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先秦军事工程(5)
当部分敌军爬至女墙时,战斗达到高潮。守军以连梃、长椎、长斧、长镰等近战兵器,打击和砍杀爬城之敌。敌军若乘夜暗爬城时,守军即点燃贮备的火炬,由女墙“爵穴”中伸出墙外照明。守军在火炬照明下,可以清楚地看到爬城的敌军的行动,而敌人则不可能看清城上守军的情况,陷入被动挨打的困境。假如部分敌人翻过女墙、登上城顶时,据守土楼的人员,当即依托土楼抗拒,待支援部队赶到后,相互协同,将登城之敌消灭于两“隔栈”之间的地段内。
对强攻城门的敌军,基本上采用相同的战法。在敌军受挫混乱或守军指挥官认为时机有利时,还可以打通“突门”,实施突然反击。
3.抗“穴攻”。以地道作业破坏城墙,或利用地道潜入城内,都属于“穴攻”战法。守军通常采用“以穴制穴”的方针进行对抗。首先以嘹望、瓮听法发现和确定敌军进行地道作业的方位,然后向敌实施地道作业,与敌人地道贯通时,即以各种攻击手段挫败敌人穴攻。
守军观察哨除观察地面敌军情况外,还要注意观察城外景物和植被颜色的变化,以发现敌军进行地道作业的征候。当判断敌军实施穴攻时,即在城内沿城墙每隔10米挖一深约3.5米的井洞,井中放置能容40斗以上的空陶瓮一口,以薄皮革封口,挑选听觉灵敏的人员伏瓮监听,寻找声源,进而判定敌人作业位置。然后组织人员,与敌对向挖掘地道。每个作业组为50人,男女各半。作业方法是:先在地上向下挖一井状深穴,将挖出之土环穴口堆积成墙。由穴中向城外挖掘高、宽2.3米的地道,每掘进2米,即下降0.7米。向前挖至20米处,或估计已至城墙外侧位置时,即向左右横挖,再由横地道中以一定斜角与敌人所挖地道贯通。这样,既易于相接,又可以利用转弯处为依托与敌格斗,更可充分发挥弩箭的直射效用。作业时,边掘进,边随后沿地道铺设导烟陶管(陶管粗约一围,每段由长60厘米,相合为圆的两陶片组成)。先仰铺半片,中放糠皮、柴炭等易燃及发烟物质,然后盖上另半片,以泥涂封接缝,不使漏烟。管内易燃物要连接不断,但不得塞满。地道入口处修建发烟灶,每灶配备4个风箱。当接近敌人所挖地道时,以冲木冲开中隔土层,接通敌我地道,同时点燃发烟灶中之艾,以4个风箱同时鼓风,通过陶管将烟火压向敌人地道中。在陶管出烟口后,有持“连板”与矛的战士守卫,以防止烟火倒灌和保护陶管不为敌人堵塞。“连板”由若干盾形木板拼组而成,大小与地道截面相等,板上开有小口,可以发射小弩和伸出长矛。此外,地道内还放置有狗,利用狗听觉灵敏的特点,侦听敌踪。这是我国历史上使用“军犬”的最早记录。还部署有装备特制短柄兵器及钩拒的战士,以便在地道中杀伤和钩捕敌人。
如果敌军“穴土而入,缚柱施火”崩毁某段城墙,出现缺口时,寺军即迅速以“柴搏”进行补堵。其方法是:在原城墙外侧位置的崩土上,埋设高4米以上的木桩,桩距约20厘米,将木桩连接为栅,然后用柴捆纵横交错地堆放于木栅内侧,并与木栅取齐。柴垛的高度和厚度,基本上与两侧城墙相等,以柴垛连接断墙,封锁缺口,情况允许时,还可在外侧涂抹厚泥,再以毛柴、土块、碎石等将柴垛填平塞满,尽可能使之坚实,以利日后能在上面建筑女墙。
4.抗水淹。当攻方使用筑堤积水灌城的战法时,守军一般采取疏导的方法对抗。根据地形地势,在较低位置,挖渠泄水。或“十步为一井,井之内潜通,引泄漏”。也有的组织突击队,乘坐车贲浻船(双船并联,装有生牛皮制防护棚),一艘30人,共10艘,在城上远射兵器掩护下,实施突然出击,掘开敌军所筑堤坝。决堤不仅可以泄水,有时还可以倒灌敌营。例如前述晋阳之战,赵襄子就是乘夜掘开智伯所筑晋水大堤,使晋水反灌智伯军营转败为胜的。
战争、战术的发展和筑城技术的进步导致野战筑城迅速兴起
郡县征兵制的普遍施行和铁兵器的大量使用,促使战国军队的组织成分、军制、装备等发生质的变化。各国军队的数量大为增多。如秦有“奋击百万”,楚有“虎贲之士百万,车千乘,骑万匹”,赵、韩、齐、魏、燕也都有“带甲数十万”等(这些数字虽不无夸大之嫌,但也足以说明,当时各国兵力远远超过春秋时期)。更引人注目的是,春秋时期的军中主兵——战车兵,这时已下降到次要地位,代之而起的为步兵,同时,骑兵也已发展为一支重要的作战力量。特别是由于射程远、杀伤力大、命中精度较高的各种类型的强弩,已普遍装备于军队,有的军队所装备的强弩甚至占编制的兵器的60%,“用士万人,强弩六千,戟橹二千,矛橹二千”史有例证。因而促使我国古代的战争和战术产生了一次大的跃进。这表现为:
首先,战争规模大为增大。春秋前期,齐桓公为五霸之首,万人一军,不过3万,“三万人方行之于天下,……莫之能御”。春秋后期,最大的战役,如晋楚濮城之战,充其量双方也不过各投入10万兵力,实际战斗时间,也不过一日。但至战国,一次战役所损耗的人数,就可能多达10万以上。如马陵之战,魏“覆(被歼)十万之军”。燕乐毅攻齐,“留循齐五岁,下齐城七十余城”。秦与韩、魏伊阙之战,歼灭韩魏联军24万;秦攻赵长平之战,全歼赵军45万等。总之,战国时的战争,不仅使用兵力多,杀伤损耗大,延续时间长,战场幅员广,而且进行任何规模的一次性的战斗,都难以达到战争目的或完成战略任务。因而,战争与战斗明确分离,结束了“战斗的结局决定于一次突击”的“采用方阵体系”作战的时代。
战争与战斗的分离,又导致战略与战术的明确划分,并促使战术高度发展:集中兵力、分进合击、迂回包围、远程进袭、运用多梯队与预备队,以及侧击、伏击、佯退诱敌等,都成为战国时期的常用战术。随着战术的发展,野战防御和野战筑城也普遍出现。
春秋以前,就战术范畴而言,作战的基本类型,只有战、攻、守三种。战,即作战双方共同向对方运动,共同发起冲锋,以白刃格斗决定胜负。实质上,双方的战术动作,都同于进攻。攻,一般专指攻城作战。守,即守城作战。战术发展了,作战指导、作战行动等自然也趋于复杂。为了避免在不利条件下与敌军交战,为了避免遭到敌军突袭,就产生了野战防御。作战基本类型,发展为“战、攻、守、御”四种。
人们在城市攻守作战的长期实践中,早已深刻地认识到筑城工事和设施的重要价值:它不仅可以增大“保存自己”、减少伤亡的能力,而且可以争取时间、弥补兵力不足,对战斗力起到“倍增器”的作用。因而,筑城便很自然地被应用到野战中来。
战国时期的野战筑城,称为营垒或壁垒,一般说有两种形态:最常见的为环形工事,实质上是一座急造城垒,其阵地编成情况,基本上和城池一样,以一圈土石结构的垒墙为主体,外筑一道壕沟,并设置障碍,如《六韬·虎韬·军略》所说:“设营垒,则有天罗(网状障碍)、武落(即虎落,竹木尖桩)、行马(拒马)、蒺藜”等。只不过在作业规模上,较城池要小而简,没有敌楼等城上设施。通常是挖壕取土,积土为垒,不用夯筑。构筑垒墙的经验公式与筑堤堰相同:墙高=基宽=3顶宽/2。这种阵地,通常用于军队在野外宿营时,或用于企图与敌作较长时间的阵地对峙时。所以《六韬·虎韬·奇兵》说:“深沟高垒,积粮多者,所以持久也”。守城战中,有时也在城外预期敌军可能进攻方向上,构筑类似的环形阵地,以加大纵深,提高防御韧性。《六韬·豹韬·敌强》中,曾有关于这种阵地编成的简略记述,大意是:当敌军主力部队尚未进至都城之前,派遣一支有力部队,于敌军进攻的方向上,在距城约两公里的附近地区,依托城池,构筑一座环形防御阵地。根据兵力部署,按所分地段,将各级队旗及指挥信号——旗帜金鼓等,设于壁垒之上;壕外设置障碍;墙上多配强弩;每隔200米左右,在阵地中开设一条通路,以作为警戒、侦察部队退回及守军出击的道路,平时以拒马堵塞;将战车及骑兵部队部署于阵地两侧,掩护翼侧并准备侧击进犯之敌;而将精锐部队荫蔽于阵地后方,待机投入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