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证据的,该怎么办?
权威解答
举证时限,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间限制。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逾期提出证据的,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举证时限的确定有两种方式:(1)法院确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2)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以案说法
甲养的宠物狗将乙咬伤,乙起诉甲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受理案件后,要求当事人在45日内提交证据,乙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相应的证据,但被告甲却在期限届满后的第三天提交乙逗狗的监控录像及证人(当时正好路过,看到乙正在逗狗),并解释由于寻找证人才逾期提交。问:法院该如何处理?
分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本案中,乙按时提交了证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甲却逾期提交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的规定,甲逾期提交的证据,可能不被法院所采用。但是,这一规定在实践中的执行效果较差,因此新民事诉讼法作了修正,“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进一步规定,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据此,甲逾期提交证据理由正当,且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交,此时,法院应当采纳该证据。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9、100、101、10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