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行业研究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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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展望

(一)监管框架进一步完善,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

资管新规已经给资管行业的混业统一监管奠定了基调,2019年,对于资管新规在不同金融子行业的执行细节会不断出台更多政策进行细化。截至2019年初,虽然针对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券商、私募资管等资管机构都已经有了进一步的相关政策,但是资管新规的执行层面仍然并不完全清晰,如对于净值化管理、投资者人数穿透、刚性兑付等焦点问题如何进行具体认定与执行,还有模糊之处。2019年,围绕资管新规形成的监管框架一定会进一步完善,为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做好准备。

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2020年过渡期将结束,2019年,对资管行业的检查和整顿进入最后关头,监管政策执行力度将进一步加强。2019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要求巩固乱象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动重点领域问题整治。

对于信托行业,更多的监管文件将陆续出台,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2019年初,信托监管工作会议召开,明确表示在2019年将推动《信托法》修订,推动“信托公司条例”和“信托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出台,“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资本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近期有望推出。

(二)主动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去杠杆、去通道化的监管导向下,主动管理类信托比例将进一步上升,事务管理类、被动管理类规模进一步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信托资产规模易下难上。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加入,混业监管的逐步推进,同业竞争将愈加激烈。大力加强主动管理能力,成为信托公司应对愈加激烈的混业竞争的唯一选择。

随着信托公司对主动管理能力要求的提高,财富管理能力建设成为补短板的关键。信托产品的发行长期依赖于同业业务,资金主要来自机构资金和银行代销。自主的财富管理能够极大地增强信托公司对资产的掌控,2018年以来,财富管理已经成为信托行业的重要建设目标。截至2019年4月末,68家信托公司九成以上设有财富管理相关部门并开展了财富管理业务。财富管理有望在2019年继续实现迅猛增长。

(三)风险防控提高到更重要程度

防范系统性风险将继续成为2019年监管的主基调。2018年11月“一行两会”下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继续落实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结合的理念,弥补监管短板,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23号文”指出,防风险与稳增长相结合,坚持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风险、治乱象。削减违规存量问题与遏制违规增量问题相结合。

2019年,外部环境愈加严峻,宏观政策继续保持稳健,去杠杆、调结构的政策目标会继续坚持,信托风险资产存在较大处置压力,同时也存在遏制风险资产规模进一步上升的压力。信托公司一方面需要着重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加大风险处置能力建设。

(四)服务类信托得到长足发展

“信托业务要坚持发展具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发展以受托管理为特点的服务信托,发展体现社会责任的公益(慈善)信托”[4]成为信托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监管机构也在计划调整和完善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尝试按照信托活动形式、法规适用范围、具体业务属性三个层次,将信托业务划分为三大业务板块、七大业务类型。

在监管的鼓励下,证券投资运营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家族信托等突出风险隔离、财富管理等一系列服务功能的信托类型有望得到发展,为信托回归本源提供可行方式。


[1] 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出台时的答记者问中,均明确私募资管产品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

[2] 2018年信托资产规模同比下滑13.50%,信托业务收入同比仅下滑2.91%。

[3] 考虑到部分信托公司将其财富管理团队的收入单独计算,而未列入信托报酬,实际信托报酬率可能还要高。

[4] 2018年中国信托业年会在北京召开,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黄洪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