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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读者
本书涵盖的题目太多,不可能完全按照编年史的架构来写。用纯粹的编年体写法,会把素材搞得七零八落,使写出来的书不堪卒读。不能把离婚史、结婚仪式史和亲属关系禁忌史等分开叙述,然后再把这些内容按照年代顺序简单地排列在一起。谈到公元856年埃塞沃尔夫国王给朱迪思公主的那枚戒指时,我们势必也要谈到现代的结婚戒指,谈到罗马的订婚戒指。
反之,严格按照题目划分,又会使不同题目之间的平行关系变得模糊,而不能充分彰显婚姻史上的一些重大关节。于是,经过一番努力,我找到了一个折中办法:在编年体的框架之内选择题目。我将对婚姻史中的重大问题分时期进行论述:这些问题出现的时期是个什么情形,大家都来思考这些问题的时期是个什么情形,这个问题以另一种方式提出的时期又是个什么情形……不过,每次论述这些问题时,我都会指出问题的来龙去脉,说明问题是怎样提出的,发展情况如何。
因此,我论述加洛林王朝时期形成的宗教婚姻仪式时,同时也说到了这些仪式的发展变化。用取消婚姻的办法将夫妻分开,这个问题是放在中世纪里谈的,那时禁止离婚;离婚问题放到了16世纪,当时发生了“亨利八世事件”。陪嫁问题则放到了17世纪,就是阿巴贡(1)喊出那句动人心魄的台词“没有陪嫁!”的时代。由恋爱而结合的婚姻是19世纪的事,同居则是20世纪的问题;不过,对这两者显然还都应该做些回顾。总的来说,在各个章节里都能感受到社会风气的变化。
(1) 莫里哀喜剧《吝啬鬼》中的主角。——译者注。本书未标明的注释均为原书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