣帝时技巧工匠器械,元、成间很难赶上。
汉宣帝被封建时期的历史家称为“中兴之主”,刘向赞扬他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清,单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文帝)之时。但从另一方面看来,当时西汉统治集团积弊已深,豪强的发展和农民的流亡,都已难于遏止,所以阶级斗争的形势外弛内张,实际上比文帝时要严重得多。胶东、渤海等地,农民进行暴动,早已发展到攻打官府、抢夺囚徒、搜索朝市、劫掠列侯的程度,连宣帝自己也承认当时民多贫困,“盗贼”不止。
西汉末年阶级矛盾的尖锐化 元帝时,西汉社会险象丛生。农民由于受乡部胥吏无端勒索,尽管由政府赐给土地,也不得不贱卖从商,实在穷困已极,就只有起为“盗贼”。元帝为了怀柔关东豪强,消除他们对西汉王朝的“动摇之心”,甚至把汉初以来迁徙关东豪强充实关中陵寝地区的制度也放弃了。儒生京房曾问元帝当今是不是治世,元帝莫可奈何地回答:“亦极乱耳,尚何道!”
成帝时,西汉王朝走上了崩溃的道路。成帝大兴徭役,加重赋敛。假民公田的事不再见于记载。外戚王氏逐步控制了西汉政权,帝舅王凤、王商、王音、王根兄弟四人和王凤弟王曼之子王莽相继为大司马大将军,王氏封侯者前后共达九人之多,朝廷中重要官吏和许多刺史郡守,都出于王氏门下。外戚贪贿掠夺最为惊人。红阳侯王立在南郡占垦草田至几百顷之多,连贫民开辟的熟田也在占夺之列。王立把这些土地高价卖给国家,得到的报偿超过时价一万万钱。外戚在元帝时势力还不很大,资产千万者不多他们后来家财成亿,膏田满野,宅第拟于帝王,都是在成、哀的短期内暴敛的结果。其他的官僚也依恃权势,大占良田,丞相张禹买田至四百顷,都有泾渭渠道灌溉,地价极贵。土地以外,他们的其他财物也极多。哀帝宠臣董贤得赐田两千余顷,贤死后家财被斥卖,得钱竟达四十三万万之巨。
商人的势力,这时又大为抬头。长安、洛阳等地多有资财数千万的大商人。成都大商人罗裒垄断巴蜀盐井之利,还厚赂外戚王根、幸臣淳于长,依仗他们的势力,在各郡国大放高利贷,没有人敢于拖欠。
成帝即位不久,今山东、河南、四川等地相继爆发了农民和铁官徒的暴动。建始四年(前29),有东郡茌平(今山东茌平)侯毋辟领导的暴动。阳朔三年(前22),有颍川(今河南禹县)铁官徒申屠圣等的暴动。鸿嘉三年(前18),有自称“山君”的广汉(今四川金堂)郑躬所领导的暴动。永始三年(前14),有尉氏(今河南尉氏)儒生樊并等和山阳(今山东金乡)铁官徒苏令等的暴动,苏令暴动经历十九郡国,诛杀长吏,夺取库兵,声势最为浩大。
哀帝时,西汉王朝的危机更加严重。师丹建议限田、限奴婢。孔光、何武等人拟定了一个办法,规定诸王、列侯以至吏民占田以三十顷为限占奴婢则诸王最多不超过二百人,列侯、公主一百人,以下至吏民三十人商人不得占田,不得为吏。这个办法受到当权的外戚官僚们的反对,被搁置起来了。
农民处境如当时的鲍宣所说,“有七亡而无一得”,“有七死而无一生”。哀帝采纳阴阳灾异论者的主张,企图用“再受命”的办法来解脱西汉统治的危机。他自己改称“陈圣刘太平皇帝”,改元“太初元将”。这充分暴露了西汉统治者空虚绝望的心情。
王莽代汉和改制
在农民战争迫在眉睫,西汉王朝摇摇欲坠,“再受命”说风靡一时的时候,王莽继诸叔之后出任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一年多。哀帝即位后,王莽失势。当丁、傅等外戚和其他达官贵人激烈反对限田之议时,太皇太后王氏(即原来的元帝王皇后)表示,愿意把王氏家族除冢茔以外的田地全部分给贫民。平帝时,王莽复任大司马,屡次损钱献地,收揽民心。在政治上,他一方面排除异己,穷治与平帝外家卫氏有关的吕宽之狱,连引不附王氏的郡国豪杰,死者以百数另一方面,他又极力树立党羽,笼络儒生,让他们支持自己夺取政权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各地上书颂扬王莽功德者,以及献祥瑞、呈符命者,络绎于途。这些人都力图证明汉祚已尽,王莽当为天子。
平帝死,孺子婴立,王莽继续辅政,称摄皇帝。汉宗室刘崇和东郡太守翟义相继起兵反对王莽,关中二十三县民十余万群起响应,一度震动长安,但都被压平了。居摄三年(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为帝,改国号曰新。为了解决西汉遗留的社会矛盾,王莽陆续颁布法令,附会《周礼》,托古改制。
始建国元年(公元9),王莽下诏,历数西汉社会兼并之弊,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问题和奴婢问题。诏令说到权势之家占田无数,而贫弱之人连立锥之地都没有又置奴婢市场,把奴婢同牛马关在一起,专断奴婢性命。针对这种情况,调令宣布:天下的土地,一律改称王田天下的奴婢,一律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男口不足八人而土地超过一井(九百亩)的人家,把多出的土地分给九族、邻里、乡党。无田者按一夫百亩的制度受田。有敢表示违抗者,流放四裔。
王莽颁布这个诏令的目的,不是也不可能是真正改变私人的封建土地所有权和奴婢的社会地位,而是冻结土地和奴婢的买卖,以图缓和土地兼并和农民奴隶化的过程。在此以后,地主官僚继续买卖土地和奴婢,以此获罪的不可胜数,因此他们强烈反对这个诏令。始建国四年,王莽不得不改变这个诏令,宣布王田皆得买卖犯买卖奴婢罪者也不处治。这样,王莽解决当前最主要的社会矛盾的尝试,很快就失败了。不过王莽所定王田、私属之制和山泽六筅之禁,名义上还存在,直到地皇三年(公元22),即王莽政权彻底崩溃前夕,才正式宣告废止。
始建国二年,王莽下诏实行五均六筅,企图以此节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者的猖獗活动,并且使封建国家获得经济利益。五均是在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大都市设立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每季的中月,司市师评定本地物价,叫做市平。物价高过市平,司市师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五谷布帛丝棉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师按本价收买。民因祭祀或丧葬需钱,可向钱府借贷,不取利息欲经营生计而缺乏本钱的,也可低利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