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红大传(民国名人传记:插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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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富饶的北国边陲小城

祖国的东北地区,是指山海关以外的所有领土。在清代被称为满洲,辛亥革命之后,则称为前清东北地区。1928年,张学良易帜以后,才称为东三省,除了目前的三省之外,还有被划归内蒙古的呼伦贝尔盟等五个盟,所谓东蒙五盟。

这块广袤的土地,历来是生命进化与文明发展的宝地。中生代的地质年代,生物向陆地攀缘迁徙的时候,这里就已经繁衍密布着各种生命,包括最高级的物种。朝阳古生物化石的发现,使这里成为“世界第一朵花开放的地方,第一只鸟飞起的地方”。早在17.5万年以前,就有人类在东北地区活动。1996年,在黑龙江省阿城县交界镇,开采石灰石意外发现的溶洞中,大量存留的动物化石上人工打击的痕迹与地面残留着的过火遗踪,都证明着这个事实。[1]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还有各种矿产。历来以盛产木材、人参、兽皮、山货、珍珠等著称。在漫长的文明史上,各民族人民在那里生息劳作,由采集、渔猎、游牧、农耕到近代的工业文明。中古时期,满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和锡伯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生活中,居住在这块广大的土地上。其中,达斡尔、鄂温克和鄂伦春这三个部族,均为契丹血统,由于共同居住在黑龙江中上游两岸,而且在经济和文化方面往来密切、彼此交融,清朝文献中统称为“索伦三部”。[2]

东北地区最早的居民主要是四大族系,以蒙古族为主体的东胡族、包括高句丽在内的扶余族、满族的祖先肃慎族和汉族。其中满族的祖先是那里最古老的居民,世代居住在乌苏里江、黑龙江和松花江的中下游,以及长白山里。周、秦之前,称之为肃慎,汉魏称挹娄,隋唐称靺鞨,之后称为女真。1635年,皇太极改女真为满族,从此,满族居住的东北地区被称为满洲。商、周时期开始,满族就与中原地区来往密切,据史书记载,周武王时进贡“楛矢石砮”,“周代来服”,可以参加国家的各种典礼,是王室近族。唐代著名的渤海国是靺鞨族为主兼容扶余族的地方政权,比照长安建立的东京城是当时亚洲第二大城市,不久臣服于武则天执政的唐朝。隋唐、宋明时期,中原政权对他们都有册封。在漫长的历史征战过程中,东北各民族彼此融合,开发了这块寒冷而富庶的土地。元末明初,女真人南迁之后,逐渐形成三部: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女真人在传统渔猎的生活方式中,已经有一部分具有初步农耕的文明,只有与鄂温克、鄂伦春融合的野人女真仍然以渔猎为生。建州女真逐渐征服统一其他女真部落,至17世纪,满族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民族伦理共同体。1616年,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征服海西女真和大部分野人女真之后,建立起与中原王朝分庭抗礼的大金政权,并且把统治下以满族为主的东北各民族人民,组织成政治、军事和生产高度一体化的社会组织,即著名的八旗制度,满族人由此被称为旗人。次年,皇太极改大金为大清,在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攻打北京的硝烟中,说服吴三桂回兵一起打败李自成,多尔衮迎顺治皇帝入关,从沈阳迁都北京,从此统治中国268年。

黑龙江流域是满族的故乡,在清王朝被视作“龙兴之地”。明清之际,辽东地区由于战祸频仍而受到严重的破坏,大片的土地荒芜,人口大量减少。清政府为了田赋收入,掠夺劳动力,从顺治元年到康熙六年(1644—1667)的二十三年间,曾颁发《辽东招垦条例》,奖励移民开垦,使辽河流域一度出现了繁荣的景象。但这项政策旋即被废止。从康熙七年(1668)开始,对东北实行了近二百年的封禁政策,禁止关内的汉族人民出关谋食。同年,下令“辽东授官永著停止”,并对出关的汉族人民,实行“事先起票,过关记档”的限制手续。自乾隆朝开始,对东北的封禁日益强化。乾隆五年(1740)令:“奉天沿海地方官,多拨官兵稽查,不许内地流民,再行偷越出口……山海关、喜峰口及九处边门,皆令守边旗员,沿边州县,严行禁阻。”[3]对已迁入奉天境内的汉人,迫令取保入境,不愿者限10年内勒令回籍。乾隆二十七年(1762),颁布《宁古塔等处禁止流民条例》,对柳条边外的吉林和黑龙江地区实行严厉的封禁。乾隆四十一年(1776),再次重申禁令:“盛京地方与山东、直隶接壤,流民渐集。若一旦驱逐,必致各失生计,是以设立州县管理。至吉林,原不与汉地相接,不便令流民居住,今闻流寓渐多。著传谕溥森,查明边理,并永行禁止流民,毋许入境。”[4]柳条边以西以北的蒙古王公领地,也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严封禁止,“违者照私开牧场例治罪”[5]。至此,清王朝对东北地区实行了全面的封禁,吉林和黑龙江成为封禁的重点地区。

清王朝在东北施行封禁政策,主要原因有三:

首先是为了保持“龙兴之地”固有的风俗习惯。满族以马背得天下,特别重视尚武精神和骑射本领,而东北旗民正是清王朝赖以统治全国的军力所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上谕明确指出:“盛京、吉林为本朝龙兴之地,若听流民杂处,殊与满洲风俗攸关。”因此,“永行禁止”流民入境。[6]道光十三年(1833)吉林绅士奏请建立考棚,令满族子弟应试。道光皇帝阅后斥道:“朕恭阅列《实录》,俱以我满洲根本,骑射为先。”“况吉林为发祥之地,非各省驻防可比,尤应以骑射为重,何得专以应试为能,转致抛荒弓马旧业。”“非朕教育旗人之意也。保昌等率为此奏,殊属忘本,关系不小。保昌、倭楞泰,礼部堂官俱著传旨申饬,所奏俱不准行。”[7]

其次是为了独占东北的特产。人参、珍珠和兽皮历来是东北官员向清朝进贡的主要贡品,向来为皇室所独占。长白山以产参著称,更被列为禁区。对禁区内的“紧要隘口,或安设卡伦”,或“设立封堆,按时遣官巡查。一切采捕事项,均由专员办理,送达朝廷。”

其三则是为了维护满洲八旗的生计。为了保证满洲八旗兵力的来源,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和镇压,清政府在奉吉等地保留一部分上等土地或熟地,“仍留作本地官兵及京旗官兵随缺地亩之用”,“或以备退革兵丁恒产之用。”[8]嘉庆八年(1803)的上谕也指出:“东三省为满洲之根基,若许移民杂居,私垦土地,势必危及旗人生计。”

为此,清政府修复明代的柳条边墙,又延长了近千米,圈起与关内的边界,把明代防御胡人南侵的军事功能转变为阻止汉人北上的文化保护功能。所谓柳条边墙就是深挖土壕,在垒起的土坡上种植柳树,间隔一段开设一个边门。每年4月到10月派军队把守,设立各种衙门,目的都是阻止人民到东北开垦、淘金、捕猎、挖参和采珠。在清朝的绝大部分时间,东北内陆除了军事机构之外,几乎没有行政区划,大量区域是王公贵族的领地,基本是军政合一的管理体制。直到1900年,也就是戊戌变法失败两年之后,慈禧迫于国内外的压力,在西安联翩下诏声言变法,开始了“慈禧新政”,才结束了这个局面。封禁期间,官方允许迁徙到东北的只有被称作“流人”的罪犯。其中著名的如有清代身陷文字狱的第一人,江南名士和尚函可被发配盛京慈恩寺,十二年以后圆寂。在他之后,有150万罪人被发配东北。沿途水土不服,生活条件恶劣,加上押送的士卒又打骂虐待,不少人都倒毙路途。有一次出发150人,到达时只剩50人。在大批流放东北的人犯中,著名的有爱国将领郑成功之父郑之龙、金圣叹的家属、吕留良的家属。当时大量流人发配到黑龙江的宁古塔,现在的宁安县。宁古塔是清朝入关前后重要的军事、政治、经济中心,属于统治黑龙江、吉林广大地区的宁古塔将军辖区,相当于一个大军区。发配到那里的流人,有写《秋茄集》的著名爱国诗人吴兆骞。流人多数困苦不堪,不少死于贫寒。幸存下来的,传播了中原文化,沟通南北文明,因此,对“此帮的文明开化”起了重要的作用。他们改变了当地人以渔猎为主的原始生产方式,开始种植稷、麦、粟、烟叶,采集人参和蜂蜜,发展了农耕文明。“流人通文墨,以教书自给。”有的开家馆,有的则到官员和贵族家里当教师,影响了当地的风气。他们结社,带来歌舞伎,昆弋戏曲,成立戏馆,编纂县志,考察地理,参加抗俄活动……留下当时宝贵的文献资料。

其实,封禁也仍然有政治军事方面的需要,东北是清朝的后方,大量满、鄂伦春、鄂温克和赫哲人等都是后备军。不仅如此,如果关内守不住,还可以退到关外。清朝初年,东北的版图北接西伯利亚,东北至黑龙江以北的外兴安岭与库页岛。沙皇俄国一直想实现黄色俄罗斯的计划,看到满族进军关里,便乘虚而入。自16世纪末叶开始,沙俄派遣骁勇善战的哥萨克兵团,越过两个汗国,进攻黑龙江,屠杀各族人民。早期,清廷忙于镇压关里汉族人民的反抗,之后又有平定三藩等战争,鞭长莫及,以和约方式割土让权一味妥协,方有晚清俄人在东北的长驱直入。后来的开禁,也是由于边患日益严重。

尽管封禁政策严酷,在有清一代,以汉族为主的劳动人民,还是不顾清政府的禁令,纷纷偷越。翻长城,渡渤海,扶老携幼,担子偕妻,长途跋涉,源源不断地涌进东北移垦。东北的土地由此得到开发。随着封建租佃关系的发展,手工业和商业也发展起来。在广大农民长期反封禁斗争的推动下,清政府被迫做出了一些让步。这首先是因为,山东、直隶等地的农民为了生存,不顾清政府的禁令,从古北口、喜峰口进入东北,也有“泛海自天津、登州来者。”盛京、吉林的柳条边墙,已阻挡不住流民涌入东北的洪流。乾隆九年(1744)和嘉庆元年(1796),均曾援例允许关内饥民无业贫民出关谋食,实际上否定了封禁政策。其二则是东北旗人庄主,需要招徕更多的劳动力,地方官吏也希望招民垦地,以增加税收。各庄园主一向是渴望人工的,非特不加拒绝,反极尽招徕之能事,于是供垫牛粮籽种,白住房屋,能下田的去下田,能伐木的去伐木,能种菜的去种菜,放羊的放羊,喂猪的去喂猪,铁匠送到铁匠炉,木匠送到木匠铺,念过书的功名人则留在房里,“教少东家念书,伴老东家清谈”[9]。并且“地方官吏亦与之有相通的希望,默认流民私垦,以时借词收其土地,地方既承认租佃权,增益官府收入,复以种种名目,清丈私垦土地,大事搜刮。”[10]他们对清政府的禁令阳奉阴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越封禁民人越多,辟地越广,最后清政府不得不承认:“查办流民一节,竟成悬文。”[11]

1860年至1866年东北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横扫辽、黑、吉三省,冲破了清朝以来为封禁而设置的藩篱和障碍。起义军纵横驰骋,不管什么封禁重地,都出入自由,甚至把奉天围场(即皇家猎场)变成了活动的中心。起义失败以后,清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和不使“匪徒藏匿”,于咸丰同治年间,实行部分的弛禁放荒,允许农民垦殖。由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东北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在封禁时期,“据统计,‘关东豆麦每年至上海者千余万石’[12]。”当时,经济作物主要是棉、烟、麻和蚕丝。主要的手工业部门是酿酒业(即烧锅)和榨油业(即油坊),这些都促进了城镇贸易的发展。东陲重镇宁古塔,吉林乌拉、齐齐哈尔,以及盛京等大城市,都有相当规模的商贸交易。奉天沿海和关内各省的贸易往来也十分密切。每年自春至秋,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直隶五省商船往来贸易,至冬初全行回棹。“东北的土特产运销各地。”

1858年至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根据《天津条约》,牛庄即后来的营口,被迫于1867年开埠。从此,东北被拖入了世界资本主义市场,成为外国资本主义倾销商品、掠夺原料和廉价劳动力的半殖民地。西方宗教势力也乘机接踵而至,在东北建教堂、办学校、开医院,一方面配合侵略掠夺的需要,以“基督教征服中国”。同时,也为现代文明的传播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抵制沙俄的军事侵略,在19世纪80、90年代,清朝在东北设防过程中,近代工业开始在东北出现。为了增强边防军作战能力,筹集军饷及以杜外人觊觎矿产出发,在东北以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商办等方式,建立了一批近代军火工业和采矿业。80年代东北各地建立了电报局,1884年,旅顺、锦州、山海关至天津之间架设了电线。次年,电线延续架设到奉天。1886年,又从奉天延长至吉林、宁古塔、晖春。1887年,又从吉林架设到黑河。1891年4月,清政府决定修筑关东铁路,以林西(现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现有铁路,接造干路至吉林,另由沈阳造支路至营口。为了加强边防实力,抵制沙俄侵边,清政府决定废除吉林东部边疆的封禁政策,一再下令“招民试垦”“妥筹垦务”。办防期间不断派人“前往登、莱、青各州属招募”农民前来垦荒。同时又奏准朝鲜难民垦荒种地,“领照纳税租”。

1894年,甲午战争之后,日本人长驱直入,侵占了东北大量土地,同时以保护侨民的名义,军队进驻辽东半岛关东州(大连、旅顺和金州),遂有关东军日后的滔天罪行。1895年4月17日,《马关条约》签订,准许外国在中国投资办厂,大量外国过剩资本开始倾入中国。同年11月8日签订了《交收辽南条约》。1898年3月,沙俄在“租借名义下,夺得旅顺和大连地区。1891年3月,沙俄开始修筑从莫斯科到海参崴的铁路。1896年6月3日清政府和沙俄签订了《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1896年9月8日,签订了《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即《中东铁路合同》)。其路由我国满洲里入海拉尔、齐齐哈尔、哈尔滨、牡丹江,最后从绥芬河出境到达海参崴,长达1700多公里。1898年3月《旅大租地条约》签订之后,沙俄又得到了修筑中东铁路支线的权力,从哈尔滨向南,经长春、沈阳直到旅顺,从而形成一条2800多公里的“丁”字形铁路。与此同时,沙俄以哈尔滨为中心,逐渐建立了许多重、轻工业工厂。在中东铁路开始修建之前,沙俄就以护路队的名义派遣军队常驻哈尔滨,到1900年,已经逐渐增加到2.5万人。至此,沙俄黄色俄罗斯的计划有了稳固的基地。清朝政府对俄一贯割土求和的妥协政策,无疑助长了沙俄的气焰。早在中俄最早冲突的雅克萨战争之后,1689年9月7日签署的《尼布楚条约》中,清政府就割让了相当两个日本大的领土。在此后的历次条约中,不仅使中国丧失了大片领土,前前后后屠杀了上千万的民众,被称为通古斯人的东北各民族原住民几乎被杀尽,作为清朝后方的东北地区成了最残酷的战场,也使清朝几乎断绝了兵源,为最后的覆没埋下伏笔。1900年的庚子之乱时期,6月末,为了争夺旅顺港,也为了进一步实现黄色俄罗斯的计划,沙俄集结了10万兵力在外贝加尔、黑龙江、乌苏里江等处的中俄边境。7月9日,悍然发布命令,分七路先后侵入东北。1904年至1905年,日俄在东北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战争。战后签订重新划分势力范围的《朴次茅斯和约》,将俄国在南部东北的权益转让给日本。东北这块由各民族人民开发出来的富饶土地,就这样以半殖民地的方式进入了近代化的过程。[13]

在黑龙江流域的南部,松花江的北岸,有一座开化较早的古老县城——呼兰县,它是黑龙江最早建筑的五城之一,清雍正十二年(1734)正式建成,具有二百八十多年的历史。松花江中游左岸的大支流,发源于小兴安岭西南侧的呼兰河,一路奔淌从西而来绕城南而过。这条河很早就和人类的生活密切相关,金代称“胡剌温水”,又名“活剌浑河”,明代称“呼剌温河”,清代才叫呼兰河。呼兰是满语“胡剌温”的音转,意思是烟囱。明代在河边设防屯兵,建有炊事取暖用的烟囱,河与城皆因此得名。小城的周围,有一江四水经过,除呼兰河之外,还有松花江和泥河、少陵河等,形成堆积与冲击的波状平原。这样的自然地理条件,非常宜于人类的生存繁衍。4000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那里活动。新石器时期,古人类活动的遗迹至今保留在境内最高的团山子。在历史分分合合的演进中,它一直都是黑龙江各种势力必争之地,各族政权都对其施行管辖。早在商、周时期,就是以渔猎、农耕为生的扶余族系濊貊族活动的区域。秦汉的大部分时间,属扶余国。汉末,肃慎系的挹娄族兴起,属挹娄西境。魏晋时期,属扶余后裔建立的寇漫汗国。南北朝时,肃慎系的勿吉族建国,受勿吉黑水部所辖。唐代,黑龙江纳入了唐代的版图,改旧制建新政,为黑水都督府所制。辽代归东京道术甲部管辖。金代,因踞金上京(阿克楚勒城境内,今哈尔滨市阿城区)北面不远,遂属金上京会宁府所治,是京畿之地。这大概是呼兰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当年这里政治经济文化都居于中心地位,非常的兴旺发达。最早见于史书记载的呼剌温屯就在呼兰境内,著名的穆尔昆城、石人城古墓石人和团山子七级浮屠宝塔保留至今。蒙古灭金之后,成吉思汗将之赐予幼弟贴木格斡赤斤为封地。忽必烈建元朝后,改行省制,属辽阳行中书省开元路,后为合兰府水达达路所辖。明代,东北实行都司卫所制,属奴儿干都司指挥使司治下。永乐五年(1407),在这里设呼兰河卫,亦称哈夫卫。

有清一代,呼兰一直在各级军政府治下。随着边患日益严重,雍正十二年(1734),也就是小城建成的那一年,呼兰设立了守卫(团一级的军事机构),由呼兰守卫直辖。筑城既是为了御敌,也是为了御民。呼兰城北山河一带,“出产参珠,是以封禁为采参捕珠之地,遂遣官兵巡查,以防民人侵盗”[14]。同治元年(1862),在呼兰守卫下设呼兰厅(设在巴彦),呼兰为其所制,这是有清一代黑龙江最早的民治机构,在此之前,黑龙江基本是以八旗制度为基础,军政一体化管理。光绪五年(1879),改呼兰守卫为副都统,仍然归其所辖。当时,广州也只是副都统的设置,可见,呼兰政治军事地位的重要,相当于一个军分区所在地。“慈禧新政”也包括对东北的政治体制改革,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王朝制定了“东三省督府办事纲要”和“官职章程”。颁布新的官制之后,呼兰即设府,也可见当年地位的显赫。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废将军,改行省制,呼兰便在黑龙江省辖区。民国二年(1913),实行省、道、县制,撤府、州,呼兰县公署成立,遂归黑龙江省绥兰道管辖。

呼兰地处东经126.58度、北纬46度,南濒江与阿城、宾县相望,东临巴彦,西与肇东毗邻,北与绥化、兰西接壤。这里气候寒冷,9月底初霜,5月初终霜,无霜期年平均144天。呼兰四季分明,气候变化剧烈。冬季漫长,从10月到次年3月,年平均气温为23℃。1月最冷,平均-19.4℃。一年当中有半年时间冰天雪地,白雪皑皑,冻土深达197厘米。4、5两月是春天,干旱少雨,多西南大风;夏季从6月到8月,高温多雨,气候湿润,酷暑难当,多偏南风。秋季只有9、10两个月,气候凉爽宜人,多偏西风。

呼兰遍地膏腴、千里沃野,各民族的农民开发了这块土地,至今居住着汉、满、蒙古、回、朝鲜、达斡尔、锡伯、壮、鄂温克和赫哲等15个民族。其中,从封禁到开放期间,关里大量破产汉族农民的涌入,尤其使它的农业经济迅速发展。至光绪末年,已有“满洲粮仓”的名声。加上水陆交通发达,是哈尔滨的门户,各县运粮的必经之路,商贸活动也很繁荣。城内店铺林立、舟船辐辏、客商云集,成为黑龙江南北经济交流的中心。民间的宗教文化也很兴盛,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都有自己活动的寺庙或教堂。此外,还有文昌阁、城隍庙、龙王庙等,具备所有封建城市的文化设施。这样的历史文化积淀,使呼兰文风昌盛,涌现了不少著名的文化人,其中有著书论史的富永阿、崇尚儒学的乌珍布、藏书数千卷的舒昶等。光绪改元以后,推行科举考试制度,呼兰城里大兴官学,遂有“江省邹鲁”的美名,在文化教育上也被誉为“甲于江省”。近代资本主义也侵袭到这块富饶的土地,随着俄国的“黄色俄罗斯”计划的不断推进,在19世纪末叶,俄人在呼兰建起了糖厂。“以基督教征服中国”的文化浸润也渗透到这块古老的土地,法国人在这里建造了天主教堂,是比照巴黎圣母院的形制建筑的,只是规模略小一些。尽管如此,其规模的宏伟也让人惊叹,比北京王府井的东堂还要大。加上与东亚最大的国际化大都市、素有“东方的莫斯科”或“东方小巴黎”之称的哈尔滨隔江相望,外来文化的影响也很深厚。现代商贸的辐射,使多种货币同时流通。

呼兰的衰落是由于中东铁路的开通(1901),铁路四季运行,冰封的冬季运粮不再限于河道,丧失了交通要道的地理位置。另外,呼兰地势偏低,水患频繁严重,农业生产受到限制,商贾也因此外迁。还有一次更大的灾祸,是宣统二年(1910),东北地区流行鼠疫(黑死病),呼兰尤其严重,造成6427人死亡,呼兰成了一座死城。就是在大范围的鼠疫被遏制之后,呼兰也还不时小规模蔓延,持续了好多年。为了逃避这个死亡之地,呼兰城的人口有一半外迁,彻底失去了往昔的繁华。

商贾云集的繁华虽然不再,但是农业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而得到大力发展,呼兰的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昌盛期。民国初年,土地“全县为13856平方公里,耕地为30万垧(1垧为10亩),当时已有耕地236910垧,年产各类粮食105万普特(1普特为16.38公斤)。全县有71127户,282443人。城内人口有34000余人。”由于县内商业经济的发展,相继出现了现代的财政金融司法和文化等机构,如商会、呼兰地方农产交易公司、广信公司、中国银行东三省官银号、实业银行、海兰储蓄会,哈尔滨银行呼兰办事处钱业信托公司、广信当。还有地方审判厅、税捐征收局、烟酒事务局、硝磺分局、邮政局、检察厅、监狱署、劝学所、农会,以及基督教会堂、慈善会、中小学教育会等宗教和群众团体组织,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又据民国五年统计,全县城乡仅各类手工业工人就有2367人。城内工厂、手工业作坊、商业店铺就有200多家。另外城内还有戏园子、说书馆,旅店业也十分发达。县内还有航运船只140艘,帆船20艘。据资料记载,仅民国三年,从呼兰运出的粮食(运往海参崴)就达3326319普特[15],可见呼兰由商业性繁华,转向了农业生产型经济。

呼兰人民是富于反抗斗争精神的人民。19世纪遍及东北的农民起义也波及这里,1862年,阿克楚勒(即阿城)界属荒山嘴等地农民数百人,在张玉领导下,经莫湖屯,渡江北进,直抵呼兰城一带。1880年10月,呼兰所属地方有王白眉起义,“马贼滋扰”[16]使官方大为紧张,不久即遭镇压。1878年,呼兰发生焚毁教堂事件。呼兰厅守尉惠安在办理教案期间,“被法国教士殴伤”[17],法国教士反咬一口,说惠安“危害传教”。这使法国公使感到惊诧,“满洲之省地方旧有教堂,从未见有如呼兰并新近海城之事,如此严重者[18]”。1900年,呼兰在关内形势影响下,也建立了义和团。同年,东北各地出现抗俄义勇军,8月在呼兰起义的有刘振棠领导的“义胜军”,孙本荣领导的“义效军”。“义胜军”曾占领呼兰厅所在地的巴彦。年底,又一支义军袭击呼兰,“俄军溃出”。在呼兰一带,还有“与官军喋血十年,未尝败北”的“打五省”于江等抗俄义军[19]

1920年呼兰县城各旅馆一律关门歇业,以对抗军队吃住给钱少,声称无法营业;1922年11月,黑龙江下令查缉《共产党宣言》印刷品,在县城的知识界影响很大;1923年7月,在赤塔出版的《华工醒世报》传入黑龙江省,省下令各市县严加查禁;是年10月下旬,日本关东发生大地震,为了支援日本震灾,呼兰在西岗公园义演5天,动员各界捐大洋759元1毛5分,江钱1030吊;1924年,因江贴缺乏,影响了百姓日常生活,人们排队去县广信公司换小贴;1925年,县中学教师成立沪难救援会,募捐支持上海五卅工人大罢工……是年,当地驻军胁迫商民摊款为两个营士兵购被褥,引起商民极大不满;尤其值得深思的是,1926年直奉战争结束以后,奉系军阀张作霖令东三省摊战费1000万元,黑龙江省分摊450万元,而省令呼兰必须交纳225万元,为全省应摊战费之半。而为了承担这笔战费,有30余种日常生活品涨价2年,给呼兰人民生活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群情激愤,叫苦不迭。而当时省政府又下令如有抗拒不缴战费者,严惩不贷[20]。由此可见,呼兰虽然只是一个偏远的县城,但经济却相当繁荣,社会政治思潮也随着国内外大势时时风起云涌。随着整个东北地区的近代化过程,民风受到各种风气的濡染,在沉滞闭塞中,时时掀起波澜。

这就是著名女作家萧红的故乡。

萧红在这里度过了她的童年和少年。这里的山川风物养育了她的筋骨血肉,也带给她深重的苦痛,赋予她质朴灵动的诗魂。她是呼兰河的女儿,以灼人的文学才华还报了母亲的养育之恩。


[1] 刘学颜:《神醉金源故地哈尔滨》,哈尔滨出版社,2007,第1页。

[2] 王魁喜等:《近代东北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

[3] 《大清会典事例》,上海:商务印书馆,石印本,第158卷。

[4] 〔清〕蒋良骐等辑录《东华录》第32卷。

[5] 《大清会典事例》,上海:商务印书馆,石印本,第979卷。

[6] 〔清〕朱寿朋编纂《东华续录》第28卷,第24页。

[7] 《清朝续文献通考》第98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

[8] 〔清〕季桂林:《吉林通志》第31卷,第28页。

[9] 钱公来:《逸斋随笔》。

[10] [日]稻叶岩吉:《东北开发史》。

[11] 〔清〕朱寿朋编纂,《东华续录》第30卷,第9—10页。

[12] 〔清〕齐彦槐:《海运南漕议》,见《皇朝经世文编》第5卷,中华书局影印,1992。

[13] 王魁喜等:《近代东北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

[14] 民国《黑龙江志稿》第8卷,第9页。

[15] 主要引自王化钰、李重华:《呼兰河考论》,见李重华主编《呼兰学人说萧红》,哈尔滨出版社,1991,第172—173页。

[16] 《德宗实录》第148卷,第10页。

[17] 《德宗实录》第80卷,第15页。

[18]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1卷,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印,1922—1933,第37页。

[19] 王魁喜等:《近代东北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第294页。

[20] 主要引自王化钰、李重华:《呼兰河考论》,见李重华主编《呼兰学人说萧红》,哈尔滨出版社,1991,第172—1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