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家庭日常生活水平自评
在调查过程中,主要询问了被访者如下问题:最近5年,您家的生活水平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您对自己当前的生活感到满意吗?总的来说,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这些问题有助于从主观层面上了解宁夏地区居民的生活改善情况,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本节涉及的变量操作化如下:
·生活改善情况(1=大大提高;2=有所提高;3=基本没有变化;4=有所下降;5=大大下降)
·生活满意度(1=非常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非常不满意)
·幸福感(1=非常幸福;2=幸福;3=一般;4=不幸福;5=非常不幸福)
表3-9是居住地、民族身份与生活改善情况的交互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生活水平改善情况和居住地存在相关关系(在0.01水平上显著),民族身份和生活水平改善情况不存在相关关系。总体来看,认为近5年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和有所提高的家庭占16.52%和59.7%,说明大部分家庭认为最近5年生活水平在改善。从城乡来看,农村居民认为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和有所提高的家庭分别占17.97%和59.87%,城镇居民认为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和有所提高的家庭分别占13.73%和59.39%,农村生活改善情况要相对好于城镇。从民族身份来看,汉族居民和回族居民认为生活水平改善的家庭分别占76.2%和76.27%,两者相差不大。
表3-10是居住地、民族身份与生活满意度的交互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生活满意度和居住地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在0.01水平上显著),与民族身份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总体来看,居民对自己当前生活感到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分别占15.16%和67.4%,生活满意度总体占比较高。从城乡来看,农村地区对自己当前生活感到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家庭分别占15.35%和69.18%,城镇地区对自己当前生活感到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家庭分别占14.79%和63.97%,农村地区居民的家庭生活满意度高于城镇地区。从民族身份来看,汉族家庭对自己当前生活感到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占13.88%和67.90%,回族家庭对自己当前生活感到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占17.02%和66.81%,两者相差不大。
表3-9 居住地、民族身份与生活改善情况
表3-10 居住地、民族身份与生活满意度
表3-11是居住地、民族身份和生活幸福感的交互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和居住地、民族身份不存在相关关系。总体来看,认为自己的生活非常幸福和幸福的家庭分别占16.68%和66.68%,认为不幸福和非常不幸福的家庭仅占2.77%和0.20%,这说明宁夏地区居民的幸福感较高。从城乡来看,城镇地区认为自己生活非常幸福和幸福的分别占17.02%和63.73%,农村地区认为自己生活非常幸福和幸福的分别占16.50%和68.21%,农村地区居民的幸福感高于城镇地区居民的幸福感。从民族身份来看,汉族认为自己生活幸福的家庭占15.82%和66.86%,回族认为自己生活幸福的家庭占18.09%和66.17%,回族居民幸福感略高于汉族居民。
表3-11 居住地、民族身份与生活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