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村电子商务政策及陇南电商扶贫工作战略布局
第一节 政策梳理
一 国家政策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在2015年相关政策密集出台的基础上,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累计出台相关政策文件40余个,基本完成了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部署。2014~2016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明确提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2014年的全国扶贫工作会议正式将电商扶贫纳入国家扶贫的主流政策体系。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将电子商务扶贫作为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的重要扶贫手段、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
2015年2月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电子商务、商贸、物流、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中央财政将拿出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5月《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将在1万个行政村开展光纤到村建设,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或移动宽带。与此同时,农业部提出加快信息进村入户试点,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个村级信息服务站。要加快完善以宽带为重点内容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统筹使用,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持续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工作。
2015年7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专题部署了“互联网+”现代农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并提出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该项政策从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提升网络化服务水平、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四个方面对发展新型农业进行了指导和规范。
2015年8月,商务部等19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文件明确提出将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计划到2020年,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并从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环境等几个方面指明了农村电商的未来发展方向。在扶贫方面,具体要求是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主要从提升交通物流和网络通信水平、增强利用电商创业和就业的能力、推动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网上销售平台等几方面入手。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0月发布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11月29日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精准扶贫成为扶贫攻坚战的重要方略,并提出实施电商扶贫工程。
2016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文件加大对“农村电商”的关注力度,并从“互联网+”现代农业、“建立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四个方面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加以引导,并提出鼓励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农村电商服务,支持地方和行业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2016年4月,《“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明确了未来三年的总体目标——到2018年,农业在线化、数据化取得明显进展,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基本实现,生产智能化和经营网络化迈上新台阶,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缩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具体而言,一是大力推进物联网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农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提质增效;二是农业管理进一步高效透明,农业资源管理、应急指挥、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等基本实现在线化和数据化,建成国家和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初步建成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三是信息进村入户,村级服务站建设覆盖到全国行政村总数的一半以上,农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
2016年10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文《加快实施网络扶贫行动》,将网络扶贫的目标定为实施“网络覆盖工程、农村电商工程、网络扶智工程、信息服务工程、网络公益工程”五大工程。实施农村电商工程,具体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扶贫网络博览会”“推动互联网金融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1]2016年11月,国务院扶贫办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提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平台、突出特色;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社会参与、上下联动;鼓励创新、典型引路”的原则。该项政策还对电商扶贫提出了具体目标。即加快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逐步实现对有条件的贫困地区的三重全覆盖:一是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二是对有条件发展电子商务的贫困村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三是第三方电商平台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贫困县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商扶贫行政推进、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溯源、人才培养等体系。到2020年,在贫困村建设电商扶贫站点6万个以上,占全国贫困村50%左右;扶持电商扶贫示范网店4万家以上;贫困县农村电商年销售额比2016年翻两番以上。
2016年7月,商务部颁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6个方面的具体建议,包括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并对功能、建设和服务等要求进行了系统阐述。同时,商务部印发的《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指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加快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和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
规划方面,2016年12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发布了《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建设电子商务发展框架的五大任务,包括加快电子商务提质升级,全方位提升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竞争层次;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全面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电子商务要素市场,推动电子商务人才、技术、资本、土地等要素资源产业化;完善电子商务民生服务体系,使全体人民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优化电子商务治理环境,积极开展制度、模式和管理方式创新。2016年11月,农业部出台《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新的目标,即到2020年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长保持在40%左右。商务部印发了《全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积极推进电商物流渠道下沉,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延伸服务网络。结合农村产业特点,推动物流企业深化与各类涉农机构和企业合作,培育新型农村电商物流主体。充分利用“万村千乡”、邮政等现有物流渠道资源,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农村扶贫等工作,构建质优价廉产品流入、特色农产品流出的快捷渠道,形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此外,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程,整合县、乡镇现有流通网络资源,发展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型连锁企业和物流企业完善农村服务网点,发挥电商物流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构建中的支撑作用。支持建立具备运营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功能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发展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
钮钦对政策进行分析后指出,从数量上来看,环境型政策工具以绝对优势占比最多,供给型政策工具的比例适中,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占比微乎其微。整体来看,现有的扶持更多地使用了环境型政策工具,这符合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的现实,也表明政府更倾向于通过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的软硬件生态环境来培育农村电商生态系统。[2]
二 地方政策
2015年4月7日,陇南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电商扶贫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015年3月27日,陇南市委办公室发布了《陇南市电商扶贫试点工作方案》,指出,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立足基层、以点带面,政策扶持、依托市场,社会参与、整体联动”的基本要求,把电商扶贫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谋划,通过试点,建立完整的电商扶贫行政推进体系、网店服务体系、网货供应体系、网络物流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特色产业开发、包装加工、网货供应、快递物流、网上营销等贫困乡村电商扶贫产业链,提高电子商务在贫困乡村的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提高贫困乡村农产品网上交易量,探索出一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电商扶贫路子。工作方案包括六个部分,一是建立电商扶贫行政推进体系。在市、县(区)、乡(镇)、村成立电商扶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组建电商协会,专门负责电商扶贫的政策制定、顶层设计、协调指导、工作推进、检查考核等。加强与国家和省上有关部门、国内电商企业、研究机构、新媒体等方面的沟通联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驻村工作队要全程参与电商扶贫试点,负责指导、帮助试点方案的实施。二是建立电商扶贫网店服务体系。扶持1个市级电商扶贫产业孵化园,建立9个县(区)电商扶贫综合服务中心。在试点乡镇建立电商扶贫服务站,每个乡镇扶持发展3~5家示范网点。在试点村设立电商扶贫服务点,每个村至少开办1个电商扶贫网店,作为电商扶贫的“码头”,形成完备的电商扶贫服务体系。三是建立电商扶贫网货供应体系。根据贫困村和农户实际确立特色产业主打产品,组织指导标准化生产,提供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农户从事网货生产加工,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认证一批网货供应定点企业,为网店提供丰富充足的资源。四是建立电商扶贫网络物流体系。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步伐,利用无线、有线相结合的办法,扩大通信网络覆盖面。扶持邮政系统和大型物流企业在贫困乡村设立快递代办点,鼓励发展面向乡村的“草根物流”,降低网店运营成本。五是建立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建立培养基地和师资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为每个试点村至少培训1名电商应用人才和合格的信息员,每户至少有1人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实现电商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专业的电商人才培养基地和师资队伍,为电商扶贫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六是建立电商扶贫考核评价体系,既考核网店数、销售额,更注重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情况,促进电子商务与扶贫开发深度融合。
2015年6月,甘肃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扶贫办出台了《甘肃省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把电商扶贫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为重点区域,以225个特困片带622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对象,通过发展贫困地区电子商务,不断扩大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网上销售规模。该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17年,全省70%以上的贫困乡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有一能”,即县有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该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推进宽带网络建设,推动贫困地区光缆入乡、入村,部分光纤入户,扩大贫困地区互联网覆盖面。到2017年,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绝大多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二是强化物流快递支撑。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贫困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到2017年实现物流快递乡镇基本覆盖,功能覆盖到村。三是壮大贫困地区网上经营主体。主要是采取教育培训、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方法,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对暂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村,鼓励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未就业大学生等在乡服务站、县服务中心或电商扶贫产业园内开设扶贫网店,代销产品。四是加强贫困地区网络品牌的培育。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原则,确定贫困地区主打产品、主导品牌,并支持这些产品申请“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认证。五是强化电商扶贫金融服务支撑。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给予小额信贷支持。同时鼓励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在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或代办点,改善贫困地区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条件。六是注重试点示范引领。实施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扶贫试点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三项示范创建工作,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覆盖。同时,推进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计划落地,利用大平台提升甘肃省电商扶贫质量水平。
2016年,甘肃省成立了由分管省长任组长、省直28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甘肃省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8号),文件指出,2016年,要在全省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乡、村)、示范企业、“优秀网店”,每个市州不少于2个电子商务示范县,贫困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全部建成,30%的乡(村)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点)。90%的行政村通宽带。农村电商培训全覆盖。到2017年,全省70%以上的乡(村)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交易额增长20%。80%以上行政村通光纤,95%以上行政村通宽带。每个村至少培训1名电商应用人才和信息员。实现物流快递到乡镇,功能覆盖到村。2018~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实现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农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的目标,初步建成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
2016年9月,甘肃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该方案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功能配套,打造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的网上新渠道。支持甘肃省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本土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发展,以农产品、林果产品、民俗产品为重点,推行网络定购定制,打造个性化产品,促进产品网上外销;针对农村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需求特点,从供给端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结构化匹配能力,带动工业品下乡,拓展农村消费市场。鼓励具有本地结算功能的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特色农产品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宣传、推广、销售,扩大甘肃省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打造“网上供销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多种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鼓励邮政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农村快递物流资源,建设改造农村快递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