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愿世界被良法温柔以待
法律有良法和恶法的区分。所谓良法,就是捍卫人们的权利和自由,防止暴政,制裁犯罪,维护正义的法律;与之相对应的是恶法,恶法就是维护独裁专制、维护暴政、侵害人权、肆意剥夺人们的自由、损害正义的法律。有人曾经提出,恶法具有包括不符合多数人的意志、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等显著特征。这也是我们用来区分良法与恶法的依据。
有的人说:“要想建设法治社会,就必须做到全民守法,如果人人不守法,就会天下大乱。”此话并不全面,它主要是从守法者的角度来论述的,这种说法带有一种专制思维,而且有把人民当作乱民的倾向。纵观中国历代王朝的垮塌,有几个是因为老百姓主动破坏法律发动暴乱导致的?一个都没有。无一例外是统治阶级那一系列恶法所造成的。统治者一直保持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毫不考虑普通老百姓的感受,只根据自身的利益需求来制定法律,以致于各种各样的矛盾长期累积无法得到合理有效解决,最终,只能尝自己种下的苦果。古人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得道”和“失道”的根源是什么?就是良法和恶法。正如苏轼教导儿子忠君爱民的真正含义:“民有错吗?民无错;君有错吗?君有错。忠君实是忠民、忠道,对一家一姓一人之君,不可愚忠,更不可死忠。故民在先。”犹记得电影《武状元苏乞儿》中的周星驰对皇帝说过这样一句话:“丐帮有多少弟子不是由我决定而是由你决定的,如果你英明神武,使得国泰民安,鬼才愿意当乞丐呢。”这些典例深刻阐释了以民为先的内涵。
我国正是深深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新时期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阐明,“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又指出: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因此可见,现在的法律绝不单纯是一个管控人民的工具,而是约束国家权力,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证公平正义的守护神。
良法善治,是历史潮流的迫切需要,是国家发展的根基,体现了全社会的共同意愿。良法是法治的价值追求,善治是法治的运作方式。其主题之一在于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私权是天赋的,公权不是从来就有的,私权先于公权出现。只有充分重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人权保护落到实处,公权才会更稳固,才会更好、更顺利地得到推行。同时,稳固的公权可以保障私权的顺利实现,而不是让私权成为空中楼阁。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现今的主流观点是:法律不仅仅要具其“形”,更重要的是有其“神”,真正的法治是人民的法治,依“法”而治不是关键,最重要的是能够依“良法”而治,只有在良法的指引之下,才能更好地造福于民,赢得人心,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真正的法治天堂。近些年修改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广告法》,植入了公平正义的法理,反映了真正以人民利益为重,摒弃以GDP论英雄的执政理念,毋庸置疑,这不仅是法律制度的发展,更是向法制社会迈出的一大步。在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中,规定了按日计罚,向上不封顶等更严厉措施,加大了政府责任,并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机制。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与力度,与时俱进的精神和让法律日臻完善的态度。
良法善治的思想理念,在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均可以得到运用。本书所讲述的“良法”,应做最广义的理解,它不仅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还包括社会上所有组织、单位中的制度、规则,以及我们内心的公理、信仰,还有一套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处事原则。对我们每个人而言,后者与前者同样重要。如果说,法律具有强制性,那么公理、信仰、处事原则就带有明显的自觉性和自我规范性,内心所秉承的东西往往会影响到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人处于社会之中,对于一些是非曲直的判断都会形成自己的标准,但这个标准不能有违公理,渐渐地,对于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都会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知。
经济建设需要“良法”。经济建设是我国基本路线的核心,是现今工作的重中之重,经济强大了,科技、文化、国防才有了深厚的土壤,我国才能真正在国际舞台上拥有话语权。几十年来,我国取得了令世界惊叹的成绩,但也要看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现实,我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但人均GDP并不占优,在奔向共同富裕之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经济发展需要良法的理念加以规范,我们不能唯GDP马首是瞻,不能过于迷恋一些账面数字的提高,不能一味求速求快而忽视真正的质量,而是要大力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环境保护,改善人民健康状况,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优化绩效考核,用良好的制度加以约束,求真务实,不图虚名,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东西。否则,人民的幸福感就无法得到提升,经济建设便达不到良好初衷愿景。
企业需要“良法”。企业是经济活动的最主要参与者,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企业若不施行良法,看不到市场经济形势变化,故步自封,就不可能得到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有着良法的指引,才能以此招来理想的员工,充分调动来自各方的积极干劲,最终实现效益的提升。一个企业的衰亡,绝大多数是领导层无“良法”、无“善治”引起的,几乎不可能是员工“不守规则”所造成的。韩非子说:“且夫物众而智寡,寡不胜众,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因物以治物。”企业的“法”,即企业的各项制度就是管理企业的手段和工具,良法是企业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企业生存的根基。“恶法”不仅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甚至会让他们对发展丧失信心,失去了信心等于没有了精神支柱,谁还会去为企业贡献力量呢?简而言之,不是市场不景气,而是脑袋不争气。企业若对良法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关心如何以较少的投入实现短期最大的产出,只看中暂时的经济效益,没有长远眼光,不去思考构建自身的软实力,发展之路注定不会长远。
教育需要“良法”。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它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我也深知良法对于每一所学校、对于每一个学生的重要程度。学校应当在教室和宿舍环境、食堂、图书馆、田径体育设施、网络电信等方面提升硬件水平,更有必要在教学质量、师资力量、管理制度这些软件层次下大功夫。学校的“法”,即为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制度。对于学生来说,良法能够给予他们更多成长的空间,学得更多更好更实用的本领,以有足够强劲的资本立足于日趋竞争激烈的社会,而不是束缚。如今的学生越来越有自己的思想,他们特立独行,却又涉世未深,学校的制度不能是冰冷的摆设,而应为有温度的良法,真正设身处地为他们考虑。现在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若不能以良法治校,没有一个正确的教育管理观念,便造就不了德才兼备的教授,无法为社会输送源源不断的优质人才,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也会渐行渐远。家庭教育则更为关键,好妈妈胜过好老师,对于孩子而言,家长当然有着绝对权威,但这种权威不能演变为无休止的专制,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己的育儿经,才能取得“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的良效。
国际社会需要“良法”。正如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知晓和遵循社会的普世价值,每一个国家也要遵守国际法治以及其他最诚、最善的行为规范。美国著名的国际法学者路易斯·亨金教授曾经说过:“在各国关系中,文明的进展可以被认为是从武力到外交,从外交到法律的运动。”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矛盾争端不可避免,这就需要相关的法律制度来加以协调和约束。良法对于大多数国家而言是保障,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寻求国际法律的援助支持;但是,对于某些心术不正、妄想称霸世界的国家来说,良法就成了束缚。“二战”时期,希特勒公然违背国际条约,造成了上千万的杀戮,但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作为国际法最主要渊源的国际条约应当是国际正义的体现,只有自觉遵守、维护,并不断发展,国家间的交往联系才能得以正常进行。如果任凭自己的意志为所欲为,肆意侵犯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那么整个世界就会动荡不安,没有秩序可言。
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每个家庭和每个个体,也需要“良法”。“无规矩,不成方圆”,很多人对于善与恶根本没有评断的标准,可能会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此时,规矩与原则的出现就是一种必要。自古以来,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尺度,也是一种自制力,一个没有良法意识的人,可能会任凭自己的意志胡作非为,这就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培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依靠的都是每个人心中的“良法”。良法,也许在眼前,也许在未来,但只可能迟到,绝不会消亡,它似红日般和煦,又如明月般皎洁。人的一辈子会经历很多很多,良法就是一盏指路明灯,为你照亮前进的方向而不会走入歧途;良法就是你心中久违的“桃花源”,在受挫之后得到心灵的平和、自由与洒脱,才能游刃有余,处变不惊。没有良法的指引,人生注定会艰难无比,找不到准确定位,做人做事无法成功。
……
当然,我们承认现今社会还存在着不少令人头疼的问题,不可能事事令人满意。有这样一个流行段子表达了“80后”“90后”的心酸无奈:
我们这一代人到底惹了谁?
当我们读小学的时候,读大学是不要钱的;当我们读大学的时候,读小学是不要钱的。
当我们还没工作的时候,工作是分配的;当我们可以工作的时候,撞得头破血流才勉强找份饿不死人的工作。
当我们不能挣钱的时候,房子是分配的;当我们能挣钱的时候,却发现房子已经买不起了。
当我们没有进入股市的时候,傻瓜都在赚钱;当我们兴冲冲地闯进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成了傻子。
当我们没找对象的时候,姑娘们是讲心的;当我们找对象的时候,姑娘们是讲金的。
但是,我们不应该因为社会存在一些残酷与冷漠,就习惯戴着有色眼镜去衡量周围的人和事。应该看到,这个世界还是在不断前进,我们应当学会用心感受萦绕在身边的美好。此时,我完全可以这样说:
我们出生起就生活在宽敞整洁的楼房里;父母小时候只是住小平房甚至茅草屋的。
我们现在可以随心所欲使用手机电脑高科技;父母年轻时只能寄信件和发电报。
当我们上学的时候,查阅各方资料十分便捷;父母上学的时候,可用资源却十分受限。
当我们想出国了,可以背起行囊说走就走;父母年轻时想出国了,只能在梦里找找感觉。
我们可以经常逛街游玩品尝山珍海味大鱼大肉;父母小时候,能够填饱肚子就已是心满意足。
身处在这个时代之中,社会为每个人提供了一个大舞台,我们可以自由地展示自己,尽情发挥所拥有的才华,因此,这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一个时代,而且未来世界也将胜于我们的现在。与过去相比,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教育水平,毫无疑问,我们是幸运的。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让你回到数十年前的社会去生活,你愿意吗?其实,换一个角度,就是换一种心态,而心态就决定了处理事情的行为方式。我们不能妄自菲薄,眼前的困难只是暂时的,好多问题只是现今发展阶段的必然出现,不论是经济还是法治建设,我们有理由相信看似高不可及的难关定会被一个接一个地克服。这些困难有时会被无限制地放大,然后令我们慢慢丧失战胜的信心,其实,它们并不是无法打败,只要我们保持一往无前的心态,定能取得成功。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乐观的人在看待事物时态度是积极向上的,而悲观者只会沉沦于过去的抑郁之中。从这些不快乐的事情中跳出来,自有另外一种云淡风轻,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呢。
我认为,只要自己过得好,就是为全世界做出了贡献。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判断,同时,有我自己充足的理由。世界上有七十亿人口,我们每一个人只是如尘土般卑微的七十亿分之一,想想看,七十亿分之一是多么渺小,如同长河中一滴晶莹的水珠,太微不足道了。可要知道小河有水大河才能满,大河的源头活水,不正是千千万万条小河汇集而成的结果吗?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难道不是世上每一个人共同作用才得以不断推进的吗?即使自己是很平淡甚至平庸,但只要真诚对人,做好本分之事,不去嫉妒别人,这不就是给世界贡献了七十亿分之一的力量吗?如果我们更有作为一些,照顾好最亲最爱的人,并给身边有限的人们带来有限的帮助,这不是做出了七十亿分之二、七十亿分之三乃至更大更多的贡献吗?我们不能小看个人的力量,每一个人都是无法替代的,每个人的潜力都可以是无穷的。就如同中国的巨变,从原先的贫穷弱国发展成为世界强国,这里面需要的是所有中国人的努力,一个人的力量看起来渺小,但是所有人凝聚在一起,形成合力,必然能构筑起宏大的盛景。
春夏的北京,百花齐放,生机盎然,令人情迷。雾霾渐渐少了,晴天渐渐多了。我想,良法就像这人间四月天一样,给人以爱、以暖、以希望,以最浓烈的幸福感。当前的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文化,都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良法从来都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善治就是在荫泽着一代又一代人,是国家的兴旺所在,企盼的未来所在,是实现我们每一个人内心“中国梦”的不断源泉和活力所在。
最后,就让我用林徽因的这首诗来表达我内心对良法的深深眷恋: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响点亮了四面风;
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
黄昏吹着风的软,
星子在无意中闪,
细雨点洒在花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