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体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问题与对策
在体育教育目标研究中存在着各种观点,它们既有合理性,也存在一些弊端:它们往往以静态的观点,对体育素质教育的利弊得失进行探讨,缺乏对体育素质教育的目标内涵和素质教育本身的层次性、动态性和演化规律的研究。因此造成了对体育素质教育结构的不清楚,体育教育的整体功能差,难以形成合力的困境。
体育素质教育的内涵
教育学意义上的素质,是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性及其基本品质结构,又可称为素养。
素质教育是一种旨在提高受教育者身心基本质量的教育。它的意义在于:充分挖掘每个人的潜能;全面发展人的素质;主张合理的个性发展;保证人最基本的身心质量。依照素质教育的实质与社会对国民素质的要求,我们认为,在体育学科中素质可解读为:身体素质+深层素质的可能领域=体育素质。
在“健康第一”理念日益成为当今学校体育教学主导思想的今天,“体育素质”这一提法也显然超越了身体素质的范畴,而形成了一个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认知素质等在内的层次分明的整体。对这一整体的规范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体育素质教育所关注的内容,决非仅仅是身体素质,而应是最大限度地扩展张力,利用体育学科特有的优势,尽可能地发展学生各项素质。体育素质与教育素质势必有内容上的交叉与融合。
其次,体育教学所规定和培养的学生体育素质,是与整个社会需求密切联系的一系列品格的总和。对学生体育素质的探讨,必须考虑到社会因素。脱离了这一前提,就难免素质教育的盲目性。而社会处于永动不息的发展之中,也就决定了学生体育素质不断发展、持续变化的动态演化特性。
另外,学生的体育素质系统具有层次分明的结构。从系统内部来看,学生体育素质系统的发展就是要实现层次间的不断跃进。体育素质教育的任务,就应该在于如何提供适当的外部控制参量,以使这一跃进过程顺利实现。
体育素质除了能涵盖身体素质,同时还兼容了技能以及健身、强身与养生的志趣和能力。将体育素质作为素质教育思想在体育课程中的教学目标,是近年来体育理论上的一种创新。这种理论创新进一步拓宽了人们的视野,理顺了体育教学的一些特殊规律:体育课程内容的主体是运动动作,学生学习的是身体练习,发展的是体能和技能;体育教学的社会学特点是学生不会成为“孤独的个体”,即体育课堂具有“社会场力”,可以发展学生的角色素质;体育教学组织中的“竞赛性事件”,能让学生在竞争与合作中,体验理想的道德生活,分享与共承,完成人格与道德品性的提升。
体育素质系统的层次结构
学生体育素质的层次结构,是由基本素质、发展素质和创新素质三个层次构成的。第一层次的基本素质包括学生强健的体质、良好的意志品质等;第二层次的发展素质包括学生的运动能力和非智力因素;第三层次的创新素质则以知识结构、运动智能和一般智能为其组成要素。低层次素质跃迁到高一层次素质后,原有层次并非消亡或停滞不前,而是在已形成的更高层次的协同和支配下,继续其量变过程,为系统向新一轮更高发展层次的跃进积蓄力量。因此,高、低层次之间是一个互为前提、共同发展的辩证关系。
(1)基本素质
学生体育素质的基本性,是学校体育所培养的学生必须具备的最为基本的素质,也是社会需求对体育教学所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它包括学生强健的体质和良好的意志品质两个方面。强健的体质既是特指运动训练学意义上的身体素质发展,也泛指解剖、生理学意义上的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耐受能力及身体抗疾病能力等各种身体素质,它是学生学习、生活及适应社会的基础和前提,特别是在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中,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种信息,学生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敏捷的思维,没有强健的体质是不行的。而体育这一以“体”为中心的学科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发展学生的体质,因此将强健的体质列为体育基本素质的范畴是合理必要的。
将良好的意志品质归为体育基本素质的层次,是因为良好的意志品质往往是学生良好素质形成的支柱和动力保证,它能有效地协同其他素质,形成合力,促使学生更好地完成运动和锻炼,为素质系统的演化保驾护航。强健体质的形成依赖于体育教学中的基本身体训练,而优良的意志品质则依赖于教师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的培养。
(2)发展素质
发展素质是指学生的运动能力和非智力因素。它们是在基本素质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又是创新素质的基础。拥有强健的体质并不等于同时拥有了运动能力。运动能力一方面能够使学生正确地进行身体练习,促使身体各部分的协调运动,从而不断促进体质的发展;另一方面则使学生较为准确地认识和理解体育运动本身,不断建构其身体技能体系,促使其体育知识结构和运动智能的不断完善。非智力因素是学生对待自然和社会的态度以及在解决问题时起动力支配和情绪调控作用的个性心理,它包括兴趣、意志、需要和情感等。
非智力因素建立在思想品质基础之上,发展于身体练习过程之中。而它一旦形成之后,又会充实、丰富思想品德的进一步发展,规范、引导着身体练习的过程。同时,非智力因素对知识结构的形成、智能的发展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制约。因此这一层次素质起到的是“承上启下”的作用,这也是我们将其命名为发展性素质的根本原因。
(3)创新素质
素质教育本质上应该是创新教育。学生只有从基本素质出发,发展到具备了创新素质,能够自主地进行创造性工作,素质教育的目标才算真正落实。对体育素质教育而言,就是要使学生具备合理的体育知识结构、运动智能和一般智能。知识结构是学生从事创造性工作的基础,它不等同于知识或知识的堆砌,而应是依据知识的内在联系所组织起来的纵横交错的知识联合体。它的形成是学生在运动实践和非智力因素协同作用下,主体自我构建的结果。智能是智力和能力的结合,是保证学生有目的的适应、选择和改造客观环境中心理活动的总称。
在体育素质教育的视野中,学生的智能又可分为一般智能和运动智能两个方面。前者是学生通过体育教学发展起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观察力、想象力、思维力和记忆力等智能,主要在体育理论知识的学习中实现。后者则是指与身体运动相关的运动适应能力、运动感知力、运动记忆力和运动思维能力等几个方面,它是体育创新素质的核心和方向。
体育课程目标达成的途径探索
近年来,不少专家从不同角度对如何根据《纲要》精神进行高校体育课程改革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讨,研究涉及新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内容体系、教学方法及学习评价等,成果令人瞩目。但是,随着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入,构建有利于体育素质教育目标达成,符合《纲要》精神及学校自身特点的体育新课程体系已成为高校体育界同仁的新目标。
(1)实现从“课程本位”向“以人为本”的转变
长期以来,由于“以教师为中心”、“以课程为中心”等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高校体育课程设计的主体精神所展现的是设计者的思想,没有面向学习者,使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学习评价等课程要素均程度不同地体现出“重物轻人”的特征:在课程内容安排上,重科学、轻人文,只考虑体育运动项目本身内容的完整性,且规定过死,选择性差,内容的综合性差,影响了从生物、心理、社会三个方面整体培养“完整的人”;在教学组织形式上,统一要求或限定选修的课程多,任意选修和区别对待的课程少;在教学方法上,沿袭了一条单向传习式的“师传—生受”模式,特点是“教师主动与主导,学生被动与接受”;在教学评价上,见物不见人,就体育论体育,以一把尺子衡量全体学生。
实践证明,这种知识型、接受型的课堂环境,容易忽视人性,忽略人的情感需要,忽略学生对科学知识的人文体验和感受,难以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新潜力。当代教育学认为:“不断提升人的地位,是教育发展的基本走向。它反映在四个方面:教育即发现人的价值,教育即发掘人的潜能,教育即发挥人的力量,教育即发展人的个性”。这一观点的内涵与当代人文主义课程的特征相一致,即:“以追求人的和谐发展为目标,希望人的本性、人的尊严、人的潜能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实现和发展”。这应成为我们当前确立“体育课程促进学生主体发展”的教育理念。
(2)实施“课程目标统领课程要素”的改革策略
“课程目标统领课程要素改革策略”是指构成课程体系的各子系统均以实现课程目标为出发点和归宿,在依据课程目标进行各局部改革后,通过理论整合和实践运用,最终实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实施“课程目标统领课程要素改革策略”的原因主要是:首先,课程目标统领课程要素是课程改革必须遵循的规律,因为课程目标既是课程教学理论的直接体现,又是课程编制的起点和归宿。依据并强化课程目标在课程体系改革中的作用,真正做到课程体系各要素均服从、服务于课程目标,这是课程改革实践应始终坚持的基本立场。其次,《纲要》颁布实施两年多来,尽管已有不少课程改革的研究成果,但对课程体系局部研究的多,且视角不同。
实施“课程目标统领课程要素”的改革思路是首先要辨析高校体育课程目标领域及各领域课程目标的内涵;其次要构建、采用与课程目标内涵相对应的课程内容体系,并设计、运用符合课程目标内涵要求的课程教学方法;最后要建立、实施体现课程目标所达成的学习评价机制,全面促进课程目标的达成。总之,要推行高校体育新课程体系的整体改革,应有一个整体的视角,这就是以《纲要》对新课程规定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运动技能、运动参与等五个领域目标为起点,审视和改革原有课程体系,再结合校情、生情等学校特点,以实现五个领域的课程目标为主线,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3)构建以“生理和社会适应”整体为目标的体系
课程目标应注重完整性、人文性,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课程是为了培养人和教育人而产生、而发展的。体育课程本身蕴涵着丰富的精神思想和人文因素,且教育效应是多层面、多方位的。它对学生形成乐于奉献的人生价值观,乐观主义的人生态度,良好的交际观、友谊观、成才观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学校体育教学中,课堂教学不仅要重视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和增强体能,而且应把培养具有健康、丰富、和谐个性的人,作为教学的首要追求,充分体现人的价值,使学生更加自由、全面的发展。全面发展也包括学生内在的心智发展,及创造精神与能力的养成。强调体育教学对学生个性的陶冶,体现出包括体育知能观、体育价值观、体育意志品质等在内的精神培养,使人的生物水平、知识水平和心理水平协调发展。
课程内容应体现综合化、生活化、现代化。学校体育课程的功能是多样的,多种功能之间有时是不够协调的,甚至是矛盾和冲突的。学生对体育的需要本身也具有多样性与矛盾性。这就要求人们对体育课程价值和内容加以整合,构建具有综合化、生活化、现代化的教材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审视以往学校体育的教材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过于封闭、单一,忽视了对学生独特个性和多样性的尊重和提倡。因此,人文体育教育内容体系是建立以人为本,注重健身,发展学生个性,培养体育能力,形成锻炼习惯为中心的新内容体系。它在不轻视体育生物功能的同时,重视体育对人的社会化作用和文化传递功能。它突出健康目标,强调体育不仅是锻炼身体,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会适应环境、学会生存,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为终身体育打下良好基础。
教学方式应是师生间的平等、互动、民主、和谐。注重师生平等、互动、民主、和谐,表明了学校体育从忽视学生发展向关注人的发展的转变。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应当视学生的学习过程不是直线式的被动接受,而是一个主动参与和探究的过程,即师生之间只有价值的平等,而没有高低、强弱和尊卑之分。教师的责任是建构一种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学习氛围及背景;学生的学习完全是探究性的、建构性的,而不是完成规定的任务。在教学中师生始终处于一种相互协商、相互理解、民主的教育氛围,这就意味着,教师和学生都是作为主体而进入教育过程。在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别差异,使每个学生在自己的基础上都能得到进步并通过学习过程学会学习。
建立新的学习评价机制。为激励学生发展,在评价观念上,应强化激励、发展功能;在评价内容上,由单一的“生物”领域扩展到“生物、心理、社会”等多领域;在评价标准上,由定量性、绝对性评价变为定量、定性相结合,绝对性和相对性相结合;在评价方法上,由教师评价变为学生自评、互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过程性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通过有效的课程学习评价,必将激励和促进学生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