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日子:百态人生
3000万光棍合娶老婆?
“收入高的男人,会优先找到女人,因为他们出得起高价。收入低的男人怎么办呢?一种办法是几个人合起来找一个老婆。”“合娶老婆”论调一出,网络谩骂沸沸扬扬, “合娶老婆”的错误不在于所谓“用经济学理论来分析非经济学问题”,而是用错了经济学的分析工具。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原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亦属个人私事,如今似乎却成了一个天大的社会问题,令一众“有识之士”为之忧心忡忡甚至痛心疾首。这些年来,“剩男剩女”的议论一直不绝于耳。话题虽一,议论的重点却有迁移。前几年,舆论的兴趣是在“剩女”上,而今却落在“剩男”上了。
“剩男”的话题甚多,时下最夺人耳目的莫过于“3000万光棍”之说。该说法称30年以来,国内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一路攀升。最新的一次人口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了117.7,即全国每出生100个女孩,就会出生117个男孩。在人口统计学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至107一般被认为是合理区间。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正常范围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当性别比失衡的一代进入婚配年龄之后,相对女性,男子显然多出来了。这些“多余的男子”将找不到结婚对象,成为娶不上媳妇的光棍。那么,这个群体的规模是多大呢?“据预测,2020年左右,中国的光棍将达到3000万至4000万”,“3000万光棍”之说即由此而来。
2020年中国将会出现3000万光棍的说法,流传甚广,其实也流传甚久。记忆所及,三四年前即有此一说。3000万光棍,光看这字面,便足够耸人听闻,足以撩拨公众的神经,其多年来在舆论场上长盛不衰是不足为怪的。在一次次地炒作中,3000万光棍又逐渐演变为“光棍危机”:这3000多万光棍因为没有生活希望,仇恨社会,报复社会,他们破坏治安,冲击正常秩序,造成社会动荡,最终酿成严重的社会危机。
“3000万光棍”云云,虽然言之凿凿说得煞有介事,但其实大有疑问。数据来源原本模糊不清,其核心的理论依据——出生人口性别比亦经不起推敲。在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有数千年的时间,一个男子可以光明正大地娶多个老婆,“三妻四妾”——严谨地说,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为社会所广泛认同和接受。逻辑上,即便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所谓的合理区间内,一些男子拥有“一妻多妾”必然会造成另一些男子成为“多余”之人,成为讨不到老婆的光棍。然而,历史上从未记载说,中国社会曾经有过什么“光棍危机”。
是的,“3000万光棍”以及在此基础上发挥的所谓“光棍危机”,只是臆想,并非是有真凭实据的事实。既是臆想,而且是炒了N遍的冷饭,原本是没有什么可以兴风作浪的。不料却平地起波澜,因为一位经济学教授“合娶老婆”的言论,使得这一老生常谈再次生猛起来,搅动得舆论风雨大作。
这场舆论风暴的始作俑者是某教授,该教授写了一篇名为《“3000万光棍”是杞人忧天》的博客文章来反驳“3000万光棍”将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论调,认为这只是危言耸听、杞人忧天。其博文洋洋洒洒数千字,今不具引,其核心论点其实是简单的:既然价格是调节供求关系的,如果允许其灵活调整,就不会存在“短缺”“过剩”之说,“光棍的存在只是增加了女性的相对稀缺性,提高其价格,绝不意味着两性的市场就不会出清,就会出现剩男”。其结果是,“收入高的男人,会优先找到女人,因为他们出得起高价”。“收入低的男人怎么办呢?一种办法是几个人合起来找一个老婆。这并不是我异想天开,在那些偏远的穷地方,就有兄弟几个合娶一个老婆的现象,而且他们还过得其乐融融。”
“低收入者合娶老婆”论一出,谁与争锋!其观点迅速在网上流传,并引发满城风雨。自然,想收获好脸色是不可能的。虽然也有零星的支持之声,但压倒性的是“唾沫并板砖齐飞”,是批评、指责甚至谩骂。引用该教授回应舆论的另一篇博文中的话说,“文章竟引来网民铺天盖地的谩骂,有在网络上谩骂的,有直接打电话谩骂的,有发短信谩骂的,还有打电话给我单位的”。这样的结果,不仅是可以想象的,而且是势所必至的,历来如此。不过很显然,这不是讨论问题的正确方式。
谩骂不论,在批评该教授“合娶老婆”论的声音中,一个主流的观点认为其不应该“用经济学理论来分析非经济学问题”。区区在下可以推断,持这种观点的人肯定没有学习过经济学,也不知道经济学为何物。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婚姻是人类的行为之一,当然在经济学分析的范畴之内。然而,区区在下同样也认为,该教授的分析是错的。他的错误不在于所谓“用经济学理论来分析非经济学问题”,而是用错了经济学的分析工具。
人生活在社会之中,所谓社会,就是指多过一人。人们生活在其中的真实世界,绝大部分物品又是稀缺的。资源和物品稀缺,又多过一人,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于是乎不可避免,竞争无所不在,无日无之。为了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人类社会发明了各种制度安排。“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安排,就是约束人与人之间竞争的“规矩”,也就是约束、规范人们行为的“游戏规则”。
这里要说的是,人类社会的制度安排多种多样,市场只是其中的一种制度安排,其他非市场的制度安排也很常见,如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宗教、礼仪、法治等。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要决出胜负,因而需要制定胜负的准则。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对应着不同的决定胜负的准则。举例说吧,在市场这一制度安排下,决定胜负的准则是价格,价高者得,谁出的价高,谁就获胜;在干部等级排列制度安排下,决定胜负的准则是官衔,谁官大谁有发言权,“官大一级压死人”,此之谓也;在论资排辈的制度安排下,决定胜负的准则是年龄,谁年纪大谁占上风;在弱肉强食的社会,决定胜负的准则是武力,谁武力强大谁就胜出……总而言之,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有着不同的决定胜负的准则;不同的胜负准则,决定着不同的胜者和负者。没有人希望在竞争中成为负者,因此,在不同的竞争准则之下,人们的行为也随之转变。在“价高者得”准则之下,人们会倾向努力挣钱;在论资排辈准则下,人们倾向虚报年龄或者虚度光阴;在武力决定胜负准则下,人们会努力于投资武器;以官衔决定权力和待遇,人们会热衷于加官晋爵。
张五常先生在《经济学的缺环》系列文章中正确而有力地指出,传统经济学(包括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关于资源使用和收入分配的分析,大抵是基于以价格决定胜负的准则,而以价格决定胜负的准则,只能出现在市场这一制度安排下。但是,市场只是千变万化的众多制度安排里的一种,覆盖范围狭窄,能够以之解释的世事很少。换言之,传统经济学的解释力有限,根本原因是其漠视了交易费用,忽视了合约安排的重要性。所谓“经济学的缺环”,就是指传统经济学缺了“合约安排”这一理论架构。这里的“合约安排”即是制度安排,合约和制度是同义词。填补这一缺环的是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贡献,就在于通过引入交易费用和合约安排,将经济学原理普覆至五花八门的竞争准则上,进而使得经济学的解释范围扩展至所有的人类行为,解释世事的能力因而也有了质的飞跃。
有了这样的一个视角,重新回到“3000万光棍”的话题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该教授驳斥“3000万光棍”将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是危言耸听、杞人忧天的博文,其立论和分析的基础,正是价格决定竞争胜负的准则,也就是市场这一制度安排。无论是“收入高的男人,会优先找到女人,因为他们出得起高价”,还是“收入低的男人怎么办呢?一种办法是几个人合起来找一个老婆”,“价高者得”的竞争胜负准则再明显不过。
这里首先要指出其一个小错。“出得起高价”和“愿意出高价”不是一个概念。富人比一般平民有更强的支付能力,“出得起高价”,但是愿意不愿意“出高价”则是另一回事。而“价高者得”之价,指的是真实的出价。一个收入一般的球迷、影迷,愿意花高价买票看一场足球赛或者电影,但一个对足球和电影不感兴趣的富豪,却完全可能不愿意出价。这个富豪远比收入一般的球迷、影迷有钱,但他不愿意出价终究枉然,在球票和电影票的竞争中,胜者是愿意出高价的球迷和影迷,不愿出价的富豪则是一个负者。
大错是,上述提到,在该教授的博文中,无论是“收入高的男人,会优先找到女人,因为他们出得起高价”,还是“收入低的男人怎么办呢?一种办法是几个人合起来找一个老婆”,“价高者得”的竞争胜负准则再明显不过,意味着存在这样一个可以直接成交的市场。然而,男娶女嫁的婚姻行为,是非金钱物品,没有市价指引,不能在市场直接成交。在古代社会,曾经有过奴隶市场,作为奴隶的人,是一种明码标价的金钱物品,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但当今之世,不存在一个“老婆市场”,一个男子可以在这个市场直接购买老婆。或者要说,在一些偏僻的乡村,讨不到老婆的男子会出钱购买妇女做老婆。不错,存在这样的现象,但必须明白,这是人贩子拐卖妇女的交易,而非是一个“老婆市场”。顺便说一句,人类发明了包括市场、风俗、礼仪、伦理、宗教、法治等各式制度安排或者合约安排,来约束人们的竞争行为,但盗窃、抢劫、杀人这样的不幸事件依然常见,拐卖妇女也是其中的一种,从本质上说,其实是一种“毁约”——破坏社会公认的合约安排的行为。
那么,类似婚姻这样的非金钱物品,是不是不能用金钱衡量?回答是否定的。没错,非金钱物品往往不能在市场直接成交,所以其价值不能以市场价格衡量,但因为人们面临着替换选择,因而可以通过替换选择,用金钱物品来衡量非金钱物品。在若干年前,区区在下写过一篇《爱情何价,婚姻何价》的文章,其中写道:
“爱情、婚姻、名誉、信仰、生命、自由……诸如此类的东西,毕竟与我们在市场上可以看到的物品不一样,那些物品,直接以货币标注价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成交。那么,爱情、婚姻、名誉、信仰、自由之类的非金钱物品如何定价?这需要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不是从‘买’的角度,而是从‘卖’的角度来观察。经济学中有一条替换定理,该定理说,因为在现实世界中资源是稀缺的,为了得到一件喜欢的东西,人们通常愿意(也是不得不)付出另一件喜欢的东西。‘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不错,有钱买不到生命,但现实中我们常见有人为了区区钱财铤而走险,最终丢了‘卿卿性命’;有钱买不到爱情,但现实中我们常见有人为了‘一张长期饭票’而委屈自己一生;有钱买不到友情,但现实中我们常见有人为了荣华富贵而出卖朋友……”
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替换关系,因此非金钱物品可以用金钱物品来衡量。但是,非金钱物品本身没有市场,没有市价指引,不能在市场上直接成交。爱情之价和婚姻之价,不是“市价”,而是“代价”,这些东西的价格,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倘若你认为它重要,它可以重若泰山,价格可以高到“价值连城”以至无价;倘若你认为它无聊,它可以轻若鸿毛,价格可以打折以至便宜到无以复加。
纵观人类的历史发展,男娶女嫁的婚姻行为,主要是受到风俗、礼仪、伦理制度安排的约束和规范,当然,在当今之世,法治也很重要。婚姻行为并非一成不变,从“知其母不知其夫”到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再到如今主流的“一夫一妻”,随着风俗、礼仪、伦理制度安排的变迁,人们的婚姻行为随之而变。不错,即便在当今之世,世界的某些地区和部落,一个人还可以娶很多个老婆,或者“兄弟几个合娶一个老婆”,这是该地区和部落特定的局限条件,以及当地风俗、礼仪、伦理所决定的,为当地的人们所接受。但在当下的中国,在现有的风俗、礼仪、伦理制度安排下,人们所能接受的主流婚姻行为,没有疑问,是“一夫一妻”。因而,“低收入者合起来找一个老婆”这种观点不会被人们所接受。局限不同,风俗、礼仪、伦理有别,是以婚姻行为不同也。
不同于法治的“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风俗、礼仪、伦理这样的制度安排,其存在往往持久,转变缺乏弹性,调整不易而漫长。其变革的交易费用之高,远在人们的想象之外。因此,可以推断,在可见的未来,“合娶老婆”不会为人们所接受,在法律上既不会得以实现,在事实上也不会被人们所选择。现实的证据有两个,其一是“合娶老婆”论提出之后社会舆论一边倒的反弹,显示着人们观念的不接受;其二是在国内一些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越南新娘”近年来颇受欢迎。这是当地男子因为贫困娶不起国内媳妇后所做的选择。他们的选择以事实证明,在低收入条件下,他们不是选择“几个人合起来找一个老婆”,而是另辟蹊径,宁愿娶外国女人也要坚守“一夫一妻”的婚姻。
传统经济学拘泥于市场这一制度安排,解释世事的能力有限,但引入交易费用和合约安排,填补了“经济学的缺环”之后,经济学的境界陡然开阔。但凡人类的行为,不管是市场还是非市场行为,均在其解释范畴之内。该教授错误的经济分析,错不在经济学,而在其对经济学没有足够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