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现状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内容梳理
国内关于校园安全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主要集中于学生伤害事故(谭晓玉,1999;李晓燕,2000)、学校安全教育(邹浩良,1999)、具体安保措施的经验介绍(冉幼义,2000)等方面。2003年之后,国家发生了SARS、汶川地震等公共安全事件,民众权利意识随之增强,校园安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引起学者的注意,开始探讨校园安全的治理(王鹰, 2004),并引入国外经验的介绍研究(陶一鸣,2005)。2010年,我国连续发生几起暴力入侵校园伤害事件及校车安全事件,校园安全研究进入新高潮,研究视角与内容更加多样化,如公共管理学视角下的校园安全治理研究(尹晓敏,2011),社会安全视野下的学校安全立法研究(方益权,2018),法学视角下的校园安全立法研究(林鸿潮,2011)等,学者从不同视角提出了解决校园安全问题的路径。
总结来看,目前我国关于校园安全的主要内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校园安全立法研究
自1999年有人提出校园安全立法议案开始,教育学与法学的学者都开始关注校园安全立法研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立法的必要性、立法模式、立法技术与立法内容等问题。
林鸿潮从应急管理立法的角度,探讨了学校安全立法,提出“学校安全立法的目标和功能是为学校应急管理机制的有效、有序、有力运行提供支撑和保障。在立法模式上,应当选择制定一部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用于调整学校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的、公私合体的统一立法。其立法原则包括实质法治原则、权力优位原则、比例原则、权责能统一原则等,而立法的制度框架应主要围绕学校应急管理中的关键机制展开,兼及学校应急管理体制和学校应急预案制度”。[48]
方益权从社会安全的视角,研究了学校安全立法,认为“学校安全是一个系统性的概念,包括校园安全与学校外部安全,与社会安全互相交融,并不存在超然于社会安全母系统而独立存在的校园安全。以符合学校安全形势的社会安全理论为指引,突出强调安全治理,着力提升学校安全维护过程中多元责任主体协同参与、有效整合和运用各种资源的能力,并着眼于安全治理过程中校内、校外协同防范和危机处置机制的构建,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法》,才能更有效地推动我国学校安全治理的制度化与法制化”。[49]
李昕从立法技术视角的现状分析,指出目前有关学校安全的立法在体系化方面存在着基准规范缺位、规范体系层级断代、多头立法、内容交叉重复的缺陷;在文本内容上存在着规范性欠缺、目的定位与逻辑起点不统一的内在瑕疵。鉴于当前的现状,制定一部功能与属性定位科学、合理的规范性文件——《学校安全条例》,明确其作为基准法的功能属性、作为行政法规的层级属性、作为客观规则的性质定位,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统领学校安全规范体系,完善学校安全规范的体系化,是实现学校安全保障制度化的现实需求。[50]
姚金菊聚焦于学校安全立法模式,认为“有关学校安全立法的建议多停留在中央立法层面,而较少关注地方立法,并且对综合立法和单行立法模式的选择缺乏深入讨论。从我国已有的学校安全立法来看,学校安全问题的发生既有立法不足的因素,也有执法不力的原因,未来学校安全立法要充分考虑到现实性和可行性,以及学校安全自身的特殊性和综合性。要解决现有学校安全立法不足和基于立法粗疏及可操作性差导致的执法不力问题,当前最优选择是制定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而非行政法规层面的学校安全条例”。[51]
2.共同治理视角下的校园安全治理
伴随着共同治理理论的兴起,学者日益将共同治理理论运用到校园安全治理的研究,从不同角度倡导校园安全共同治理,并提出了不同的对策与建议。
覃红霞、林冰冰通过分析美国校园安全治理的经验,指出我国高校校园安全管理虽然形成了自己的优势与特点,但仍有必要总结美国高校校园安全的治理经验,构建多层次的校园安全共治模式。[52]方益权教授等著的《中国学校安全治理研究》从社会安全视野系统研究我国学校安全协同治理。强调平安社会和安全学校同属于一个语境下的“母子安全系统”。从主体协同视角分析了学校安全治理的职责分界。
一些学者借鉴国外校园安全体系构建实践的经验,提出政府、学校、家庭、社区多方介入建构校园安全防御机制的整体方案。杨九斌、武亚丽介绍了日本建立的校园安全防御机制,主张建立学校、政府、社区共同构建的校园安全防御机制。[53]余中根根据美国巴尔的摩市的经验,认为应该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联合作用,建构“学校—家庭—社区”合作的校园安全防御机制。[54]易招娣 [55]则认为,借鉴域外经验,将政府、社区、学校和家庭等社会群体组织有效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的主体体系之中,并注重发挥社区在平安校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立体化的社区犯罪预警机制,将危及校园安全的社区犯罪隐患消灭在萌发阶段,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3.校园安全事故责任及应对研究
谭晓玉(1999)[56]探讨了未成年学生的监护权与学校管理职责性质,认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职责。李晓燕(2000)[57]区分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分类,指出了不同类型的事故要求从不同角度采取预防措施。劳凯声(2004)[58]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界定为基于教育与受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称为教育法律关系。其指出解决学校事故问题可供借鉴的思路是把办学的风险适当分散到社会,使学校事故的赔偿责任社会化。随着法治意识的增强和公民维权意识的增长,伴随着越来越多校园安全事故司法诉讼的发生,一些学者开始从司法诉讼的角度探讨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59]另外,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每年出版的《中国应急教育与校园安全发展报告》在总结和归纳上年度我国校园安全及应急教育与管理方面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改进的建议。
4.校园安全具体领域研究
随着校园安全形势的复杂化,校园安全隐患也呈现多样化的状态,不同类型的校园安全风险日益以不同形式呈现出来,需要学者从不同学科视角探讨校园安全具体领域的问题。
在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方面,伴随着热点事件的不断出现,国内诸多学者展开对校园欺凌的深入研究。例如,姚建龙(2017)对校园欺凌对策的研究,申素平、周航(2018)对校园欺凌的概念解析 [60],马焕灵(2017、2018)对国外校园欺凌立法的比较研究,杨岭、毕宪顺(2016)对校园欺凌社会防治措施的研究等。
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方面,程天君、李永康 [61]分别以校服、校餐、校舍、校车为例,指出从根本上解决校园安全问题,应从日常生活抓起,制定完备系统的政策体系,实现由“应急式”到常规化管理的转变。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撰写的《学校公共安全的现状与风险防控策略》、黄丽撰写的《风险社会理论对我国学校安全问题的启示》、林鸿潮主编的《中小学安全管理标准化》都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的建议。王鹰撰写的专著《创建安全的学校——学校安全管理与法律研究》从法学的视角对学校安全立法、司法进行了研究,冯帮撰写的《论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风险的预防性评估》阐述了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风险预防性评估的内容,提出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风险预防性评估的具体操作流程。石连海撰写的《学校安全问题分析与对策》指出目前学校的安全问题形势严峻,需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安全法律保障体系,拓展学校安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体系等方式加以解决。
在校园安防建设方面,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策略,如牟丽娇、陈菊娟 [62]对重庆市设立专职的校园警察以及许多学校增加校园保安的武装配备进行研究。还有一些学者从信息安全角度提倡提升校园信息化安全建设等(谭武,2011)[63]。
在校园安全教育方面,杨九斌等( 2010)认为,要注重校园自身的安全教育,呼吁校园周边社区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陈荣武( 2010)[64]认为应建立校园安全教育管理体系,学校要将生存和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和逃生训练。张善根根据我国校园暴力难以防控的原因和学校社会工作的优势,提倡将学校社会工作介入校园安全工作中 [65]。
另外,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学者也开始注意到新媒体对校园安全事件的影响。例如,李青鹰在2016年的硕士论文《校园安全类热点事件网络舆情应对研究》中,通过对我国2013年至2015年爆发的校园安全类热点事件网络舆情进行统计,归纳出我国校园安全类热点事件网络舆情的发展现状,提出了改进相关部门应对网络舆情的建议。陈世华教授撰写的《新媒体参与校园安全治理的逻辑与进路》,指出新媒体参与校园治理符合善治的理念,新媒体参与校园安全治理需要将主动性与多元化相结合、时效性与延时性相结合、广泛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合法合规和人文关怀相结合,营造“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国外对于校园安全的系统研究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校园安全作为一个全球性话题日益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高度关注。相比国内研究,国外研究更侧重于实务领域的具体问题研究。如Katherine T. Bucher(2005)认为学校安全工作不仅要解决校内打架斗殴、枪击等问题,还包括被嘲笑、戏弄、侮辱、种族和文化等方面的歧视。Kevin Jennings(2010)则认为不仅包括师生的身体安全,还包括心理安全。还有学者对学校安全的具体对策进行研究,如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研究(Dan Olweus 1991),针对反校园暴力法案实施效果的研究(Troy M. Terry,2010),针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经费保障研究(Kenneth S. Trump, 2010),针对如何创建和保持安全和互相尊重的学校氛围研究(Heather Dwyer Sadlier,2011)等。英美等国都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立法,把建设安全的学校作为国家的教育目标。英美等国一般都建立负责学校安全的专门机构,且这些机构都有专项资金实施相关的项目和计划。美国教育部设有安全和无毒学校办公室,制订、推荐和协调改善学校安全的有关计划与活动的政策。英国在教育与就业部部长属下设立了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其职责是支持、鼓励、维护和改善学校和周边安全的有益实践。普遍重视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及教职员工在维护学校安全方面的管理和法律责任,并强调与警察等相关机构的合作。
(二)目前研究现状的特点
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可以看出,针对校园安全的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校园安全的研究范畴不断拓展和延伸,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化。从最初局限于校园内部的安全教育、个别安全事件的研究,逐步拓展到学者对校园周边及社会安全对学校安全风险因素的影响研究;从局限于学校主体本身的安全管理研究,延伸到学者对公安、卫生等行政部门、社区、行业组织等职责的研究;从传统的学校物防、技防、人防的研究,拓展到新媒体、网络等对校园安全影响的研究。可以看出,校园安全问题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日益复杂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研究凸显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对校园安全保护的具体经验性研究较多,校园安全的理论性研究较少。学者多从实践经验总结的角度来探讨校园安全防控的具体措施,有学者提出应从日常生活抓起,实现由“应急式”到“常规化”管理的转变,建构“学校—家庭—社区”合作的校园安全防御机制等,为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指导作用。但现有的经验性研究显现表面化和碎片化,没有完整和适合的理论体系作为支撑,容易导致实践中校园安全治理很难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
三是关于校园安全事故处理的研究较多,而事前预防和事后救助没有与之形成相对完善的体系研究。安全事故处理作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很多学者对此提供了很有价值的研究。但是,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应是一个整体系统,如果忽视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的研究可能会大大增加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成本,而目前校园安全的风险防控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研究体系。
四是不同学科视角得以在研究中运用,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有待进一步深入。目前学者从教育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不同学科角度进行研究,既有创新性,也有局限性,因为学科知识的限制,其研究多侧重于学校安全的某一个方面,而缺乏对学校安全进行整合性、系统性的研究。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本身是由不同环节构成,各环节特性和当事人诉求不同,单一学科视角无法合理适用于学校安全的每个阶段。同时,目前的研究缺乏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指导作用,在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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