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路径探索:以青海省海东市实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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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的基本情况

海东市共有市直机关55个,所辖四县两区共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省驻市县(区)单位343个。其中乐都区有48个,平安区有31个,民和县有57个,互助县有68个,循化县57个,化隆县有82个。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海东市结合本地区机关单位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八进”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方案》,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各部门,以及部门的派出机构,人民团体、省驻市单位结合各自的业务职责特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2018年,海东市印发了《海东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方案》《海东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各级机关单位以“重政策促落实”为主题,开展“访民情、聚民心、惠民生、作表率”“比学赶帮超”主题创建活动,有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工作,创建成效明显。截至2018年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机关565个,达标率为92%。