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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中某夫人喜食猫。得猫则先贮石灰于罂,投猫于内,而灌以沸汤[19]。猫为灰气所蚀,毛尽脱落,不烦挦治;血尽归于脏腑,肉白如莹玉[20]。云味胜鸡雏十倍也。日日张网设机,所捕杀无算。后夫人病危,呦呦作猫声,越十余日乃死。卢观察 吉尝与邻居, 吉子荫文,余婿也,尝为余言之[21]。因言景州一宦家子,好取猫犬之类,拗折其足,捩之向后,观其孑孓跳号以为戏,所杀亦多[22]。后生子女,皆足踵反向前。又余家奴子王发,善鸟铳,所击无不中,日恒杀鸟数十。惟一子,名济宁州,其往济宁州时所生也。年已十一二,忽遍体生疮如火烙痕,每一疮内有一铁子,竟不知何由而入。百药不痊,竟以绝嗣。杀业至重,信夫!余尝怪修善果者,皆按日持斋,如奉律令,而居恒则不能戒杀。夫佛氏之持斋,岂以茹蔬啖果即为功德乎?正以茹蔬啖果即不杀生耳。今徒曰某日某日观音斋期,某日某日准提斋期,是日持斋,佛大欢喜;非是日也,烹宰溢乎庖,肥甘罗乎俎,屠割惨酷,佛不问也[23]。天下有是事理乎?且天子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礼也。儒者遵圣贤之教,固万万无断肉理。然自宾祭以外,特杀亦万万不宜。以一脔之故,遽戕一命;以一羹之故,遽戕数十命或数百命[24]。以众生无限怖苦无限惨毒,供我一瞬之适口,与按日持斋之心,无乃稍左乎?东坡先生向持此论,窃以为酌中之道。愿与修善果者一质之。
【译文】
福建某个夫人喜欢吃猫。捉了猫就先在小口坛子里装进生石灰,把猫扔进去,然后灌进开水。猫的毛被石灰气蒸腾得全都掉光了,就用不着一点一点麻烦地拔毛;猫血都涌进腑脏之中,猫肉洁白似玉。她说经过这样处理,猫肉味胜过鸡雏十倍。她天天张网设置机关,捕杀的猫不知有多少。后来这个夫人病危,嗷嗷发出猫叫的声音,过了十几天才死。道员卢 吉曾经是这个夫人的邻居。 吉的儿子叫荫文,是我的女婿,对我讲了这件事。接着又说起景州一个官宦子弟,喜欢把猫狗之类小动物的腿弄断,扭向后面,然后看它们扭来扭去地爬行、哀嚎,以此取乐,这样弄死不少小动物。后来他的子女生下来后,脚后跟都反着往前长。还有我家奴仆王发,擅长打鸟枪,弹无虚发,每天都能打死几十只鸟。他只有一个儿子,叫济宁州,是他去济宁州时出生的。已经十一二岁了,忽然全身长疮,好像是烙痕,每一个疮口里都有一个铁弹,不知是怎么进去的。用了各种药都不见效,最后王发竟然绝了后。杀孽的报应最重,确实如此啊!
我不明白的是,那些修善果的人都在特定的日子里吃斋,好像遵奉着律令,但平时并不能戒杀生。佛家吃斋,难道只吃蔬菜水果就算是功德吗?正是因为吃蔬菜水果就可以避免杀生。如今的佛教徒说:某天某天,是观音斋期;某天某天,是准提斋期。在这一天吃斋,佛极高兴。如果不是这一天,在厨房里大宰大烹,案板上堆满了肥美的肉,惨酷地屠宰,佛也不管。天下有这个道理吗?况且天子不无故杀牛,大夫不无故杀羊,士不无故杀狗、杀猪,这是礼法规定的。儒者遵奉圣贤的教义,当然万万没有不吃肉的道理。但是除了宴客和祭祀以外,如果时时杀生,也万万不妥。为了一块肉,骤然间杀害一条命;为了一顿羹汤,骤然间杀害几十条命或者几百条命。以许多生灵无限的恐惧痛苦,无限的悲惨怨愤,供我享受瞬间的口福,这与在特定的日子吃斋,不是有点自相矛盾吗?苏东坡先生一向坚持这种看法,我认为这是比较中肯的观点,我愿意和那些所谓修善果的人辩一辩这件事。
【评点】
纪昀并不是一味追求吃斋戒杀生,他是反对残忍杀生,反对虐杀、滥杀。故事中的这个夫人,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每天都想着怎么抓猫,抓来以后又用那样残忍的手段杀猫,应当受到谴责。把猫狗的脚拗断了取乐,同样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