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在你身边的99个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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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快毕业了,却被老师催促签订毕业就业协议,怕对自己不利,该怎么办?

◎案情介绍

小孙快大学毕业了,参加了不少求职面试,好不容易才联系好一家公司准备去那里上班。这时候辅导员赵老师找了小孙,督促他与那家公司签订一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小孙不清楚这个协议是什么,其属于什么样的性质,担心贸然要求公司和自己签订这份协议书会让到手的工作没了,心里很是不安。于是,小孙拨通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相关事宜。

◎律师分析

本案主要涉及一个概念:毕业生就业协议。它通常也被叫作“三方协议书”,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的表格。它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因此在本案中,学校辅导员督促小孙和公司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符合规定的,而且应该说,小孙签订协议书的行为可以同时使得学校、公司和自己三方的权益都得到保护。

下面再简要地介绍一下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就业协议审批签证;

(4)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就业协议书送达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5)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就业协议书反馈给用人单位。

本案中,小孙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和公司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当然,需要注意的是,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