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最根本的特征之一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而这个社会主要矛盾的表现之一是“经济一条腿长、社会一条腿短”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紧扣新时代,抓住矛盾、化解矛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关键的钥匙之一是加强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当然,也只有加强社会建设,才能通向社会现代化之路。
综观社会建设政策的演进、理论内涵与外延的丰富、地方实践的推陈出新,对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而言仍是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少系统的社会建设量化研究成果,二是缺乏以地域为例的社会建设考察。这对社会建设政策的完善、理论的改进、实践的创新是不利的。
那么,何谓社会建设?笔者的恩师陆学艺先生对此进行了学理性的界定。在他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一书中给出了符合中国研究实际的概念解释,所谓社会建设,就是指按照社会发展规律,通过有目的、有规划、有组织的行动,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利益关系,增进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福祉,优化社会结构,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现代化的过程。[1]本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概念,洞察当前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不平衡、不充分的两个方面主要表现,以市域社区研究为视角,通过考察西部中心城市成都市社会建设实践,结合相关绩效理论,对其社会建设绩效进行实证性量化研究。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是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思想,按照社会建设的内涵与外延,结合成都市实际,研究设计了成都市社会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这为社会建设量化问题研究提供了可参考的解决方案。这是第一个贡献。
本研究借助成都市委、市政府委托陆学艺先生“成都市社会建设规划”研究课题而展开,尤其是该课题研究过程中进行的“成都市社会建设状况调查问卷”为本研究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这为量化奠定了决定性基础。新时代的民生建设不仅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更需要有效回应“民声”,这就需要在社会建设绩效评估方面引入居民满意度评价,弥补原有主要依赖客观指标评价的不足,与时俱进地开展更为科学的绩效评估。这是第二个贡献。
以往的社会建设研究大都是领域性的研究,比如民生领域、社会管理治理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这些研究是小切口、个别领域的研究,对加强社会建设有一定推动作用。但加强社会建设,尤其是了解社会建设整体性实践,不仅应聚焦社会建设的领域建设,还应该在地域(比如市域、县域等)范围内对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进行整体考量,打总体战、系统战,以全景轮廓反映该地域的社会建设水平。这是第三个贡献。
以上谈到的是主要论点、分析内容和主要回答的问题,以及可能称得上的几点贡献。还有一个方面的观点需要强调,在学术界领域争论的,也是在本研究中进行回应的问题,即关于社会建设是领域建设,还是主体性建设,换言之,是社会建设,还是建设社会。当然,这个争论至今也一直存在。结合陆学艺先生对社会建设概念的界定,笔者的理解是,社会建设既是社会领域的建设,也是社会主体性建设。也就是说,社会建设与建设社会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互联系、互相促进的。如此成立,则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社会建设与建设社会之间的融通机制问题,对此问题的探讨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可以更好地加强社会建设,顺利推进社会领域的建设,同时,也可以更好地通过社会建设来建设社会,培育社会的主体性,这便是社会建设就是实现社会现代化的主旨要义。可以想象,所谓的社会现代化,不是社会没有问题、没有矛盾,而是即使社会有问题、有矛盾,也能够通过社会的建设以及社会自身的主体性,能动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本书的话题是老话题,从提出社会建设的概念至今已有16年。当时掀起了研究、实践社会建设的高潮,而随着时间推移,这种高潮有所消退,但这种消退并不意味着社会建设不重要,反而笔者认为进入新时代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引下,社会建设更为重要。例如,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又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清晰呈现,新时代的社会建设是由以“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为重要支点构成的。矛盾的转化、“两种制度”的确定,都说明社会建设更重要了,而且方向也更加明确了。继续掀起社会建设研究、实践的高潮已恰当其时!
希望本书的研究内容与观点能够为有此类研究兴趣的同志提供参考,当然本书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恳请学界同仁多多批评指正!
李晓壮
2020年6月于北京东城广内大街寓所
[1]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总报告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