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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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5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1次会议通过,并于6月1日起实施。由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伴随着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型案件的上升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且犯罪形式、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此,我们邀请了一批专家型法官编写本书,期望为办案人员带来方便。

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为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周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第三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法学博士党建军为执行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长、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陆建红为执行副主编。编委全部为最高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同志。本书由基本理论、理解与适用、案例选编与裁判指引、法规汇编、新闻报道与答记者问等五部分组成。本书不仅是广大刑事司法工作人员案头工具用书,也是广大律师、法学教学人员以及法学院系学生的有益资料用书。

本书中恐有疏漏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本书编写组

二〇一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