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从社区研究中透视社会结构
(一)社区研究的理论渊源
本研究采用社区研究的方法。社区研究在欧美有着深厚的学术渊源,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7年出版了理论性著作《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在书中,他将Gemeinschaft解释为由同质性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出入为友、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社会群体,与工业社会中彼此陌生的、异质性的Gesellschaft相对照(滕尼斯,2019)。Gemeinschaft尚没有地域性的含义,只作为传统乡村社会的人与人之间关系和民情的一种理念型。后来他的这一概念被引介到美国,被翻译成英语community(中译为共同体或社区),逐渐加入地域性的含义,且受到以帕克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的发扬。芝加哥学派将社区研究的方法应用于城市社会的研究。按帕克对社区的定义,社区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群汇聚,包含人口和组织的地理分布、经济结构以及由政治、文化体系构成的规范体系。从帕克与步济时合编的《社会学绪论》一书中就可以看出社区研究在芝加哥学派构建的社会学理论框架中的位置,它是作为“人格-文化”、“共生-协和”、“社会化”、“集合行动”和“‘文物’制度”这五部分中“共生-协和”的一部分。帕克在“人格是文化的主观部分”这一社会心理学观点的基础上,论述社区与社会、隔绝与沟通、距离与亲密这些都市社会学和人文区位学研究中的根本性问题(吴文藻,2010)。
社区研究的另一个理论渊源要追溯到新派文化人类学,该学派突破了旧派文化人类学的局限。旧派文化人类学在方法论上的一个很重要的武器就是“遗俗”说,该学说认为可以从已经失去其原来意义的自古传下的风俗,即从“遗俗”中推知它原来的意义,据此推测古代社会的性质,重构历史发展阶段。旧派文化人类学将文化视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研究就是要发现这个实体本身的发展规律,并且可以将文化中的不同要素视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在不同的空间和时间框架中整理出一套合理的逻辑体系。这些研究主要通过文本来开展,比如弗雷泽的《金枝》,因而这些学者被称为“坐在摇椅上的人类学家”。新派文化人类学以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为代表。马林诺夫斯基倡导要进入群体的生活中去看“文化”,“文化”是有哭、有笑、有感情的举止言行的活的文化;“文化”是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人工体系,各个部分彼此联系在一起。这种实地研究的精神和文化的整体论与系统论体现了新派与旧派文化人类学的实质性区别,亦是对社区研究方法影响最为深远的理论基础。
(二)社区研究的不同实践
社区研究方法于20世纪30年代传入中国,成为以吴文藻、费孝通等人为代表的燕京学派推动社会学中国化的最为重要的研究方法之一。这一方法的应用几乎同时受到了两股西方社会科学思想力量——以帕克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和以马林诺夫斯基、拉德克利夫·布朗为代表的文化人类学的影响。
若将社区研究理解为对社区的研究,那么它就不是一种特定的方法,而是有多种多样的实践形态。对此,吴文藻(2010)总结了五种:①社会调查;②文化人类学;③人文区位学;④地域调查运动;⑤文化社会学。其中,文化人类学与文化社会学最接近。吴认为马林诺夫斯基以文野之别来区分文化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不甚妥当,文化人类学只是社会学应用到原始部落研究的一部分,他更赞同布朗的观点——对老一代文化人类学以民族学命名之,而将新一代文化人类学称为比较社会学或功能派文化人类学,涂尔干年鉴学派便是比较社会学的先锋,这样就把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之间的隔膜打通了。功能派文化人类学的功能观点与社会学中的社区观点在内在精神上是完全一致的,功能观点是一种实地研究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之所以会被中国社会学所吸收,主要原因在于当时中国正处于民族救亡之际、西方文化进入而自身传统文化的主体性受到动摇之时,功能派文化人类学重点考察各文化元素在整个文化体系中的功能位置,给我们提供了关于西方文化何者可取、中国文化何者可留的取舍标准。
人文区位学始于西方农村社会学[1],后被帕克开创的芝加哥学派大力发展。他1934年在燕京大学的讲学直接推动了中国社会学社区研究的发轫。都市社会的研究之所以会在美国如火如荼地展开,原因在于帕克对于美国社会丰富的经验感,以及芝加哥学派对芝加哥城的研究与当时美国社会的气质是深度扣合的。吴文藻对此有过一段很深刻的评论:
帕氏终觉得美国社会不是农业社会,而是工商社会,欲明了美国社会的本质与特性,必从研究都市社区起始。他且深信都市为文明的发源地;欧美的近代文明是都市文明……欲明了近代文明、近代社会、近代人以及近代社会问题,必先明了近代都市生活与都市环境。(吴文藻,2010)
而对于以农为本的中国,帕克则敏锐地指出中国社会学应集中研究乡村社区,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的根本不同乃是乡村社会与都市社会的不同,亦是农业社会与工商社会的不同(吴文藻,2010)。他此次来华讲学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学界的研究思路,打破了以往多数学者从改良现实问题出发而进行社会调查(大多收集描述性资料)的局面,转而做旨在认识社会、解释社会和呈现各部分复杂关系的全相的社区研究。
(三)社区研究的传承与发展
费孝通早年对江村、禄村、易村和玉村四村的实地研究是社区研究中国化的典范,其中一个基本的预设是:文化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衍生出的一套手段,是与其所处的环境“中和位育”的结果,因而不能孤立地看某一个方面,而要将物质设备、精神文化、语言和社会组织各个要素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探求不同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马林诺夫斯基,1987),试图获得关于社区的一幅完整的图景。
我们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传承了燕京学派的社区研究方法。我们不是带着具体问题进入村庄进行专题性调研,因为每一个社会面向都是彼此交织、相互勾连从而构成社区的整体,单从某一个方面切入可能会“盲人摸象”或过度阐释,况且富有社会学意味的问题意识恰恰是在不同社会面向的边界、交织处生发出来的,发现各个部分之间的张力方能使我们迸发出思想的火花。因而,我们首先需对村庄中的经济生产与社会生活有整体性的理解和体会。本书对社会结构的理解是以己为中心逐渐推出来的,从家庭扩大到家族,再扩大到村庄社区,最后到更广阔的市场与国家,试图从外在的器物工具、行为方式中理解村民的内在精神气质。
但是以何种思考框架来达致对社区完整的、深度的理解和体会?我们是将收集到的调研材料纳入一定的社会事实的范畴来进行思考和体悟的,因而这一范畴会影响什么容易被我们感受到、什么难以被我们感受到。正如法兰克福学派所说的“fact is not enough”,仅仅收集事实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反思用来看这个世界的眼镜,反思我们的范畴。若将我们思考的范畴与费孝通的进行对比,则会发现两者有很大差异:费老在社区研究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理论自觉是工商业的发展如何影响农村的土地地权分配,因而他在对社区全局性进行把握时主要关注农村的人口、劳动力、土地、贸易、农民家庭生计等与农民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这一关注焦点一直延伸至他此后的小城镇研究,即晚年他亦关注城乡之间的生产与市场要素的功能关系,这与他早期“志在富民”的价值关怀是密切相关的;而我们的研究更关注霍布斯的经典命题——社会秩序何以可能?在中国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历史进程中,原有的社会联结纽带、秩序生成机制、人伦道德和价值世界如何嬗变?什么依然存续,什么已然瓦解?在外部现代性的影响和内部自我转型中,又逐渐生成了何种社会联结和秩序形态?也就是说,我们一直关怀的是如涂尔干的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这般的社会学原命题在中国这一“社会实验场”中如何经验性地演绎的问题。我们的研究中隐含了与费老笔下的中国乡土社会和西方现代工商社会这两种理念型的对比,同时结合村庄自身具体的社会变迁,反复穿梭于理论与经验之间以回应我们内心的这些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