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电商扶贫
第一节 相关概念及特征
一 农村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指基于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网上进行商品买卖的交易活动[1]。近些年来,许多学者将农村电子商务进行了相关概括和分析。其中,一部分学者聚焦于农业电子商务的研究和分析,指出农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就是以网络为媒介,利用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进行农产品交易的一种模式,包括利用信息化进行农产品产供销的信息更新和发布、农业生产及管理、农产品的网络营销、农产品资金电子支付、产品物流配送和管理及客户关系管理、劳动力输出服务、农业技术支持、医疗卫生服务、娱乐服务等内容,涉及包括政府、涉农个人商户、物流配送中心以及监管机构等在内的不同主体以及参与者[2]。除了农业电子商务以外,郑英隆、潘伟杰指出农村网民作为农业电商的主要参与者,会将农产品及其加工、购销、配送等相关环节导入电商系统,同时以消费者身份网购各种生活用品,消费信息,也创造信息,也就是说,农村电子商务既包括农业经营行为也包括农户的网上消费行为。[3]农业领域的电子商务表现出草根创业、作坊式生产、同业集聚和协同性的特征,[4]而我国农村电子商务消费市场则表现出从众性、周期性、实惠性、炫耀性等特点。[5]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机制是:自下而上和由点到面的发展路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拓展信息化的有力杠杆,农民是农业电子商务的核心主体,需要借助于社会性力量来克服某些节点上存在的发展瓶颈[6]。
农业电子商务可以发挥的作用如下。一是促进农村专业化分工和农业产业化,这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主要路径之一。农村电子商务可以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障碍,降低农业生产中的风险、农业产品的交易费用和成本,可以解决农村的信息鸿沟和农产品流通不畅的问题,提高交易速度,促进资金的快速流转,从而提高农业的经济收入。二是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高效就业,这是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安置路径之一。三是农业电子商务有利于农村中小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四是改变农民购买方式,拓展村民消费资料来源,改善农民消费方式,形成消费品种新组合,消费结构上促进信息消费增长和消费升级。五是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技术知识从电商企业或网店中溢出。电子商务应用者通过“干中学”获得知识,吸收能力越强,获得的知识也越多,同时引发村民群体学网、上网、用网,增进村民网络经济知识,形成群体知识效应。[7]
二 农村电商扶贫
与传统的救济式扶贫相比,电商扶贫从分类上应归属于开发式扶贫,即在国家必要支持下,利用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逐步形成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解决温饱问题,脱贫致富。
农村电商扶贫模式是电子商务模式中的一项社会服务性的模式概念,[8]即政府及社会各部门企业依靠互联网技术并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帮助贫困地区农民销售农特产品及一些旅游商品,帮助农民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在网上购买所需生产生活资料,进行一些网上交易活动等,并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一系列服务,以达到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异,并辐射带动更多的山乡群众发家致富的目的,从而提高贫困地区扶贫效率的一种扶贫模式,电商扶贫的基本内容包括产品的网上销售、生产生活资料购买、农民自主就业创业、网络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服务保障等。[9]农村电商扶贫模式除具有电子商务模式的基本特征外,也有其独有的特征,即多样性和特殊性相结合、营利性和服务性相结合、农村扶贫和电子商务相结合。[10]电商扶贫这种扶贫方式具有市场导向性、资源整合性、市场环境带动性以及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的跨越性等特点。[11]
电商扶贫突破贫困区域与微观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发展基础与稀缺资源依赖”的限制,对于传统资源要素与发展方式展开“碎片化”分解基础上的“重构”,有利于实现助贫增收目标。电商扶贫之所以能被作为一个独立的扶贫模式来对待,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互联网环境下电商时空经济特征可以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发展的“信息鸿沟”与“孤岛效应”;二是农村是扶贫攻坚工作的主战场,将互联网思维与电商基因注入农业,可以助力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盘活农村市场。[12]电商扶贫引领农民对接市场,为农户提供低成本网络创业条件,使农户实现致富,此外,电商扶贫通过产业化扶贫路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及城乡一体化发展。[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