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什么是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不动产的自然状况等发生变化时,权利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进行的登记。简单来说,就是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事项发生了除权利转移之外的变化,权利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对变化的事项进行变更,修改为变化后的状况或信息。
根据《实施细则》第26条的规定,需要不动产权利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包括:(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8)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